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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来了市场调研报告篇1
为了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河南省《实施意见》),探索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新的模式和途径,促进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资源林政管理处组织开展了我省林权流转情况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省林权流转的基本情况
林权流转既是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途径,我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央《决定》和河南省《实施意见》发布以后,围绕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林权流转势头迅猛,取得的成效明显。通过林权的合理流转,使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使资源配置得以优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资源增量、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三增局面。
(一)林权流转的主要内容
我省林权流转的重要内容包括林木所有权流转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以及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同时流转。其中,以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为主,尤以宜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荒沙等宜林荒地和渠旁、路旁、沟旁、河旁等宜林四旁隙地的使用权为多。如洛宁县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加速四荒开发的决定》和《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的实施细则》。1995年以后,*、*、*、*、*等地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发治理四荒,拍卖、承包其使用权的意见或决定,*县、*县、*县等许多县(区)也出台了相关决定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林权流转的发展过程
我省的林权流转行为,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由农户承包自主经营,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和农林间作的树木,实行树随地走,作价转让给农户经营,林木所有权发生了流转;山区大面积的集体林、果园由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接手承包,林木连同林地使用权一起发生流转。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四荒的开发治理,农民投资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从开始承包几米的路段、河段,发展到承包经营一条路、渠或一条河段;从承包经营几亩、几十亩林地发展为买断几百亩、几千亩的荒山经营权;从小片荒山荒坡开发利用发展到以林为主的多种经营。随着林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方式的不断更新,林地使用权流转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涉及面不断拓宽。《森林法》的修订、《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中央《决定》的出台,使林权流转保持着持续发展的局面和良好的发展趋势。
(三)林权流转的主要形式
1、拍卖
拍卖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对林地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底价后,举行拍卖会,由买方竞价,报价最高者中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出资买断一定时期的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并在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自主经营管理,收益全部归中标人的流转形式。在拍卖过程中,允许各类投资主体跨地区、跨行业竞标购买,同等条件下本地人员优先。这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较受群众的。且这种形式转让,一般成交价都要高于底价,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或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
2、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承包费用,取得林地使用权,自主进行植树造林、经营管理,收益完全归承包人所有的流转方式。承包经营中,承包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农户、法人单位或合伙组织。承包经营是起步最早的一种林权流转方式,也是实践中应用较多的方式之一。
3、联合(合作)经营
联合(合作)经营,是指由多个投资主体以土地使用权、林木经营权、资金、劳动力、技术等作为合作条件,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比例分成的经营方式。联合(合作)经营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以联办合作的形式进行经营管理。如鲁山县赵村乡国贝石村布朗李园艺场,经营面积1000亩,*市房产局职工王保宪以30万元资金入股,国贝石村以土地、劳动力入股,林业技术员以技术入股,建立董事会,联合经营管理。
4、林木认领托管
所谓林木认领托管制是指:托管公司首先通过承包等方式取得国有或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然后面向社会吸引自然人(主要是城市市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认领一定面积的林木,获得其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再由认领者将其所认领的林木委托给托管公司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管理至采伐的一种林权流转形式。委托方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向托管公司交纳托管费用,托管方按照专业化水平对所托管的林木进行集约化管理,并确保林木生长量达到约定的蓄积,此种林权流转形式20*年起在我省新兴。
二、林权合理流转产生的积极效应
(一)拓宽了林业投资渠道,增加了林业投资主体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林权流转的加速,全社会投身林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亦随之高涨,非公有制林业形成并迅速发展,林业建设资金的打破了过去长期依靠政府的局面,林业建设主体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行业建设项社会多元化参与的转变。以桐柏县为例,1999年以来,全县非公有制林面积达18.5万亩,占全县五年来造林总面积的67%,参与经营的企业、单位、个人2452家,累计吸引投资3800余万元,占同期全县林业总投资的70%。
(二)盘活了林业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
在林权流转前,宜林荒地、四旁隙地等长期闲置不用,或分配给无力经营者,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土地作为生产力要素,其使用价值难以实现,形成死滞资产。同时,社会上一些闲散资金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因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林业上一些技术人员和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没有施展的空间。通过林权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资金、劳力、技术等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活了资产,富了群众,稳定了社会,发展了林业。
(三)扩大了有林地面积,增加了森林资源的总量
投入的增加、资源的优化组合必然地带来了资源量的增加。仅就桐柏县而言,1999年的有林地面积为118万亩,目前,已增加146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从116万立方米增加到1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37.8%提高到42.1%。
(四)提高了造林质量,有效保护了资源
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是说造林不易,管护更难。过去植树造林产权收益不明确,群众积极性差,造林成活率低,管护困难,年年造林不见林。通过林权流转,明确了产权,保证了收益,谁造谁有的政策落到了实处,广大林农有了实实在在的拥有感,造林护林积极性极大提高,前期造林舍得投入资金选良种、栽壮苗,高规格高质量栽植,后期管护精心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象种粮一样育林、象管田一样管林。在自己加强管理的同时,还积极学习林业法规政策,加强了对他人毁林的防范,乱砍滥伐等现象明显减少,资源得到了较好保护。
(五)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了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林权的合理流转,促进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紧密结合。经营者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与林业科研单位建立协作依托关系,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了林业科技进步,加快了林业科技建设步伐。如桐柏县,近五年来,共引进优良树种15个,良种接穗(芽)100万节,推广优良品种58个,应用新技术、新成果36项,造林成活率、良种率均在9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以上。
(六)增加了农民收入,培育了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经济利益为驱动的非公有制林业,使经营者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围绕市场进行生产和经营,根据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产业结构和树种结构。在实现了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对桐柏县的调查,全县依靠发展非公有林业经济脱贫致富的农户达20xx余户,占全县脱贫农户总数的30%。
(七)开辟了一条就业途径,减轻了政府压力
经营绿色企业,风险小,效益持久,为机关富余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及城镇无业青年提供了就业、再就业门路,也为一些单位和企业兴办经济实体、走兴林致富开辟了新的途径。如桐柏县风扇厂下岗职工杨某,在朱庄乡购买荒山200亩,发展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并在林间套种中药材及牧草,每年收入达2万元以上,依靠林果业摆脱了困境;义马市煤业集团下岗工人王小锋,承包荒山1000亩栽植经济林,实现再就业,被评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好典型。
(八)带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次金了区域经济进步
通过林权流转,森林资源的增加带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花卉经营等,陆续形成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灵宝市农民罗眼科,从1993年起承包荒山4万亩,自筹资金1000万元,建成了目前全省最大的连片杜仲基地。他依托西北农大等院校,山上建基地,山下办工厂,实行综合开发。罗眼科的兄长罗来科承包荒山6000亩,投资150万余元,嫁接梨枣、雪枣等15万株,成立了来科枣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种植、贮藏、销售一体化,现每年产干鲜枣10万余斤,产值达50多万元。
三、林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关法规政策相对滞后
这里所说的相关法规政策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以建立具体完善的林权流转制度,规范、引导林权流转行为为内容的法规政策,二是以森林资源合理保护利用管理为内容的法规制度。
第一个方面,1985年,国家体改委、林业部颁发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中提出要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规定遵照林木所有权与林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进行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提出了林权流转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要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实行家庭或联户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等多种方式治理开发四荒,规定了对宜林四荒使用权的有偿流转。
1998年4月29日修改后的森林法,增加了第十五条,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采伐迹地使用权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同时指出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以法律的形式,对林权流转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20*年,中央《决定》中也提出: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应该说林权流转已是于法有据了。但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滞后,缺乏规范具体操作的行政法规,致使林权流转中还存在着操作普遍不规范等问题。
第二个方面,由于在林权流转中,大多数投资者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效益,而我国的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刚刚起步,现行的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还不是建立在分类经营的基础之上的,各项管理制度如采伐制度等还停留在旧有的框架内,造成林木经营者经营上的约束性,客观上对林权流转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
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执行统一的评估标准、方法,二是没有法定的评估机构,同时,国家关于评估机构、人员资质的现行规定也与实际工作需要脱节。在已经开展的林权流转中实施的资产评估,多为有各方代表参加的合议性的评估,虽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合理性,但缺乏法定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还有相当一部分流转没有进行资产评估,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流失。如某国有林场,通过不很公开的协商,将本林场3500余亩林地全部承包出去,承包期20xx年。协议中将现有林木资源无偿交给承包方经营,待承包期满,承包方也无偿将林木资源交给林场。字面上好似等资源交接,但实际操作起来远非如此,林场现有林木资源,多为中、近熟林,其价甚巨。若采伐后转租别人耕作、木材收入和地租收入两得,快到期满时再造林,还场以幼林,则国有资产流失的结局不可挽回。
(三)操作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在林权流转过程中,有的没有依法实行公开;有的发包时没有依法召开群众大会或代表大会;有的合同条款不完备甚至是没有书面合同。不规范不仅表现在程序上,有些在实体内容上,也有不妥当甚至是违法的情况,如超出法律规定的流转范围实行流转、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约定双方的权利等。除了部分流转合同依法进行了公证以外,林权流转普遍缺乏监督机制。如在我省新兴的林木认领托管公司,在经营和宣传中,均存在有不同程度的不实之词和误导之嫌,他们假借有关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的名义,夸大宣传其经济效益,错误宣传《林权证》的性质和效力而分散委托人对托管协议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签定的合同中,有关条款不严谨、不完善,投资人一次性投资后,对公司执行合同情况缺乏约束与监督,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应对该公司可能出现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将可能酿成经济纠纷甚至社会事件。
车来了市场调研报告篇2
一、现状
(一)农村市场药品供销渠道混乱。
目前农村医药行业主要集中在镇、乡两级的集镇上。由于农村面积广阔,村落分散,网点稀少,客观上造成了农民买药的困难。需求客观的存在,供货相对的脱节,由此也造成了农村无证经营现象十分严重。一方面在供应商而言,无证药贩活动猖獗。一些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店、村卫生室受利益的驱动,在采购药品时只问价格不看质量,从而使一些贩卖伪劣药品的游医药贩有空子可钻。农村成了过期失效药品、假冒伪劣药品的集散之地。另一方面在销售商而言,保健品商店、小型超市等农村零售商业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少保健品商店、小型超市以经营保健品、食品为名,暗地里经营医药商品和医疗器械。药品购销无记录,药品来源和去向均无法查核,供应、销售的渠道十分混乱。
(二)农村市场药品质量低劣。
近几年,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城市药品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市场规范化经营明显好转。一些无证药贩在城市无法经营,只能把目标转向农村。他们以种种手段抢占农村医药市场。凭借多年经营的经济实力和经验,凭借各种社会关系网,将过期失效、假冒伪劣药品、未通过gmp认证企业生产的大输液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输液器等,销往农村地区。造成广大农村地区药品质量严重下跌,不合格药品随处可见。据有些地区对农村基 层药店、诊所、卫生室抽检,药品不合格率竟高达70%,而那些无证经营的超市、保健品店、诊所还不包括在内。归纳起来,主要问题就是过期失效、霉变虫蛀、淘汰假冒、未加工炮制的原药上市等几个方面。
(三)农村市场药品价格混乱。
农村医药市场由于价格信息闭塞,价格方面又无实质性的管理机制,市场价格十分混乱。药品价格靠高不靠低、看涨不看降。加上进货渠道的不同,往往同一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药品在同一乡镇药品零售店之间、村与村卫生室之间、镇卫生院和零售药店之间价格往往都不一致。消费者往往因此而无所适从。特别是一些抗生素药,价格出现成倍的差别。
(四)农村市场药品管理松弛。
由于农村市场面积宽广,村落分散,经济构成零碎而复杂以及自上而下的医药监管体制刚刚涉及县级,造成目前农村许多地区药品经营基本处于无机制管理状态。在农村的偏远地区药品监管几乎成为空白。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许多地市尚未建立,刚建立的地市,县级执法力量也十分薄弱。人员少、素质差、经费缺、交通工具无等问题严重影响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由于农村市场的客观因素,大幅度增加监管力量,又会成为地方财政的很大负担。
农村医药市场的现状确实让人担心,它影响了医药行业在农村中的声誉,造成了农民群众购药的困惑和困难,同时农民群众在用药的安全问题上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农村村落的分散和网点的稀少,进一步增加了农民买药的困难。
二、症结
农村医药市场的实际状况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造成。
第一、农村医药销售市场药品供应问题,建国以来主要靠国营医药批发机构下伸农村和委托代批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体制等因素分割了农村医药市场,造成了原有的农村医药批发机构不适应多种经济渠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消费层次的农村医药市场现状。
旧的渠道不适应,新的能够担当此任务的渠道却至今没有建立起来。村镇小店、医务所和行政村的卫生室药品进货渠道处于秋黄不接的状况,农村分散在最基层的销售网点药品供应基本处于无秩序状态。
第二、随着经济利益的驱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地区或地段,竞争过度,竞销过热;经济相对贫困,人口相对稀少的地区,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众多的村落、村镇药品的销售网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就是人口相对集中的市镇,医药品种明显不足,根本满足不了农民消费的需要。有的同志认为现在农村市镇药店已经很多,有的已经亏本。殊不知解放前许多镇上有近十家药店,现在人口增了三倍,集镇的规模也成倍地扩展,药店不是多了而是规模、机制不对头。更何况众多的村落、村镇也是农村人口重要的集散地,网点空白,这给农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第三、各种经济成份自成体系,各类经济成份连锁网络中心按照自已所在城市经营的习惯遥控指挥身处农村乡镇的销售网点。购销脱节,造成了农村医药商品不能适销对路。一些企业还片面地追求高差价、高价格、高利润药品的销售,造成了农村医药商品的雷同化。而农民真正需要的医药商品、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特别是传统的服务项目却很难购到和满足。
第四、经济实力雄厚,品种齐备的医药集团企业热衷于在城市拼搏,无暇顾及如何占领农村医药市场,造成农村医药市场销售力量的单一和薄弱。市场药品种类不全,低价、低利润的商品无人经营,传统的繁琐薄利的药店售后服务也基本不见。
第五、在农村许多地区,由于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投入等超常规发展,造成单位经济负担过重,影响了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许多卫生院抓住了行政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多数供应给卫生室的药价往往高于市场上一般零售店的进价。管理严格的乡镇,有些村级卫生员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对上实行明顶暗抗,偷偷摸摸在无证药贩处购药。他们甚至八小时在卫生室上班,业余时间在家里行医,成了一证多摊。管理松一些的乡镇,由于经营的分散性,村级卫生员采购药品基本处于监督管理的空白状态。
我们认为这许多因素归结起来,基本上可分解为两个方面。一、农村医药市场监管工作非常需要加强和规范;二、农村医药市场药品流通渠道非常需要疏理。药品监管工作好,药品流通渠道就通畅。只有药品流通渠道通畅,农村医药消费才能正常发展。
三、初探
农村医药市场要加强监管力度,已经引起许多领导的重视。县级药品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工作也正在建立和强化,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但是农村医药市场的特殊性和因此而形成的难度我们更应该认真研究和探讨。
一、建国初期,由于农村医疗水平的落后和医药商品的缺乏,农村急切的是要解决药品的供给问题。国营医药批发机构下伸农村,解决了农村医药市场的根本问题。由于药品掌握在国营经济手中,在国营商业系统从上到下的统一管理下,农村医药市场发展比较平稳。随着农村的合作化运动,农村集镇上的个体诊所联合起来,组成联合诊所。个体零售药店联合起来,组成合作药店。有一定规模的医药商店实行了公私合营。由于联合诊所、合作药店、公私合营药店都在掌握住医药物资的国营经济统一管理下,农村医药市场还是发展平稳。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农村中心集镇由国营经济直接组建地区性人民医院,联合诊所也接受卫生局的领导和管理。农村医药商业由于受计划经济的规范管理曾多次因条条、块块的管理模式而条块变动。但在国营经济的统一领导下,农村医药市场的发展也是比较平稳的。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由于多种经济成份的加入,多种商品流通渠道的展开,彻底打破了农村医药市场几十年平稳发展的境况。特别是农村经济建设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农村医药市场也就跟着出现了巨大的变革。简单的历史回顾,面对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发达、人口分散、村落众多、网点稀少,形成了农村医药市场宽广、多层次的消费结构,网点设置分散和监督管理困难等特点,我们认为一、应该积极鼓励和支持坐镇在城市中的大型医药集团企业深入农村,通过收购、兼并,合股、控大股、直接建网点等多种形式,切实占领农村医药市场。农村行政机构的改革,特别是以经济自然流向为指导,实行撤小乡并大镇,撤小村并大村,精简行政机构,精简行政人员,提高社会经济效率的变革。这为大型医药集团企业占领农村医药市场带来很大的方便和效益。建国几十年中,农村医药市场的平稳发展,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因为农村医药市场长期有一个主体力量统管。大型医药集团牌子硬、信誉好、实力强、品种齐、价格廉、质量有保证。支持他们占领农村医药市场这从根本上解除农村医药市场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我们向那些大集团企业提议,深入农村应该深入到在农村机构改革后的大村所在地组建连锁网点,因为这里是农村经济最基层的中心地,也是各农村村落人流的中心,也是目前我国农村医药网点的空白处。
二、建国几十年中城市国营医药批发企业下伸农村中心集镇组建批发部门,我们认为这个经验实得大型医药集团占领农村医药市场的借鉴。大型医药集团企业应该在农村中心集镇组建批零兼营的药品配供中心。全面开花,做到每个网点品种齐备,这是得不偿失的。一方面每个网点品种齐,势必库存大,药品卖不掉,周转失灵,既造成经济损失又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若品种少、规模小又满足不了消费多层次的现代农民医药保健的正常需要。这正是一些以单一经济成份组织的连锁网店存在的而且很难解决的问题。而在中心集镇建立配供中心,则有利于商品资金、人员规模的节约。农村中心集镇人口多、经济繁华、商品辐射能力强。配供中心由于实行批(配供)零结合,身在农村了解农村市场的需要,多备品种能够适应农村医药市场多层次的消费新需求,又可以“以一供十”,即用较少的资金满足周围乡镇、村镇(含改制后的大村)连锁网点的需要。同时农民有个土种土生药材的收购问题,。近年来土生药材由于无人收购,浪费现象十分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减少了农民收入。配供中心身在农村,了解药源,又可根据组织的指令,辅导种植和收购药材。确实这是为农民做的一件大好事。
随着农村医药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相信只要加强药品监管力度,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农村医药市场一定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农民身体健康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车来了市场调研报告篇3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和人民对身体健康的日益重视,医药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如何加强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聚财,做到既促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又切实加强征收管理,是当前税务部门值得思考和重视的问题。就这一问题,我们近期对全市医药行业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药行业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
(一)医药行业税负明显偏低
由于人们存在对医药行业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使得医药行业高增长和高收益性非常突出,据调查医药销售行业经营中实际进销差价率在20%左右,粗略推算整体增值税税负不低于xx%,而医药销售行业实际平均税负仅为xx%左右,其中有的企业几百万的销售额应纳税额仅为几千元,税负水平明显偏低,与医药行业市场潜力大,利润可观等特点不相应,存在明显疑点。
(二)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医药零售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还比较规范,税务机关基本能核定月销售额。但医药零售业大多属定期定额户,不能提供产品进销存登记簿,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定月销售额。即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存在帐外经营、有意隐瞒销售收入等现象,如现金收取货款不申报纳税、购进货物用于促销奖励应视同销售未申报纳税等。这些情况说明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三)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
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普遍存在未按规定领购发票,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明显违反了《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不开发票拒开发票,消费者购买药品通常不索要发票,就不开发票;消费者有时索要发票,找各种理由拒绝开具;二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有的只填写名称和总金额,名称一栏只填写“药品”,无具体品名,数量和金额,很难从普通销售发票上看出具体商品的销售价格;三是滥开发票,有些单位购买的药品与收费单据上开具的药品品目不相符,有些明明销售的是日用品和护肤护发品,而在发票上开具的却是医药品。
(四)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税务部门对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少数税收管理员长期没有更换,造成与医药行业关系逐渐密切,在管户过程中,存在巡而不查、查而不严、知情不报、以补代罚现象,极个别税收管理员甚至与医药行业互通信息,应付和蒙蔽税收检查。
二、医药行业存在涉税问题的原因
(一)医药行业经营者缺乏依法纳税意识
由于医药行业一直没有纳入规范化轨道管理,税法宣传力度不够,为数众多的医药行业经营者了解、掌握税法知识了解不多,不清楚如何计算税款和申报纳税。同时,部分医药行业经营者缺乏依法纳税意识,为利益驱动,产生偷逃税心理,钻税收管理空子,采取非法手段偷逃税款,给国家带来损失。
(二)医药行业税收管理滞后
医药行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经营渠道的复杂化,给税务管理不断带来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医药管理体制未理顺。医药与卫生职能重叠,政策打架,医药市场竞争无序,引发管理混乱,给税收管理带来困难;同时税制也没理顺,医药经营征收增值税,医疗卫生征收营业税,对大量既经营医药又有卫生诊治的业户如何征税,标准不好掌握,国、地两税部门都可管可不管,不仅造成管理权矛盾,也极易发生漏征漏管现象。二是医药行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少数医药行业财务核算不严,帐务不实,造成对实际经营、现金、库存难以有效控制,其应缴增值税计算很不规范,很不准确,增加税收管理困难。三是医药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进货不易控管,销货无法掌握,直接影响到增值税的核算,从而造成税款核定数额普遍偏低、税收负担率低的现象。
(三)医药行业的经营特性增加税收管理难度
一是各医药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较多,许多是个体经营者挂靠在其名下,名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是自主经营、自行核算、自负盈亏。多数个体医药经营者不办理税务登记,不申报纳税。二是医药公司与大多数商品零售企业一样,生产商或上级经销商会在销售额之外按销售数量给予经营者一定比例的平销返利,这部分返利就直接导致了税款流失。三是收款形式多样化,既有现金、银行卡,又有医保卡,各种收入形式存在不同特点,对税务部门来说不利于控管,税收管理难度比较大。
(四)监管部门职能协调不够
医药行业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药品监管是药监局,行政管理卫生局,税款征收是国、地税部门,虽然这些监管部门的职能没有交叉,但在职能行使过程中协调不够,尤其是医药与卫生之间政策不统一,各医疗机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造成事实上的征管困难。
三、解决医药行业涉税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税收法治建设,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
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医药行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引导和规范医药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要加强财务和纳税辅导,不断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督促有条件建帐的医药企业及时建帐,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增强为医药行业纳税人服务意识,规范纳税服务内容,完善纳税服务措施,简化办税程序,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要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增进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广泛开展综合治税活动,提高税收执法力度。
(二)加大税收控管力度,建立税收监管长效机制
加大医药行业税收控管力度,建立医药行业税收监管长效机制,税务部门要着重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医药行业发票使用的管理。从药品经营企业“进、销”两个环节入手,抓住“发票”这一切入点,对使用发票、取得发票的程序进行控管,有效堵塞税收漏洞。要完善以票控税的制度,医药品在一级、二级销售过程中许多环节可能都不需要发票,有一部分直接收取现金交易,经营者收取现金后不开票也不入帐,财会信息具有更大的隐蔽性。税务部门在“以票控税”的基础上要完善财会制度,建立健全严谨的金融监管制度,压缩现金交易空间,管住医药企业经营的资金流。二是加强对医药行业零售环节收款形式的税收监管,协调医保监管部门,调取纳税人的刷卡销售信息,获取医药企业及批零业户的经营情况,按一定比例测算纳税人的销售收入。
(三)严厉打击医药行业税收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税收秩序
税务部门对医药行业比较普遍的管理性违法行为,要及时提醒,使其做到管理规范。经提醒,长期不规范管理,拒不改正的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医药行业偷、抗、骗税行为一经发生就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得不偿失;要对医药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公开处理,真正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大片。长期的实践证明:对医药行业违法行为一味偏袒、迁就、放纵,甚至对应缴的税款还要打折扣,就会使税务部门的执法处于被动,执法质量永远不高,难以形成医药行业自觉守法的氛围。
(四)深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夯实税收执法工作的基??
要加强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工作,必须深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不断提升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能力,要从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能力入手,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对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各项税收政策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等专业化技能进行培训,建立一支精通税务、财会知识、熟悉医药行业经营,又懂得数据分析、能够通过数据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税收管理员队伍。二是完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在税收管理员进行必要轮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结果与税收管理员实际工作状况相吻合,充分调动每个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医药行业税源监控的质效。
车来了市场调研报告篇4
(一)蔬菜调入的品种及调入的渠道情况
我市销售的蔬菜大部分品种,包括土豆都要靠外地调入,象青椒、豆角、茄子、黄瓜、蒜苔、北瓜等,除夏季有本地蔬菜作很小补充外,全年几乎都是靠外地调入。渠道主要来源于山东、河南、甘肃、海南、河北、长治、运城、侯马等地。近的也在百公里,远的如海南、甘肃甚至达到了上千公里。
(二)蔬菜的销售价格情况
由于销地市场、进货渠道多,长途运输,因此影响我市蔬菜的价格的因素也多,总体的看价格高、起伏大。从以下图表中可窥见一斑。 晋城市蔬菜批发价格与山西省、全国比较
(三)蔬菜批发环节的经营形式
据我们了解,绿盛蔬菜批发市场中的所有的经营户清一色的外地人,他们从产地收货、运输、批发形成了一条龙式的经营形式,十分有利于他们掌握产销两地的消息,有利于很好地解决各个环节的矛盾,有利于形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分享,风险共担。
(四)元旦春节两节市场蔬菜供应情况
从1997年起,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市政府都要动用三金一储,对蔬菜实施限价优惠供应,优惠供应的数量节日期间就达到了470万斤,对保证两节期间的市场供应,稳定蔬菜价格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五)蔬菜的消费趋势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们膳食结构的改善特别是农民蔬菜消费行为的巨大变化,即由过去供应城市蔬菜到今天的蔬菜靠城市供应的变化,城市蔬菜的消费量连续在扩大。另外膳食结构的改善人均蔬菜的消费量也在不断增加,据有关资料反映全国人均蔬菜的消费量已达到300斤。同时人们对蔬菜的质量、品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应运而生的超市洗净菜,绿色无公害蔬菜、农超对接、产地直销的蔬菜不断被人们看好。 三、蔬菜市场存在问题
(一)蔬菜市场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
近几年市区人口规模不断增大,城市面积逐年扩张,按照商务部门关于市区每万人拥有1个蔬菜市场的标准,市区蔬菜零售市场网点应该建设30个左右,现在尚有近20个缺口。新近建成的怡凤小区、汇仟小区等多个住宅小区都没有配套建设蔬菜零售市场。由于菜市场数量不足,辐射范围窄,使许多居民不能实现就近消费和便利消费,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同时也导致了游摊散贩屡禁不止。
蔬菜批发市场原来建设的有三个,现在实际上只有一个,即绿盛蔬菜批发市场,北环路蔬菜批发市场现在主要是做一些二级批发和零售,绿欣蔬菜批发市场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批发功能。可以看出,我市的蔬菜批发市场数量严重不足,形不成竞争,而且结构不合理,基本都集中在市区的北面。 (二)市场设施档次普遍偏低,购物环境差
大部分市场多年来投入不足,市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 “脏乱差”现象严重。一是市场开办单位对市场经营业户的后续管理不够。二是缺乏完备的给排水系统,致使禽类、水产宰杀经营场所污水横流,杂物遍地,气味难闻。三是垃圾清运不及时,蔬菜市场产生的大量垃圾不能及时清理,乱堆乱放,随意丢弃,形成许多垃圾死角。四是一些市场既是经营场所又是居住场所,出入通道行人与车辆不分,交易高峰时拥堵不堪。五是保鲜设备使用率低,大部分生、熟肉摊点都是案板晾卖,根本达不到防尘、防蝇要求。 (三)蔬菜市场价格相对较高且不稳定
晋城市物价高,特别是菜价高由来已久。建市之初老百姓反映特别强烈,时间长了也没有得到解决,但蔬菜价格比周围城市高肯定是不争的事实,这是其一。其二是价格不稳定,起伏较大,产地的气候、运输的交通条件一有个风吹草动,晋城的菜价很快就会发生起伏变化。其三,价格不平衡,一个不大的市区的价格不都一样,呈现北低南高之势,另外就是超市、农贸市场、早市的价格不平衡。有差价是应该的,但差价太大就是不合理了。
(四)蔬菜市场近年来转行经营、关闭的现象比较严重
蔬菜市场本来就不够,但近年来几个蔬菜市场,如四季青、喜临门、白云社区、瑞信小区等却由于盈利水平低等种种原因,或者转行经营,或者关闭。当然也有一部分市场,如福旺多、万德福等实行了农改超,价格尽管高了点,但总还有个买菜的地方。有的地方市场倒闭后确实给周围的市民的买菜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
(五)蔬菜运输的物流成本高,检测手段落后,蔬菜的质量有待提高 据了解,我市的蔬菜长途运输,运输工具仍然是大卡车,大货车,至今没有一辆有冷藏设备的车,更谈不上全程有冷链。蔬菜的储存仍然很原始落后,因而造成了运输成本高,蔬菜损耗大,蔬菜质量低。蔬菜运输尽管实行了绿色通道,但仍有部分收费站乱收费。蔬菜质量检测的意识淡薄,手段落后,制度不健全,“放心菜”市场建设任重道远。
(六)买菜难与环境影响的矛盾比较大
一方面,不少市民特别是距离市场比较远的反映买菜难,迫切希望建设市场,另一方面距离市场近的,又反映市场周围环境差,人多噪声大,影响交通、影响休息。在实际的菜市场选址中已经遇到不少居民的障碍,这对矛盾给今后的菜市场的选择,菜市场的经营形式都带来了新的挑战。
四、蔬菜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浅析
(一) 规划滞后,先天不足
我市2006年底才发布了《晋城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把包括蔬菜市场在内的商业网点建设先进了规划。因此蔬菜市场建设长期处于无规划状态。与城市建设不能同步推进,形成脱节,导致蔬菜市场数量少、规模小及布局不合理。现有的蔬菜市场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因为缺乏相关标准的约束,造成了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功能不完善,购物环境差等先天缺陷。
(二)蔬菜市场盈利水平低
蔬菜市场具有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特点,投入大收益小,属于微利行业。受盈利水平低的影响一般的投资者投资建设蔬菜市场的积极性不高,另外就是市场内交易各种费用较多使原有商户留不住游街菜贩进不去,造成了部分市场的关闭。
(三)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支持引导、监督约束不够
一是有关部门对菜市场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在前期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同时没有预留蔬菜市场用地,小区建成后,想建市场基本没有合适地方。二是政府对蔬菜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不大,缺少优惠政策及配套扶持资金的支持。三是对蔬菜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长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二) 本地蔬菜产量太少,缺乏市场的主动性
由于蔬菜大量靠外地调入,本地市场缺乏主动权,受制于外部的因素特别多,正如人们所说的,山东的菜市场打喷嚏,晋城的市场就感冒。由于是销地市场,进货渠道多,长途运输物流成本高、损耗大等等,这些都是晋城蔬菜价格高而且质量差的主要原因。
五、发展蔬菜市场的几点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晋城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蔬菜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规划为指导,通过规划手段引导菜市场建设。按照《晋城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5-2020》的要求,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尽快制定出台《晋城市蔬菜市场规划》,使今后的蔬菜市场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确实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蔬菜市场的建设是保证老百姓“菜篮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公益性,是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然要求。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制定优惠政策,涉及菜市场的规划、土地、建设、验收、管理、经营等方面要给予全方位的政策优惠。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留足商业用地面积。三是建立蔬菜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并制定相关的资金使用办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加强对菜市场建设招标、验收、使用等全程的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政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当前蔬菜市场建设的重点,一是蔬菜批发市场的建设要下决心改变整个市区只有北部有批发市场,布局不合理,难于形成市场竞争的不合理状况,尽快在市区的南部规划和建设一个蔬菜批发市场。二是蔬菜零售市场一方面要尽快填补空白,雪中送炭,解决部分社区居民买菜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分步骤、有计划地改造原来的蔬菜农贸市场,使其升级。三是督促引导蔬菜批发市场,加快蔬菜市场仓储、检测、运输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设备的使用,推广冷库储存、全程冷链运输、先进质量检测等技术。四是大力推进“放心菜”市场、农改超、农超对接等先进流通形式的建设。五是尽快制定相关办法,规范和引导好蔬菜早市、社区小型菜市场的发展。
(四)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狠抓落实
蔬菜市场的建设要继续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市场建设。此项工作涉及到市、城区两级政府,涉及发改委、商务局、土地局、规划局、农业局、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因此各有关部分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分工职责,各负其责,确实抓好落实工作。
车来了市场调研报告篇5
一、应提交的调研报告文档资料
1.封面
2.调研报告正文
二、调研报告的整理、装订要求
1.统一采用a4纸打印、左面竖装;
2.材料装订顺序:
(1)调研报告封面;
(2)调研报告正文;
三、调研报告的书写格式规范
1.报告正文一般分调研的总体情况介绍,分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和制约、影响因素,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和可行性,结论等四大部分。
2.报告字数不低于3000字。
3.报告题目一般不超过25个字,要简练准确,可分两行书写。
4.作者处于报告题目正下方,须写明系部、专业、年级、姓名;有指导教师可注明。
四、调研报告
1.版面尺寸:a4(210x297毫米)。
2.装订位置:装订线1cm,左面竖装,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
3.页码:采用页脚方式设定,采用小4号宋体、用第x页和随后的括号内注明共x页的格式,例如“第1页(共10页)”,处于页面下方、居中、距下边界1.5cm的位置。
4.正文文本:宋体小4号、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所有标点符号采用宋体全角要求排版。
5.报告标题:小2号黑体,居中。
6.作者和指导教师:标题下隔一行,居中,采用小4号仿宋体,作者在上,指导教师在下。
9.正文内标题:小2号黑体。
10.文中图表:所涉及到的全部图、表,不论计算机绘制还是手工绘制,都应规范化,符号、代号标准统一,字体大小与正文协调,手工绘制的要用绘图笔,图表名称和编号准确无误。
11.注释序号用加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如①②③),在文中出现的地方用上标予以标明,采用脚注的形式,注于当页页脚;
12.封面格式附后。
车来了市场调研报告篇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消息,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试点工作。通知发给的对象是北京、江西、湖北、广东、青海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但在20xx年8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曾下发关于《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高效开发利用冬虫夏草资源,推动高端科技含量保健食品的研发。那么,为什么这次突然要停止冬虫夏草试点工作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局长毕井泉这样解释:
因为冬虫夏草不是一种食药两用的物质,因此它不能单独作为保健品的原料,保健品原料必须要列入到保健品目录,里边有一部分是属于中药材,但这部分中药材一定要是食药同源目录,才能作为保健品的原料。冬虫夏草其中可以有一种,按照原来卫生部的规定,可以有一种不是在食药同源目录里边的,因此单纯冬虫夏草一个品种作为单方的制剂,这是不允许的。
毕井泉局长解释的很清楚,冬虫夏草属中药材,并不是药食两用,因此不能用于保健品。
其实,近年来冬虫夏草保健食品市场也爆发了不少乱象,不法商家借机用其他菌种假冒冬虫夏草,谋取暴利;一些推销员更是夸大其词,称保健品具有“抗癌防癌的功效”。有业内人士分析,除了毕井泉回应的理由外,冬虫夏草市场的乱象最终促使有关部门痛下决心。冬虫夏草市场到底有什么样的乱象?
冬虫夏草仅分布在我国青藏高原地区的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甘肃五省区以及不丹、印度、尼泊尔的喜马拉雅山南麓的部分地区。研究了40多年的虫生真菌专家,安徽农业大学退休教授李增智一直强调,它实际上是长在虫子身上的蘑菇。 “冬虫夏草,人所共知,在我们中国的药典上有过记载,也是全世界最著名的药用真菌,但是我们要注意了,我们使用它,是作为药用真菌来使用的。20xx年,食药监局有一个225号文,放开了一点,可以作为保健食品的添加剂进行试点,出现了一些问题。 由于受到分布地域局限以及长期以来过度采挖的影响,冬虫夏草产量十分有限,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而人工培育,还处在实验室的实验阶段。这种情况下,市场上一度出现了很多叫做“虫草”的衍生产品,像虫草王、虫草菌丝体胶囊、复方虫草口服液、虫草菌丝体口服液等等,它们都以不同的方式与冬虫夏草制品相混淆。 中国科学院院士、真菌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魏江春曾对媒体表示: 要说虫草的话,概念太广,有400多种,冬虫夏草是400多个种里的一个种,现在的概念比较混。
曾经被曝光的天狮牌虫草菌丝体胶囊,商家宣称它们的产品曾连续几年荣获“中国保健品公信力产品”称号,并且承诺,保证正品,甚至说“假一赔命”,而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姚一建经过检测,告诉媒体真相: “根据我们实验室检验的结果,它叫做弯颈霉,与冬虫夏草是不同的物种,没联系。”
一些保健品中经常标注的原料“冬虫夏草菌丝体”,是从天然的冬虫夏草分离出来的菌种,经过人工方式、工厂化生产培养出来的菌丝体。网上价格从几元钱到19800元,售价不一。李增智分析:
““掺杂使假的,拿假的种类冒充虫草、蝉花,一些保健食品和食品用的是人工栽培的、人工发酵的产品,这些产品的报批它要以菌株作为基础,因为不同的菌株它的安全性是不一样的。”
不管是什么菌什么霉,不管能不能和冬虫夏草扯上关系,只要傍上“虫草”这两个字,马上就身价倍增。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相关市场乱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监管部门加大监管,我们的食品市场才得以规范,消费者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采访过程中,李增智一直强调,冬虫夏草也好还是其他虫草也好,要科学使用,安全使用。““尤其是作为保健品和食品,跟中药使用还是不一样的,不管营养多好,甚至有多少疗效,我们的安全性还是第一位的。” 很显然,冬虫夏草乱象已经到了不得不整治的地步,那么,食药监总局的叫停令能否杜绝虫草市场的乱象,对于一个沉疴宿疾的保健品市场又能否做到令行禁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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