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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标准合同模板5篇

只有保持好清晰的头脑才能将合同制定好,写一份实用的合同是对我们的个人能力的考验,下面是推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厂房租赁标准合同模板5篇,感谢您的参阅。

厂房租赁标准合同模板5篇

厂房租赁标准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注:如果承租时该公司还未注册,仅是以投资人个人名义来签订合同,应多几个人投资人共同签署,并注明公司正式成立后以公司作为承租方或以公司作为共同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厂房类型为 钢混 结构。

2甲方书面同意。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因此造成人身损害,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带来第三方针对甲方的纠纷并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方自 日起,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政府部门限定的厂房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2、厂房装修日期月

3、厂房租赁自月年24日止。租赁期共计伍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内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方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 元。租金的计算方式为: 。

2、第一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租金递增率为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或

第一年到第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第五年按市场价另订。

3、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为付。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为“付款日”)之前交甲方。以上租金单价均为不含税价,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根据租金全额搅闹税费并获得税务发票。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租金,共计贰万元。合同终止时,视设施、厂房完好情况及乙方的履行情况,全部或部分归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及各项政府税、费等均有乙方承担,乙方因及时支付,若因乙方怠于支付造成第三方追讨,乙方应承担因此带给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有权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该附属物产权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六、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项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主体结构及其关键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厂房及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装修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

九、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体检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长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十、违约条款:

1、租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乙方应按照每日拖欠租金或拖欠物业管理费总额的1%交付违约金。

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及违约金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三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留置的财产拍卖后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

通讯地址: 传真: 通讯地址: 传真:

十一、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自动由变更企业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若是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甲方有权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6、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7、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8、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附件一:

附件二: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乙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期满后甲方不再出租,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中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已权益支出的包括担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未尽事宜增补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厂房租赁标准合同篇2

出租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物业名称、地址及面积说明

甲方同意将位于 厂房物业 栋 至 层(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厂房及工业办公)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2条 租期及计算方法

1、租赁物的租赁期限 : 个月,由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赁物的租赁期计算方法:以甲方发出《租赁物接收通知书》,发出通知书后5个工作天内双方签订《厂房物业接收书》后当天开始计算。

3、租赁物正式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租金,首30日为装修免租期。

第三条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第四条 租金、场地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租赁物首年月租金 元/m2

合计租金:小写 元 ,大写: 。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5 日前缴付当月租金给甲方。逾期视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1点规定执行。

2、场地服务费每平方米 元/月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

场地服务费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5 日前缴付当月的场地服务费给甲方。逾期视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2点规定执行。

3、从第___年开始,每年租金、场地服务费递增___%。

4、水费、电费及电梯维护费按月结算(收费标准见附件《厂房租赁费用计算表》),由乙方在每月 5日前到甲方缴付。逾期视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2点规定执行。

5、为保证双方在租赁期内的利益,在签订合同当天乙方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合约期满前的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3个月场地服务费、第一个月预缴租金及其它费用,合计_________元,此履约保证金不可作偿租金和场地服务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乙方缴清一切租金和费用后十个工作天内,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租金、场地服务及其它费用未包含乙方应缴交的各项税金。

第五条 水费、电费、电信费的缴交办法

1、水、电费:乙方依实际使用量,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每月向甲方交纳水费和电费。

2、水、电费价格调整:如政府物价部门对水、电费价格作出调整,则甲方有权根据价格调整比例于执行当月对水、电费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3、电信费:乙方电信费,每月根据市电信局发出的电信费清单由乙方向电信局直接缴交。

第六条 付款

乙方应于公历每月 5日前将租金和场地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或每月 5 日前以支票或现金直接交至甲方财务部。

第七条 进出租赁物

甲方可在合同期满或续租期满前三个月内,预早一天(24小时)预先通知后,可带领新客户进入乙方承租的租赁物内,乙方应给予有关的方便及协助。

第八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建筑物)的保险,其它一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保险(租赁物内一切生产资料、生产工具、财物、人员保险等)。为此甲乙双方各自负购买保险及受保险的权利和责任。如因甲乙其中一方未购买上述保险,未购买保险一方不得向另一方追偿。乙方应提供上述保险证明给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及其以外的损失,乙方负连带责任。

第九条 甲方的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合同将租赁物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负责对租赁物定期安全检查,承担租赁物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租赁物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维修租赁物的结构,包括外墙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等。

3、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乙方的责任

租赁期内, 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按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拖欠租金数额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其他损失的权利。

2、依时交纳场地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它费用。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拖欠场地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它费用数额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向该物业供应有关服务(包括水、电、电话线和单位内其他设施),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十五天内搬出租赁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其他损失的权利。

3、严格按租赁物的使用性质及建筑安全标准使用,如需改变用途,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其他损失的权利。

4、乙方负责租赁物内的日常维修、保养、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防火、绿化管理、清洁等工作,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防各项事故发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责任。

5、因使用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补充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6、乙方不得用任何方式转租、转手或与他人共同使用该租赁物的任何部分。

7、保持租赁物内部完好,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铺设、内部粉饰或墙壁、地面、天花板的其他表面材料,以及各种不动产附属物,如门窗、电器线路、消防设备、供水及电器设施等的完好,如属于乙方或其客人造成对该项物业或公共地段的损害,甲方修复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爱护和正常使用租赁物及其设备,发现租赁物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做好客货梯的日常维护,不准超载或违章操作。因乙方的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使用租赁物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由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的正常保养维修。

9、乙方不得在租赁物范围内存放武器、、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也不得允许其他人存放上述物品。

10、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经营,并执行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检查和执行整改建议。

11、乙方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容许甲方给予合理之预先通知,在合理时间检查或修缮,以保持租赁物良好状况,如因非甲方人力所能控制的情况而使该厂区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电的正常供应中断时,甲方概不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同时,本合同的规定以及乙方缴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义务亦不因此受到影响。唯甲方须尽力减低上述检查或修理对乙方在该租赁物内正常使用及其商业操作所造成的滋扰。

13、注意防火安全,租赁期内,乙方须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自行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租赁物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在厂区内燃放烟花炮竹,焚烧废纸,燃点蜡烛;不得在租赁物

内留宿、煮食等,如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4、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乙方不能在该租赁物内外任何部分包括外墙及公共地方悬挂广告招牌。

15、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于租赁期内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租金、场地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退回,并保留向乙方追讨由于其毁约而导致甲方一切之经济损失的权利,包括租约余期之租金、场地服务费及合理的诉讼费等费用。

16、租赁期内,乙方须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厂区内环境保护、卫生清洁、道路通畅的义务,不得乱张贴,不得占道经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杂物不得放置**上,垃圾须到甲方指定的地方堆放。违者,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并即时清理,所造成的损失和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7、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乙方须恢复甲方原交付乙方使用时的租赁物状况,乙方亦可委托甲方代为拆除恢复原状,双方对所需费用进行预算确认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该项费用,双方解除合约。甲方有权要求所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和水电设施均不能拆卸(乙方自装的室内空调可拆走)。原有设施设备应验收完好,乙方如有损坏需负维修及赔偿责任。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租赁物,乙方逾期不退出所承租租赁物的,甲方除限期乙方迁出和补交占用租金外,并有权对乙方按原租金总额的5倍罚款。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如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按租赁余期内租金总额的100%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甲方如违反合同第九条中任何规定,视甲方违约。乙方如违反合同第十条中任何规定,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使用权,责成乙方搬出该物业,所交履约保证金不退回,厂房所有的入墙入地固定装修和基础设备设施(含水电器材)无偿归甲方所有。

5、违约金、赔偿金、罚款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5‰支付滞纳金。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租赁期内,甲方只向乙方出租厂房物业,并不参予乙方的经营管理。因此甲、乙双方的债权和债务以及与之有关法律、诉讼责任与对方无关。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租赁期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租赁物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互不承担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租赁期内征地拆迁的,应按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四条 续约

1、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请求,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续约条件。否则,本合同在期满时即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为证。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订地点:

厂房租赁标准合同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厂房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含独立于厂房的办公室)座落 共 五 间,面积约 ㎡钢结构厂房,用途 加工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叁 年,出租方从 20xx 年 12 月 20 日起将出租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含独立于厂房的办公室)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20xx 年 12 月 19 日止。租期内水、电费由承租方按时交纳不得拖欠。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

出租厂房 80 元/ ㎡/年,租赁期第壹年内租金不得上涨。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每半年支付 叁万 元。合同生效时,先付半年房租叁万元整。

第四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准将厂房转借,不准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 出租方出卖厂房,须在叁个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方将租用的厂房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须事先通知出租方即可转租。承租方不租赁,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出租方。

4、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方协商承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修缮厂房是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对厂房及其设备应每隔 三个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方正常使用。

2.出租方维修厂房时,承租方应积极协助。出租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方协商合修,届时承租方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厂房;

1.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租赁期满;

3.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方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七条 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厂房的,由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应负责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赔偿出租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免费条件

1.租赁期间如因遇不可抗力因素和特殊情况解除,互相协商解决,互不赔偿。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府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承租人在不改变厂房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如期满不续租,其装修、装饰材料承租方自行处理。

2、出租方应按时交付出租厂房供承租方使用并保证水、电能够正常使用、不欠物业费。

3、出租方免费提供厂房东面空地供承租方使用。

4.合同终止时承租方交还厂房应保持原厂房状态。

5、出租方确保厂房与外界道路畅通,不影响货物运输。 第十一条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亳州市城父路宏图夹心板厂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农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户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标准合同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厂区内两栋厂房约4000平方米,一幢宿舍约1200平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止。前6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20xx 年5月1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标准合同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厂房出租给承租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约束双方行为,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租赁厂房

1.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交付

1.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租赁保证金

1.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租金

1.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物业管理费

1.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供电增容费

1.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费支付

5.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1.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2.帐号:_______________

3.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承租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7.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8.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2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9、

1.保险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10.1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0.2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江苏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2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1.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1.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2.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2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4.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5、合同终止

1.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广告

1.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出租方备案。

2.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7、有关税费

1.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律师见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出租人、承租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出租方负责办理。

18、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出租方给予承租方或承租方给予出租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19、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0.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出租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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