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者与作品之间的对话,是对作品中情节、人物和主题的个人理解,认真对待每次写读后感的机会我们的写作水平才会得到提升,以下是推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1
寒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他因为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位侦探的形象而成为世界最有影响的侦探小说家。书中许多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非常精彩,常常使我“拿得起,放不下”。福尔摩斯有许多的优点,敏锐的观察力、无懈可击的演绎推理能力等等,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对细节的深入研究与不倦的推敲。
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福尔摩斯正是这样一位注重细节的人。就拿《跳舞的小人》为例,该故事讲述了丘比特的妻子因为经常看到一些小人画而心神不宁,继而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丘比特中枪身亡,他的妻子脑子中枪,所幸抢救成功,活了下来。福尔摩斯从小处着眼,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比如从观察血迹中得出凶手的指甲有无修剪,从掉落的烟灰推理出凶手抽的是什么烟等等,所以他很快便把真凶阿贝。斯伦贝尔给揪了出来。可见,在福尔摩斯的成功之路上,绝对离不开他对细节的专注与执着。
专注细节,从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小事,那么距离做大事,做好大事也就不远了呢!细节决定成败,并非危言耸听,相信每一位成功人士在他的成功之路上细节都起着关键作用,就比如现在正奋战在疫情一线的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和李兰娟院士,他们之所以获得那么多医学成就,也是与他们平时学习工作中对细节的重视分不开的。
所以,我们也要从小养成注重细节的好习惯哦。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2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全集》。里面的故事提醒我在生活中要处处细心观察每一点,面对事情不能过于粗心。其中有几个故事更能体现福尔摩斯的细心。如身份案,红发会。
身份案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故娘被她自私的继父给欺骗了。故事是这样的;这位姑娘到了福尔摩斯处请求他寻找她丈夫的下落,福尔摩斯通过姑娘给他留下的几封信件和仅有的几项线索,解开了案件的真像,那位小姐的丈夫其实就是他的继父,他为了不让他的女儿嫁给别的男人而使出的卑鄙手段。其实归根结底他只是为了他女儿的钱。而红发会讲述的也是关于钱的案件。一位继承皇室血统的.年轻男子作案多次,最后一次被福尔摩斯的敏锐观察,以及各种线索将他抓捕归案。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年轻人以红发会发出的通知来骗取他的老板每天离开自己的店面四个小时,而这个年轻人利用这几个小时进行挖掘地道,最后用了八周的时间将地道竣工,在他一切密谋都以为成功的时候,是福尔摩斯的睿智和细心的观察破获了银行家琼斯即将被盗走的法国金币,避免了一场很大的损失,那位银行家对福尔摩斯感恩戴德,而警探也被福尔摩斯的推理深深的折服。福尔摩斯说,别人对案件是看,而他却是在观察,我深深的被这句话所打动。这说明我们很多时候都只是看事情的表面,被表面现象所蒙蔽。这就需要我们无论遇到任何事情,都应该用心去观察,认真的去推敲与琢磨。
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对案件的认真执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所以只要我们用心去努力学习,就一定会取得好的成绩。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3
福尔摩斯住在英国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面,如果你看过此书的话,你一定能想象的出,那房子里是多么的杂乱,到处飘逸着化学药品的刺鼻味,让人难以待下去。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几乎每次福尔摩斯办案时,总少不了他,他也总是能帮上大忙。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譬如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他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双双落入悬崖,可是他本人没有掉下去,由此可见他的功夫也相当不错。福尔摩斯先生最有名的两个办案集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从中可以看出他那敏锐的观察力 。福尔摩斯常常说“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 这就是他的人生训言!
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尔罗夫特.福尔摩斯也是一位很聪明的人,甚至超出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对他哥哥的概述少之又少,只知道他是政府的一个官员,曾成功破获《希腊译员》一案。当福尔摩斯有困难时总会找他哥哥,由此可见他哥哥机智超过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也曾经被四个人所击败过,最主要的`是:艾琳艾德勒---唯一骗过了福尔摩斯的女人,福尔摩斯很钦佩她,也使他对女性的聪明有了重新的认识,作用很大。
看书的过程中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也对心灵是一种寄托。他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是的,只要我们排除所有失败的机会,剩下的就只有成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往直前,战胜困难,迎接美好的未来~~~~~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4
距离我第一次拿起《三体·死神永生》已经七八年之久,那是我的高中生活里一个平静的下午,我和好哥们在新华书店瞎逛时,他从奇幻玄幻书架拿起了《死神永生》并向我大力推荐。我从第三部开始读,又读了第一部和第二部,在后来的生活里得空时又反复读了好几遍。
虽然我读过一些书,但是高中时印象最深的只有《平凡的世界》和《三体》,这两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书,一本讲这片土地,另一本讲这片星空。
我已经记不清第一次读完全本时的那种感受,但后来每次仰望星空时,我都会想起“宇宙很大,生活更大,我们一定还能相见的”。我十分欣赏云天明,那是低到尘埃里、被人随意安排命运的人,在经历过生理死亡和精神死亡后还能拥有着热情去爱与生活。我向往着成为章北海和维德,能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为生命中认定的既定目标“不择手段地前进”。
每当遇到看起来过不去的困难时,我都会想:人类不过是宇宙中的沧海一粟,这一点小事情在宇宙的尺度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但这绝不是虚无主义,相反地,《平凡的世界》里的这句话一直提醒着我:“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
这就是我的“脚踏实地,仰望星空”吧。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5
七月二十六日那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这“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竟让一个沉浸在《哈利·波特》魔幻世界里的女孩,爱上了侦探小说,这真实一个奇迹!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这些让我彻底成了这个英雄的崇拜者,用自己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观察推理的侦探!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极强,就如在《血字研究案》中,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福尔摩斯的果断推理和大胆的想法,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在所有的案件中,我觉得《荣苏号》一案和《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也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这一特点,这两个案子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有奇怪的语言。先来看看《荣苏号》一案吧!在这个案子中那封信是隔两个词、两个词写得。在普通人眼里,一般最多只会想到隔一个词的写的方式,而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把这个密案的关键点给解了开来。而最有意思的《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福尔摩斯也从墨氏家族那看似简单、古怪的成人礼问答中,整理发现了至关重要的不但是死者的“藏身之地”,同样为墨氏家族发现了多代未发掘的秘密宝藏。
当我看到《最后一案》时候,我知道这个就是我爸爸说的有关莫里亚蒂教授的一案。这位教授也是一个高智商的人,组织了一个犯罪组织,拥有一支非常强的犯罪队伍。整个大英帝国这么多案件中,有百分之六、七十都是莫里亚蒂教授的犯罪组织干的。谁能把这位犯罪王国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组建的犯罪组织捕捉起来,就能得到四、五十件神秘悬案的答案,而福尔摩斯凭借自己的智慧、勇气和毅力做到了。
读完福尔摩斯最后留给华生医生的信后,我意识到福尔摩斯这位鼎鼎大名的大侦探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因为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到了太多,认真观察事物、坚持、执着、冷静、正义、钻研、乐观……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6
第一次花了这么长时间看了一本电子书,一本科幻书,但是非常值得,真的是好书,让人脑洞大开,不过之后还是不能想象出,很多名词也不理解,感慨作者的想象力太惊人了!格局不是一般的大,看完以后,我都认为是真的了,我的思路也开阔多了,人生多一份超然淡泊的心态了。
技巧不多说,前后呼应,细节伏笔。
最关键的是人性的剖析和刻画,让人去思考,去批评最后去自责,但是仍然觉得不能失去美好,善!
作者塑造的女性角色都不怎么样,庄颜从头到尾就是个道具,是个祭品似的人物,却不断强调着她是多么的真善美,却不能让我发自内心的感觉到真善美,而是填鸭式的告诉我,感觉没法认同。
还有程心这个主角,我也曾是无脑喷中的一个,对于她一次次的选择,一次次的犯错,总要骂几句吧,心里舒坦点,让她背个黑锅吧!我觉得作者的塑造这个形象为了推进时间的走向,宇宙的走向,真的`不是个特别有血有肉的人物,毕竟是个科幻小说,还有就是我觉得她真的是一个普通人,虽然一次次让她仅次于上帝的位置,但是她所有的选择,就是普通的你我她的选择,除了云天明的大脑那一次。所以恨她骂她其实就是骂自己,骂平凡的却有爱的我们。不过因为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事情,我们不需要承担那么多的责任。而她错在去竞选执剑人,有德无能害死人!
里面的男性角色都塑造的很好,章北海,逻辑,维德,云天明,各有特色,但是总体有一点,都是特别坚强,坚定,坚毅!有软弱的我们向往的很多品质在,我们有程心的软弱,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确实如此。
还有感慨一点,就是选择太重要啦,就像蝴蝶效应一般,我们的选择也是对我们的人生有太多的影响,所以,一念之间,可能沧海桑田,让心主导!!!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7
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被称为晚清“第一名臣”,后来者推崇其为“千古完人”、“官场楷模”。他整肃政风、倡学西洋,开启“同治中兴”,使大厦将倾的清王朝又苟延了60年,其功业无人可以效仿,而他的著作和思想同样影响深远、泽被后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曾国藩是近代中国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是从清朝官吏到现代很多人都崇拜的主要偶像之一。“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可见曾国藩影响之大。
作为中国近代史上地位显赫而又最有争议的一位人物,其所著的《曾国藩家书》是研究曾国藩其人及这一时期历史的重要资料。曾氏家书行文从容镇定,形式自由,随想而至,挥笔自如,在平淡家常事中蕴含真知良言。尽管曾氏著作留传下来的太少,但仅一部家书足以体现他的学识造诣和道德修养,从而赢得“道德文章冠冕一代”的称誉,并使其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尊精神偶像。
曾国藩的家庭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写给儿子纪泽、纪鸿以及诸弟的家书中。曾国藩的家书,共有330多封,是历史上家书保存下来最多的一个。全书分为治家类、修身类、劝学类、理财类、济急类、交友类、用人类、行军类、旅行类、杂务类,共10大类。 曾氏家族,向来治家极严,也很有章法。曾国藩受家风熏陶,对子弟也要求极严,并谆谆加以教诲。他的家庭教育指导思想中,有许多可取之处。诸如在教子弟读书、做学问、勤劳、俭朴、自立、有恒、修身、作官等方面,都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从政要学曾国藩,经商要学胡雪岩。”自近代以来曾国藩就被政界人物奉为“官场楷模”。他熟读中国历史,对官场之道参深悟透,积淀了一整套官场绝学,用之于中国官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曾国藩是最好的儿子,能使父母宽心;是最好的哥哥,教导和照顾弟妹,体贴入微;曾国藩更是仁慈的父亲,是儿女的好榜样。他的家书讲求人生理想、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在骨肉亲情日渐淡漠、邻里亲戚形同陌路的现代社会里,确实有劝世化俗的价值,值得每个人一读。大多数官宦之家,盛不过三代,而曾氏家族却代代有英才,出现了像曾纪泽、曾广均、曾约农、曾宝荪、曾宪植等一批著名的外交家、诗人、教育家、科学家和高级干部。 曾国藩具有高深的学问素养,是一个“办事(干出事业)兼传教(留下思想学说)之人”。他一生勤奋读书,推崇儒家学说,讲求经世致用的实用主义,成为继孔子、孟子、朱熹之后又一个“儒学大师”;他革新桐城派的文学理论,其诗歌散文主持了道(光)、咸(丰)、同(治)三朝的文坛,可谓“道德文章冠冕一代”。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8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人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真,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难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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