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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读后感通用5篇

偏离文章内容写出的读后感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读书还能够帮助我们放松心情,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抒发自己内心的一些感触,下面是推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文学读后感通用5篇,感谢您的参阅。

文学读后感通用5篇

文学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伊索寓言》的书。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深受启发。

?伊索寓言》通过简短的伊小寓言故事来体现日常生活中,那些不为我们察觉的真理,这些小故事各具魅力,言简意赅,平易近人。不但读者众多,在文学史上也具有重大影响。作家,诗人、哲学家、平常百姓都从得到过启发和乐趣。许多故事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牧童恶作剧,狼来了,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到几千年后的今天,伊索寓言已成为西方寓言文学的范本。亦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经典作品之一。

?伊索寓言》是古希腊文学中的一块瑰宝,数千年以来以其独特的智慧和艺术魅力令人爱不释手,历传不衰。的确,正是这样,我才在众多名著中选择了这一本。

在所有的故事中,我认为最有说服力的是《乌龟与兔了》。

这则寓言讲得是:乌龟与兔为他们俩谁跑得快而争论不休。于是,他们定好了比赛的时间和地点。比赛一开始,兔觉得自己是天生的飞毛腿,跑得快,对比赛掉以轻心,躺在路旁睡着了。乌龟深知自己走得慢,毫不气馁,不停地朝前奔跑。结果,乌龟超过了睡熟了的兔子,夺得了胜利的奖品。

这则故事说明,奋发图强的弱者也能战胜骄傲自满的强者。

在我平时的学习中,我的语文一直是三门功课中最薄弱的一门,有时只能考八十几分。读了这则寓言,我终于知道了我一定要在平时多加强阅读,多看看课外书,提高自己语文的综合能力。

?伊索寓言》故事虽小,但很真挚;故事虽短,但能益智。愿这些珍贵的小故事,为我们的生活添上一丝色彩,为我们的心灵增添一点活力,为我们的成长指明方向!

文学读后感篇2

这是一本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亲情之书。这几天来读的几本书中,唯有它让我深刻体会到真正的亲情,就像书中说的那样,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不经历尖锐的痛苦的人,不会有深厚博大的同情心。

书的开始便傅雷的自责,我不由对他产生了一丝同情,但是他似乎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但却没有办法帮助挽回。第二封信便是叶其母亲服从的母亲,在作者笔下傅聪的母亲写得那么的纯洁善良,也让我不由想起我的母亲,她也是那么的善良,但在我出行的五天中,她的眼泪似乎也变了,读这两封信便开始回味,可想要再读的时候,夜色已深,只能等到第二天了。

第二天读的几封信中,便是去劝告孩子,回忆昨天的内容,今天的似乎没有那么伤感,但这些嘱托却是父母最真实的写照,从中我读出了他们的担忧,他们的关心,他们的关照,这一直是父母,从小到我们长大的时候,甚至成家立业以后改不掉的老毛病一样。

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正如上面所说,这几封信便是要去教你如何做人。

做人弗雷说要心平气和,要讲诚信,我也有相同的看法,就像找到了伯牙一样,我的内心似乎也与她产生了共鸣,也让明白了,做人是很难的,但你不去做人,能做什么呢?阿猫,阿狗?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你心有所向,那么你将会感觉到做人其实并没有那么的难。

人一辈子都在高潮和低潮中沉浮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

是的,不错,这正是生活与人性的结合,只有去走进生活,去控制人性,去了解人性,才会迎来高潮,你以为你已经走到了世界的顶峰但其实你并不知道有一些人已经在月球上去俯视你只是你们相距太远,很难发现对方罢了。读《傅雷家书》给我感受很深,从小事到大事,让我了解了什么才是真正的亲情,让我对亲情又有了新的认识。

文学读后感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读完第一章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它主要是以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写的,它以生动的描写,写出了那时候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林黛玉了,因为我觉得她美丽、聪明,又很好学,还知书达理。不过,她的缺点就是太多愁善感。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薛宝钗,因为她明知黛玉多愁善感,没有妈妈,还在薛姨妈怀里撒娇,感觉好像是故意的。我不太喜欢《红楼梦》的结尾部分,因为太悲惨了。

读了《红楼梦》,让我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还要学习《红楼梦》中人物的优点,从自身找找有没有和里面人物同样的缺点,并把它改正。这是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有些地方还不是太懂,以后有时间我会再好好阅读它,相信会有更多的体会和感想。

?红楼梦》塑造了一个跛足道人,他的眼睛正是大观眼睛,所以他看到了一个欲望无穷、沽名钓誉、巧取豪夺的泥浊世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他所唱的《好了歌》,正是荒诞歌。甄士隐为《好了歌》作了注解。他的解,是对泥浊世界和荒诞人生的“解构”。原来,这个金玉其外的人群舞台,演的不过是一幕幕荒诞戏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有一首荒诞主题歌,还有一个荒诞象征物,这就是“风月宝鉴”。

宝鉴的这一面是美色,宝鉴的另一面是骷髅。贾瑞死在美女的毒计之下是惨剧,而追逐骷髅似的幻影幻象则是几乎人人都有的荒诞剧。难道只有贾瑞拥抱骷髅?人世间在仕途经济路上辛苦奔波、走火入魔的名利之徒,哪一个不是生活在幻觉之中的贾瑞?总之,揭示世道人生甚荒唐的荒诞性,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

如果说,林黛玉之死是《红楼梦》悲剧最深刻的一幕,那么,贾雨村的故事则是《红楼梦》喜剧最典型的一幕。《红楼梦》的大情节刚刚展开,就有贾雨村“葫芦僧判葫芦案”。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贾雨村本来还是想当一名好官的。他出身诗书仕宦之族,当他家道衰落后在甄士隐家隔壁的葫芦庙里卖文为生时,也是志气不凡才会被甄氏所看中并资助他上京赴考中了进士,还当了县太爷。被革职后浪迹天下又当了林黛玉的塾师。聪明的他通过林如海的关系和推荐,便在贾政的帮助下“补授了应天府”。可是一下马上任就碰上薛蟠倚财仗势抢夺英莲、打死冯渊的讼事。

贾雨村开始面对事实时也正气凛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并发签差人立刻把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可是,站在桌边上的“门子”对他使了一个眼色,雨村心中疑怪,只好停了手,来到密室听这个听差叙述讼事的来龙去脉和保乌纱帽的“护官符”,而讼事中的被告恰恰是护官符中的薛家,又连及同在“护官符”中的贾家,甚至王家,这可非同小可。最后,他听了“门子”的鬼主意虽口称“不妥,不妥”,还是采纳了“不妥”的处理办法,昧着良心,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放走凶手,之后便急忙作书信两封给贾政与王子腾报功,说一声“令甥之事已定,不必过虑”。为了封锁此事,又把那个给他使眼色、出计谋的门子发配远方充军,以堵其口。

王国维在评说《红楼梦》的悲剧价值时,指出关键性的一点,是《红楼梦》不把悲剧之因归罪于几个“蛇蝎之人”,而是“共同关系”的结果,如林黛玉,她并非死于几个“封建主义者”之手,而是死于共同关系的“共犯结构”之中。而“结构中人”并非坏人,恰恰是一些爱她的人,包括最爱他的贾宝玉与贾母。他们实际上都成了制造林黛玉悲剧的共谋,都有一份责任。这种悲剧不是偶然性的悲剧,而是人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之中成为“结构的人质”的悲剧。

?红楼梦》的忏悔意识,正是意识到自己乃是共谋而负有一份责任的意识。《红楼梦》正因为有此意识而摆脱了“谁是凶手”的世俗视角,进入以共负原则为精神支点的超越视角。可惜王国维未能发现《红楼梦》美学价值中的另一半--喜剧价值同样具有它的特殊的深刻性,即同样没有陷入世俗视角之中。

贾雨村在乱判葫芦案中扮演荒诞主体的角色,但他并不是“蛇蝎之人”的角色。当他以生命个体的本然面对讼事时,头脑非常清醒,判断非常明快,可是,一旦讼事进入社会关系结构网络之中,他便没有,并立即变成了结构的人质。他面对明目张胆的杀人行为而发怒时,既有良心也有忠心(忠于王法),可是良心与忠心的代价是必将毁掉他的刚刚起步的仕途前程。一念之差,他选择了徇私枉法,也因此变审判官为“凶手的共谋”。可见,冯渊无端被打死,既是薛蟠的罪,也是支撑薛蟠的整个社会大结构的共同犯罪。说薛蟠仗势杀人,这个“势”,就是他背后的结构。

贾雨村在葫芦戏中扮演荒诞角色,表面上是喜剧,内在则是一个士人没有、没有灵魂主体性的深刻悲剧。总之,《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悲剧与荒诞剧兼备的双重结构。也可以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悲剧与大喜剧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意蕴的伟大。一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只重其悲剧性,忽略其荒诞性,今天正需要我们做一补充。

王国维说《红楼梦》是哲学的,指的不是《红楼梦》的哲学理念,而是它的生命哲学意味和审美意味,即由《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等美丽生命所呈现的生命形上意味。也就是说《红楼梦》的永恒魅力和美感源泉,不在于它与社会形态变动相连接而产生的意识形态,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群生命,一群空前精彩的诗意个体生命。这些生命,也带有儿童的天真和原始的气息,在你争我夺的功利社会里都在内心保持一种最质朴、最纯正的东西。

?红楼梦》塑造林黛玉等一群至真至美的诗意女子形象,是中国文学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奇观,也是世界文学的奇观。《红楼梦》女性诗意生命系列中最有代表性的几个主要形象,如林黛玉、晴雯、鸳鸯等有一共同特点:不仅外貌极美,而且有奇特的内心,这便是内在诗情。

贾宝玉称她们属于净水世界,这不仅是概括她们的“柔情似水”的女性生理特点,而且概述了她们有一种天生的与男子泥浊世界拉开内心距离的极为干净的心理特点。她们的干净,是内心最深处的干净,她们的美丽,是植根于真性情的美丽。因此,曹雪芹给予她们的生命以最高的礼赞。

他通过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一赞辞,既是献给晴雯,也是献给其他所有的诗意女子。《芙蓉女儿诔》出现于《红楼梦》的第七十八回,至此,曹雪芹的眼泪快流尽了。

他借宝玉对所爱女子的最高也是最后的礼赞,包含着绝望,也包含着希望。那个以国贼禄鬼为主体的泥浊世界使他绝望,但是,那个如同星辰日月的净水世界则寄托着他的诗意梦想。《红楼梦》的哲学意味正是,人类的诗意的生命应当生活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不要落入巧取豪夺的深渊之中。

人生只是到人间走一遭的瞬间,最高的诗意应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等,返回宇宙深处的故乡时,不带俗世中浊泥与尘埃,乃是一片身心的明净与明丽。《红楼梦》充满悲剧氛围,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曲悲绝千古的诗意生命的挽歌。

文学读后感篇4

一直以来我偏爱看一些死去的人写的东西,我觉得这些书或散问或笔记至少经过时间的筛选,到现在都能存在就是一个证据。所以较少看现代的,在一个比较偶然的机会下有幸阅读了《平凡的世界》后,虽谈不上荡气回肠,却令我呆呆地思考了半天。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人生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己^

路遥用深厚的基础,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失客观地书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下各种小人物闪烁的人性光芒,我无心去理会别的,使我震撼的,是孙家两兄弟,和他们的恋人,农村与城市双重撞击下的各种美德。

无疑少安与少平如果在同样的环境下,读一样多年的书,他们的各方面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的'。但是命不由人,少安13岁就开始了当时看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在大哥的帮助下读完高中,就是因为读完高中!他们的人生观在几乎相同的时候又几乎完全不相同!少平追求的是一种理想,他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美好的梦想,只是不甘心一辈子与土地依伴的心理,这是我的理解,因为我自己正处在这样的挣扎。路遥写得如此深刻,写得如此真实,身为80后,不看t;;平凡的世界,实在是一种遗憾。这句话可能有广告的嫌疑,呵呵。

少安是一种比较老成的性格,这是由于他身为兄长的一种天性。当了老大,血液里总有一种照顾小弟小妹们的情感,我家族的大伯当年也是如此,少安!就象我父亲的义弟,我的叔叔,他们这类人,勤勤恳恳,不怕苦吃,只为了家里的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自己,无所谓。他们可以说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只为了家人,亲人。他们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寻找。少安面对爱情时的退缩,胆怯,可以说是理智的选择,虽说贫富悬殊已不是问题,可是要看你悬殊到如何的境界。我不可以想象润叶可以象秀莲一样下地干火,烧砖,磨满手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少安如果与润叶结婚,幸福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

这本书里的人物形象无数,辉煌的人物性格也是缤纷至极,让人恨不得一个一个地读到骨子里去。强烈推荐。特别是少安与少平,或许能让我们懂得,人,为什么活着。

文学读后感篇5

一八零一年,住腻了都市,想要与世隔绝的绅士洛克伍德,造访了盖在风势强劲的山丘上的坚固庄园。在那里当女佣的奈莉,对这位听众诉说了山庄上的男女主人,以及他们与身边的人们之间爱恨交加的往事。

三十年前的夏天,山庄主人恩萧先生去利物浦工作,回来时带着一位男孩。恩萧先生用他逝去长子的名字希斯克利夫,替这个衣衫褴褛的肮脏小孩命名,并且让他住在山庄里。

恩萧先生还有一个亲生的儿子辛德利,以及一位女儿凯瑟琳。辛德利非常嫉妒受到父亲宠爱的希斯克利夫,暗中对他怀有憎恨,但凯瑟琳却很快和希斯克利夫要好起来。两人每天就像共享了同一个灵魂,一分一秒都不愿分离,强烈地需求着对方。

然而六年之后,随着恩萧先生的去世,辛德利就把希斯克利夫的一切都夺走了,以使唤奴隶的态度对待他。

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两人,从此被千金小姐和佣人之间的巨大鸿沟隔开。在这段期间,凯瑟琳认识了住在山脚下画眉田庄里的林顿家长子埃德加。

身份高贵又有优秀教养的埃德加,迷恋着凯瑟琳的美貌,而凯瑟琳也接受了埃德加的求婚,答应嫁给他。知道了这件事的希斯克利夫因为太绝望,就从咆哮山庄里失踪了。

三年后,希斯克利夫赚到一笔可观的财富,衣锦还乡。虽然他装得像真正的绅士一般高贵优雅,但却谋划着复仇。他首先对辛德利设下陷阱,把他的财产和山庄都抢了过来。接着,又诱惑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带着她私奔了。

凯瑟琳后来变得疯狂。她开始绝食,又罹患重病,在生下女儿之际就因为难产而过世。希斯克利夫失去形同自己灵魂另一半的凯瑟琳之后,陷入更强烈的孤独和绝望的深渊。

辛德利死后,夺取了一切的希斯克利夫完全不让辛德利的儿子哈里顿受教育,只把他当作佣人使唤,还设下奸计,把凯瑟琳的女儿——也和母亲取了相同名字的小凯瑟琳诱骗到山庄,关在房里,逼她和自己的儿子林登结婚。

小凯瑟琳的父亲埃德加染病身亡后,林登因婚姻继承了林顿家的所有财产,但是体弱多病的林登不久也死了,所以希斯克利夫得到了林顿和恩萧这两个家族的土地和财产,小凯瑟琳也以遗孀的身份,跟希斯克利夫一起住在山庄里。

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相爱了,希斯克利夫疯狂地阻止他们,但他想起了当年的凯瑟琳与自己。最终希斯克利夫绝食而死,小凯瑟琳与哈里顿搬到了画眉田庄,一切归于平静。

这个荒诞、狂野、令人诧异的故事,像是每一页都在醇厚的憎恨中浸泡过,直到最后在看似归于和谐的情境中戛然而止,也没有让读者产生任何如释重负的情绪。

?呼啸山庄》刚出版时,被评论家大力批判为不道德、荒谬无稽、文笔差劲、结构破绽百出、粗陋鄙俗,如今它则早已在文学的殿堂中登堂入室,用在中小学生的作文课堂上,似乎又是一则诉说“凡人不能理解超越时代的天才”的经典材料。

然而实际阅读这部作品,必然多有读者觉得评论家所言着实公允,书中的角色们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其不堪、粗鄙的一面,那并非乡土文学中“接地气”式的粗俗表现手法,而是一种毫不讳饰地投向彼此、投向读者的恶意与迫害,这种近乎暴力的情感宣泄令很多人在故事还没真正开始时就不禁掩卷。

而在故事里的主角们因为不幸的误会和阴错阳差的状况彼此分离时,人们又开始对作者在剧情上的表现失望,令人难以忍受的不是角色们的悲惨经历,而是他们不断酿造悲剧的荒诞的大脑,原本很容易有快乐结局的故事,却因为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想法和算计走上毁灭的道路。

故事主要的转折出现在凯瑟琳答应埃德加的求婚,希斯克利夫因为无意听见凯瑟琳对奈莉说,如果她嫁给希斯克利夫,就只会两个人一起变成乞丐,所以就从那个家里消失了。

凯瑟琳对奈莉说过的另一番话则是,如果自己结了婚,就可以保护希斯克利夫不受哥哥辛德利的欺压,也能帮助他出人头地。人们很难理解这种想法,便给它加上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为自己编织的谎言。

书是人类理性的产物,那么书是需要逻辑的,现实生活则并不需要逻辑,因为人的理性不能够支配整个现实。

一个活在十九世纪的英国乡村,个性孤僻讨厌人群的牧师女儿,完全没有任何资料或创作经验,这样一个人写出这样一部作品,她并不是靠着理性与技巧在书写,而是放任自己的灵魂呼啸。

她笔下的人物是没有逻辑的,同时也是没有虚假的,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想法,毫不顾忌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管是憎恨、悲伤还是爱,都像野兽一样,毫不隐藏感情地互相谩骂、互相伤害,几乎都是让人不想与之交往的人物。当一个人如此放肆地宣泄自己的灵魂时,他就不需要说谎了。

被问及自己对希斯克利夫的感情时,凯瑟琳说道:“我活着最大的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于我心中。”

当我们抛开所有合理的解释后,我们便可以认为她所做的一切都自然而然,呼啸山庄就是这么一部作品,它是作者胸中的一团狂风,是作者面对这个不容忍的世界时,胸中满是“举世皆浊我独清”的傲慢,却又只能讲出些连自己都不信的狡辩时,那股不屑置辩的孤愤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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