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利于深化大家对名著理论的理解,其实每个人都是知道读后感的写作的重要性的,推荐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鲁迅》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鲁迅》读后感篇1
开始并不是很喜欢鲁迅的文章,大概是不能体会文章的美妙吧,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增加,看的书籍的积累,越来越感到还是鲁迅的文章写的最好。喜欢读《朝花夕拾》,闲暇时看看,真的很享受,里面有童年的趣事,有鲁迅思想成熟的过程,为什么鲁迅要弃医从文,还有鲁迅的感情世界……
我很小时候就经常听妈妈讲鲁迅的故事,零零星星地一些知道他的故事,只知道他是一位着名文学家。这次读了《鲁迅全集》,我对他敬佩得五体投地,他用他的笔墨诉说了阿q的可笑,祥林嫂的悲哀,奇叔的大胆等,他是一位战斗作者,他用笔在与不平的社会战斗着,为穷人打抱不平,打击恶官僚,污吏。
?鲁迅全集》告诉我,鲁迅年幼时家境尚好,家有一个二千余亩的百草园,相传里园里长满了野草,但却是鲁迅儿时的乐园,他在泥墙根上蹿下跳地捉蚱蜢,挖类人形的何首乌(相传吃它会长生不老),还不停地在井口上与小朋友跳上跳下。正是因为这一点,家人认为他不乖,就把他送入三味书屋学习。等鲁迅稍大一些时,家境开始渐渐地贫寒,有一次,鲁迅为了给父亲抓药而误了上课,而被老师用戒尺打了掌心,于是鲁迅在桌子上刻了一个“早”字,来提醒自己要早到。他在三味书屋读五年书,深受老师喜欢。
鲁迅对日本人深恶痛绝。他敢打,用笔墨通达日本人的“走狗”;他也敢骂,用文章来痛骂那些贪财爱荣的官僚,和狗仗人势的大恶人。因为他的弟弟娶了个,而且生活非常地奢侈,鲁迅大发雷霆,并与周作人断绝兄弟关系。
读了《鲁迅全集》,留给我的是对鲁迅无限的敬佩和怀念,他不仅是个文学家,更是一个伟大地思想家和革命家,我的耳边时常会响起鲁迅先生的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平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中国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鲁迅》读后感篇2
生逢军阀混战年代,从小立志报国,弃医从文,只为救国救民,于乱世中呐喊,于混战中彷徨。这就是我所要讲的文学大家—鲁迅。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过多的修饰,有的只是尖锐的批判,对旧社会的憎恶,对穷苦人民大众的同情。他于铿锵有力的语言文学中散发出一股凌然正气。
无可否认鲁迅一生留下了不少文学作品,在文坛上产生了深刻地影响。他的作品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评论、散文及翻译作品,对当时的中国即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文学产生了生刻影响。1918年5月,他首次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文章内容虽不多但却深刻的揭示了旧中国的社会本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用“吃人”二字就能准确的概括。“吃人”是他对封建道德主义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麻木的中国人不懂得反抗,反而成为封建阶级的帮凶,有的人虽然认识到吃人的社会本质,但妥协,麻木是他们的选择,而鲁迅则是人群中“最初醒来的人”也许他也曾犹豫过,彷徨过,但他用尖锐的笔尖呐喊出难言的思想,唤起爱国志士那炽热的心。相同的思想在鲁迅很多文章中都有所体现。他留学日本,最终选择弃医从文,也正是由于他看到了中国人的麻木与无知。他认为医学只能从身体上,生理上减轻人们的痛苦,而真正要改变国民的现状还是要从思想上彻底使其觉悟。只有这样中国才会有希望。总的来说他前期的小说主要以清末民初的底层百姓生活为主,表现底层人民思想的麻木愚昧和生活的艰辛。后期则借历史典故反映现实生活,风格从容充裕,幽默洒脱。
除去小说之外,鲁迅先生在杂文散文方面也有很高的造诣。毛泽东曾将其杂文誉为“匕首”“短枪”。如《小品文的危机》 ,《二心集》 ,《华盖集》等都深入的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问题,其散文也是独树一帜。记得在初中就学过《从百草味到三味书屋》 ,描写了少年鲁迅对童年的美好回忆,他在自己的课桌上刻了一个“早”字,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少年时期的他勤奋刻苦,热爱生活,向往自由。他的散文诗集《野草》大概算的上是鲁迅最高文学成就的作品了吧。文中以一棵无人问津的小草凭借着顽强的生命力,掀翻压在身上的巨石的石块钻出地面。表现出不畏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借此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鲁迅的文章虽生疏难懂,但却寓意深刻。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在《自嘲》中曾这样写道。他“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鲁迅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中国文坛,为中国文学文化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不仅是文学家,而且还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 wen.cn 当在他提及到写作目的的时候,他指出了3点:一是“为那些为中国的改革而奔驰的猛士,他们在寂寞中奋战,我有责任为他们呐喊”,二是“为那些如我年轻的时候似的正做着美梦的青年们,正因为他们,我必须在作品中处处给予一种不退走,不悲观,不绝望的诱导,而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悲凉感到有所扼制”,三是他的敌人,鲁迅说:“我的敌人活的太愉快了,我干嘛要让他们那么愉快呢?我要像一个黑色的魔鬼那样,站在他们面前,使他们感到他们的不圆满。”这就是他,一个从不见风使舵,从不趋炎附势,明睿理智地剖析社会的伟人。鲁迅在战火纷飞的战乱年代手执革命的笔杆,心怀革命的激情与封建势力做斗争,为中国伟大的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的奉献。“民族魂”三个字就是他一生最完美的写照。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鲁迅的作品生疏难懂,不被学生所接受和理解。今年9月,新的人教版语文教材面试,引发不少人的关注,其中删除了不少鲁迅的文章。“去鲁”成了近年来新编教材的热门话题。面对“去鲁”现象,教育界的学者专家们都纷纷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有的学者认为国内教材长期遵循“一家独大”的鲁迅文章,“去鲁”是为了给其他作家
作品挪地方,二是鲁迅文章过于深刻偏激,学生难懂,这无疑是加重学生的负担。另一方面持支持态度的专家就表示,鲁迅文章寓意深刻,反映很多时代气息,他的“哀国人不幸,怒国人不争”也是我们道德修养中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请走”鲁迅还需慎重。
个人认为,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不仅是因为是大师天才之作,还因为它们是整个民族乃至人类文化的精神的体现。请走经典必将导致国民阅读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退化,鲁迅文章虽难懂,却思想丰富,是一个时代的结晶。所以保留其作品还是有必要的。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博大胆识铁石坚,刀光剑影任翔旋。龙华喋血不眠夜,犹制小诗赋管弦。”
“鉴湖越台名士乡,忧忡为国痛断肠。剑南歌接秋风吟,一例氤氲入诗囊。”
这是1961年9月25日,在纪念鲁迅诞辰80周年时,毛泽东热情洋溢写下的两首诗词。
诗中评说了鲁迅的人格和诗品,热情赞扬鲁迅在国民党反动派黑暗势力统治下勇于周旋和不屈不饶的斗争精神,歌颂了鲁迅伟大的人格和刚烈的血气。其实早在1940年,毛泽东在他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指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我喜欢读鲁迅,喜欢他的文章及文风。虽然上高中的时候学得有点涩,但他的傲骨和不训,深情和执着让人感动。喜欢他的百草园,喜欢他的孔乙己,喜欢他的雪,更喜欢他的刘和珍君。其深沉的目光、泼辣明快的语句、高亢的笔调、犀利的文风,都让我很喜欢。我觉得他的笔力足以力透纸背,将那个特殊时代所造成的人性与社会的阴暗描绘得入木三分,不仅悲天,而且悯人。带给我的绝非只有震撼,而是更多的思考。
?鲁迅全集》一书收录了包括鲁迅小说、散文、杂文在内的全部作品。其中,《呐喊》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彷徨》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后期作品,风格显示出前所未有的。从容、充裕、幽默和洒脱,但骨子里依旧藏着鲁迅固有的悲凉;散文集《朝花夕拾》向我们展示了鲁迅内心深处最为柔和的一面;《野草》诗集以曲折幽晦的象征表达了二十年代中期鲁迅内心世界的苦闷和对现实社会的抗争;在《热风》《华盖集》、、《且介亭杂文》等文集中,鲁迅运用杂文这一“匕首”、“投枪”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对帝国主义奴化思想等进行了毫无保留的批判,暴露并批判了国民劣根性,对国民卑怯保守的病态心理作了深刻的剖析。
鲁迅的伟大在于敢于剖析民族的劣根性,敢于剖析自己,我们现在谈论鲁迅,更多的是谈论他的一些精神:正直,勇敢,忧国忧民,敢于牺牲的爱国情怀。鲁迅不仅仅是一个文人,他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他所做的,不仅仅是创作,而是在“为一群行尸走肉注入灵魂”。他以文为剑,“刺入一切腐朽思想的心脏,从中剖出国民的劣根性,然后血淋淋的丢到国人面前,用那刺眼的红色来震动人们麻木的灵魂,来惊醒所有沉睡的梦中人”。“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鲁迅一生的写照。
对敌人,他犀利如匕首,口诛笔伐,声声呐喊;对民众,他恳切如师长,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以一己之力提升了整个时代的高度,他的呐喊喊出了那个时代的最强音———我以我血荐轩辕!然而,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们只信仰现实,还有几人在谈论奉献、敢于牺牲呢?还有多少人在阅读经典、在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呢?不只是鲁迅,在学校里读老舍、钱钟书、茅盾等文学书籍的又有多少人呢?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不容回避。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们一定要继续学习和发扬鲁迅的爱国精神,韧的战斗精神和博采众长、敢于牺牲的精神。虽说我们生活在和平社会,但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我们的时代,仍然需要象鲁迅这样的文化巨人以让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高瞻远瞩,面向未来。鲁迅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全体炎黄子孙的骄傲。毋庸置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一个强大的屹立于世界东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鲁迅精神。
鲁迅精神不朽!
深夜,一间旧屋,一盏小油灯,几缕轻烟,一个微曲的背影。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而并非给大家找吸烟的理由。其实,我是对吸烟很反感的。况且,我也不必用吸烟这种方式来使大脑兴奋,因为我的大脑可以一直都很兴奋。特别是入夜。
鲁迅的书我还是读少了点。不过最近在看《鲁迅的散文。诗全集》。看了挺久才看完《野草集》,在这里就说说自己的读后感吧,也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交流切磋。大家一同探讨。不足之处还望指点。
读鲁迅的《野草集》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 。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平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 。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马拉松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而你的自身,你的灵魂“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
有人说《野草集》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鲁迅》读后感篇3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回忆散文集。关于鲁迅先生,对我们而言啊,真是一个字——熟,以前不是有句话吗?叫:“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树人“。这可是从前学生娃们的恶梦,这里的周树人指的就是鲁迅先生。
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树人,浙江绍兴人,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集,在我们的课本中学习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和《好的故事》。
鲁迅先生,擅长杂文,不过在我看来,《朝花夕拾》也是一本很好的书。我最初知道这本书也是因为那个小说《狂人日记》,他提出了“礼教吃人”的观点,从此,步入他的“世界”。
其中让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篇《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是鲁迅先生幼时的“保姆”,在鲁迅先生眼中,他也总是切切察察,而且很迷信,睡觉时还摆“大“字,还懂很多规矩,还不识什么字,把“山海经“叫成“三哼经”的一个人,却给鲁迅先生买来了《山海经》,连鲁迅先生自己也说过,这是他最心爱的宝书。
鲁迅先生一直对这套书念念不忘,连在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书的模样,还一直在眼前,鲁迅先生,小小年纪就如此爱书,也是我对这篇文章记忆深的原因。
?朝花夕拾》这本书别有韵味,写出了一个童年真实的鲁迅……
《鲁迅》读后感篇4
鲁迅先生作为五四新文化的先驱和中国最伟大的革命家之一,他的作品虽为后世称颂,可真正继承其革命精神衣钵的人在当代却太少。我在几近成年之时才拜读他的名作《彷徨》,说来也是惭愧。
彷徨一词意为“来走去,犹疑不决,不知往哪个方向去”,反映了鲁迅此时在革命征途上的迷茫,作于五四新文化运动阵营分化时期。字里行间充斥着现实与理想的冲突,以及各类人违心的选择。我个人尤其对《在酒楼上》和《伤逝》感触极深。
?在酒楼上》讲述了主人公与朋友的一次偶遇长谈的经过。从朋友的言语中不难发现,他也曾是一个会为了国家前途命运,与他人争执不下,乃至拍案而起的爱国青年。那是那个时代,甚至当代许多青年人形象的缩影。不得不说,每每想象这样的人物,仿佛看到了样板戏的宣传画,人人右手举至胸前的画面,很理想化。然而,就像大部分人一样,他不可免俗地沦为一个麻木为生计的人。结尾的环境描写——“屋宇和街道都织在密雪的纯白而不定的罗网中”,前途的不定,心中的彷徨便融于环境描写之中了。
?伤逝》描绘了涓生和子君两个虚构人物的爱情故事。实则涓生更像是现实中的鲁迅,而子君又何尝不是许广平的化身呢?在故事中,原本与主人公同为战友的子君,最终由于长期持家,抹去了本来锋利的棱角,以致最后完全退化为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对于涓生的话越来越不能理解。两人的感情最终破裂,子君的生命也或多或少因此而走向了灭亡。这是鲁迅惟一一篇写爱情的小说,或许鲁迅预见了自己与许广平相似的命运,而破例为自己的爱情提前写了一篇“缅文”。
以这两篇小说为代表,再加上《孤独者》等,都在描述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革命者因为艰难的生活,忙着寻求生计而忘却了对于信仰的忠诚,变得驯化,理想与现实的天平向后者倾斜。而当时的社会现实就是许多新文化运动的支持者,看到社会有了一些进步便停滞了,全然没有马丁。路德金面对不公时“绝不满足”的呐喊。国民性中的种种劣根性,是鲁迅一生的敌人和口诛笔伐的对象。然而今天呢?我们有任何实质性的进步吗?只能慨叹一句伟人已逝!
《鲁迅》读后感篇5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鲁迅》读后感篇6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作家从自己的文字中挑选若干,勒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没有入选的,也就是没有入选而已,至多如鲁迅所说,“竭力抽掉”罢了,但这不过是避免让它们在篇幅有限的《自选集》里出现,并没有“不甚满意”的因素,更不能说“删去”。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不满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较自己的作品之后,满意于此,而不满于彼。否则,一本《自选集》出来之后,没有入选的所有其他作品,岂不都要有可能被读者疑心是鲁迅自己“不甚满意”、并不“最符合鲁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吗?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周作人说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我以为,今天的读者看这本有详细校注的《鲁迅自选集》,最大的收获,恐怕还是看他怎样疯狂地改文章(手边要有别的版本进行对照)。那是在电脑发明之前、大多数人还用毛笔一笔一划写文章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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