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加深我们对书上知识的体会,读后感是最能够体现阅读价值的一个途径,推荐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被叔叔读后感参考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被叔叔读后感篇1
兜兜转转中间停了好久终于在昨晚看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可以说是我最期待的女作家之一了,区别于张爱玲的骄傲与沉沦其中的虐人虐己,萧红有乡村文学的质朴与自然,想想却一直没有正式看完呼兰河传也是挺不该的。
读的时候一个个的故事看过去我仿佛陷入了一种认为它永远不会完结的漩涡,祖父和我到团圆媳妇到有二伯…我心里好像总是暗暗地认为,呼兰河住了这么多人,哪有说的完的时候呢。冯歪嘴子的章节看完后便直接来到了尾章实在是令我一时间难以接受,原来,也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啊。
纪实的文学作品最易感受也最令人悲伤,纸上的文字每一个都扎根在那座小城里,然后生长于我的眼前。用当年孩童时期的视角来呈现也最能让读的人体会她提笔写下时的感觉了吧。在祖父呵护下的萧红好像很不懂事也不敏感,却把这些事记了这么多年,直愣愣的童言无忌再回首时又会有多少复杂的感情呢。
淡然的风格让我明明是昨天刚看完现在却好像也忘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时间隔得更久远的开篇。但这样也很好,这样我可以再过几年重新拿起来看一遍。现在就只记得坐在祖父的后花园,雨后湿哒哒的地上放着小板凳,旁边藤蔓缠绕着架子上挂着雨水滴湿的黄瓜倭瓜,有蜻蜓有蝴蝶,肯定还有蚂蚱和昆虫,我坐着发呆,等啊等,好像时间是永远浪费不完,好像我永远不会知道以后和现在能有多大的区别。
被叔叔读后感篇2
汤姆是生活在废奴运动之前的黑奴,他原本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主人,过着还算幸福的生活。而且也许他一直就这么生活的话,他还可能获得宝贵的自由。但主人为了还债,最终还是把他卖给了另一个东家。就这样汤姆在一个又一个的东家中漂泊,最终被一个粗鲁狠毒的东家雷格里毒打而死。
书中有几个情节让我感触很深:汤姆第一次被卖时,他的妻子和他的主人,都为他的离开而黯然泪下。那一刻,高贵和卑微在泪水中化为了乌有。人性的光辉在此彰显,没有地位的差别、没有种族的尊卑、没有身份的贵践,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最纯朴的惜别之情。
汤姆的第二个东家叫奥古斯丁,他有一个女儿叫伊娃,伊娃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她在因病将要离开人世的时候,依然对她的仆人们充满了爱。面对死亡,她剪下自己的头发送给了大家。她希望他们都能成为神圣的基督教徒,成为一个心中有爱的人。这在那个把黑奴不当人看的年代是很让人感动的举动,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乌云终究还是遮不住太阳的光芒。
汤姆的最后一个东家是为人歹毒的雷格里,雷格里想要把汤姆训练成一个打人的工具,来压迫和控制其他的黑奴们。但雷格里的这种安排却遭到了汤姆的坚决反。面对暴力,一向看似温和的汤姆始终没有屈服,他死死坚守着正义,直至失去自己的生命。
从汤姆一生的悲惨遭遇我看到了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艰辛,看到了人们坚守正义、追求自由、平等的决心和勇气。比起他们,现在的我们要幸福的多,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理想,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我们要珍惜我们优越的生活环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开拓更加美好的未来。
被叔叔读后感篇3
远在1850左右,当时美国有许多黑奴,这些黑奴没有人生自由,在评价的鞭打下过着牛马一般的生活,汤姆叔叔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原是赛尔比家里的奴隶,可是因为他的评价欠债了,就被卖到了克里亚先生那儿。有一天,他主人善良的女儿死了,为了满足她的遗愿,克里亚先生就为汤姆叔叔和其他黑奴办自由手续。但天有不测之风云,就在他看到希望时,克里亚先生不幸身亡。于是他又被卖到凶恶的雷克那里。只要汤姆叔叔做不好,雷克就把他打得皮开肉绽。最后,可怜的汤姆叔叔被雷克活活地打死了。
这本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情景就是汤姆叔叔救人的那一刻。在他被运往南方的船上,因为船身不断地摇晃,站在船边的吉琳小姐无法站稳,身体失去了平衡,不小心跌落到河里。她的爸爸克里亚先生刚想跳到河里时,发现有人早已抢先一步,奋不顾身地救出了吉琳。而这个人,就是善良、笃实、乐于助人的汤姆叔叔。
在生活中,我也看到了许多像汤姆叔叔这样的人。
在我家门前的马路上,因为绿灯比较短,按平常的速度是不可能过去。绿灯又亮了,我眼前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太太。她正吃力在用双手让轮子滚动起来。黄灯闪了三下,她只走到中间。对面的车闪着雪亮的灯,按着刺耳的喇叭,飞快地驶来。老太太也很慌张,她努力地滚着轮子,可还是被拦在大路中间。这时来了一位交警,只见他拦住对面的车辆,及时把老奶奶推到前方。
我觉得这位交警跟书中的汤姆叔叔一样乐于助人。他们的做法都让我感动。汤姆叔叔虽然死了,但他帮助别人,为别人献出爱心,他死的光荣!这位交警叔叔帮老奶奶推向前面,他不仅推的是一段距离,更是推走了老奶奶心中的恐惧,还推走了死神降临在她身上的机会。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也要向他们学习,乐于助人!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们。
被叔叔读后感篇4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
爱钱的人从来不肯放过一个表现世俗的机会--菲利普夫妇将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生活固然需要钱,可那一张张冰冷的票子怎如有和睦的家庭来得温暖?试问,当今社会有多少家庭因这些票子变得支离破碎?人赚钱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但每日疲倦不堪,为生计东奔西跑——这就是所谓的好日子吗?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去小村庄游玩一番吧,放松放松,体验体验野趣,远离虚伪,返璞归真。
被叔叔读后感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美好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也许他一直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所以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选择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希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因为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讨厌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讨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被叔叔读后感篇6
约瑟夫小时候有一位叫于勒的叔叔,挥霍了家里的钱,于勒的兄弟——约瑟夫的父母很生气,让他到南美洲去做生意。几年以后,叔叔寄回两封信给家中,说他赚到了钱,要寄一些给家中作为补偿。这让约瑟夫的父母很感动,对叔叔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不过在我看来,让他们改变态度的不是于勒叔叔本人,而是叔叔寄回的那笔钱!但是,从那以后,叔叔失去了任何消息。
不久以后,约瑟夫的二姐要出嫁了,为了庆祝,一家人坐船游玩。在船上一个卖牡蛎的衣衫褴褛的老汉吸引了父亲,当父亲询问船长后发现:老汉就是叔叔于勒!但是,父亲没有和叔叔相认,而是躲开了他。
难道父亲不相信这是叔叔于勒吗?不是。父亲是想他的兄弟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一定会连累他,让他花掉更多的钱!读到这里让我心想:当时的法国人真是只认钱,不认人啊!
父亲不想让于勒叔叔认出他,便让约瑟夫去付钱。约瑟夫走到叔叔面前问:“我们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可真想叫他一声:叔叔!付钱之后,约瑟夫还特地多给了叔叔半个法郎作为小费。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到于勒叔叔。
虽然整个故事深刻地描述了当时法国金钱社会的丑态,但是,小主人公约瑟夫始终扮演着一个善良的角色。在他小小的内心世界里,金钱无法超越与叔叔的亲情!我想,在我们拥有的各种情感当中,亲情让我们不管身处何时,身在何处,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支柱,它让我们充满力量,战胜困难,感受温暖。
被叔叔读后感篇7
长腿叔叔squo;squo;这本书是我最爱读的书,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她出生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她的父亲从事出版工作,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经常为报刊供稿,并且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她的代表作品有《亲爱的敌人》、《长腿叔叔》。先后入选法国《读书》周刊评选的有史以来最佳读物。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也许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很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陡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现今越来越多孩子的叛逆让我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给孩子太少还是太多了;现今越来越多人的叛逆让我思考另一个问题:我们是多么需要重新学习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与其等到失去时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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