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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爱》读后感篇1
大凡江浙文人,心思细腻,伤感味特浓;大凡女性文人,都多才多艺,通晓人情世故。丁立梅当然是女文人里更出色的了,读其散文,可以找到江浙文人的共性,也可以玩味于花草、水果之中。
丁立梅的散文我读得最认真的是《忽然花开》这本散文集子,花了很多时间去慢慢的品味、欣赏、把玩,从中体会到许多其他时候没有感触到的东西,读完全书,就想把我的想法整理成文。
?忽然花开》的文字非常的柔。满纸都是那些柔弱的文字,没有多少能够硬起来。而它的柔又与其他的柔有所不同,分为两种,一是女人之柔,那种阴性美,也是女人天生的文字选择癖,选择文字本身最优美的外型;二是江南水乡之柔,是那种水质之柔,这与作者丁立梅生活在江浙水乡有关,从水乡的生活里找到了它的柔美之长,也把那些柔美换成了文字。这些都可以说是天生的地域造就了丁立梅。
?忽然花开》散发着淡淡的伤愁。每篇文章里都有一种作者的心伤和愁怨。一是岁月的流逝,带给作者无限的感伤和追忆,水乡童年的美好记忆都已经灰灰烟灭,留下的只是记忆里的那点空间,那小小的空间里塞满了伤感的文字。二是女人之怀的心愁,生就一个女人的丁立梅,对周围的很多东西都有扯不去的愁急、担心,她却把这些都表现在她的文字里,染着文字的重色和人情。
?忽然花开》的文字里所侃的都是家庭琐碎,那些只有女人才能够感触到的话题,在丁立梅的文字里都有,并且能够感觉到作者被家庭生活所累,有一种疲乏的压力在她的精神里拖壹。这也许与作者一直生活在江南有关,那潮湿的空气专门侵害她的身体,让她的心力郁闷、压抑,无法舒散而有所痛疾。这也许是江南女人忍疼柔弱,性格温柔委婉的本质原因。
?忽然花开》的语言有一种很浓的侃味,像三言二拍里市井聊侃,散播着生活的清香。又带有丁立梅式的娇滴,让人读起来特别的人情化,也像与她对话一般,很容易找到兴奋点。也给时下的大众阅读减轻了阅读压力,读起来轻松、自然、活泼。
丁立梅是一个非常热爱水果的江南女子。她生活在江南的乡下,从小吃到的水果非常少,希望吃到很多不同地方的水果,这只是她童年的梦想。她热爱水果并不是只喜欢吃,更爱的是水果的艳丽。因为水果的艳丽代表着女人的美丽和喜好,丁立梅却是喜好与欣赏,还有拥有。这些也许是女人在物质方面的向往而已,丁都无藏的表现在自己的散文里,可见她的胸境。
丁立梅是一个崇尚鲜花的江南花痴。江南之乡,家家户户都喜爱养花,这花在家庭生活里是一种美,也是一种修养,为的是修剪自己的心灵。所有的花都是丁的心灵,是她写作里的灵魂,在她的写作生涯中为她打扫心灵的窗户,让她感觉到每种花都很美。
如果做一个女子去阅读《忽然花开》,那就要准备泪水和哭声作为器具,也许会更加有味。
散文《爱》读后感篇2
每天都会有人经历生离死别:过去已经历;现在正在发生;或者说将来即将面对……这是每个人一生必定会经历的事情。逝去一位可敬的长者,在他的家人看来,也许只会在那几个月里有难过、伤心的情绪,但在今后的扫墓过程中,可能只是淡淡一哭,之后就不再去在乎人的生老病死这一周期性的变化。试问这些当事人,你们可曾有思考过人为什么生而人又为什么死呢?可能有人会这样说:这不就是正常的生理周期现象吗,我们怎么可能知道为什么,不必再去费脑筋思考了。
这时候就会有一个人站出来抨击你:人生下来就是赎罪的,他要来洗清他上辈子所犯下的罪孽,他是有任务并且有欲望而生的。这个说活的人就是史铁生。关于生与死的问题,他已经思考过无数多个了,他是这方面的行家。他会每天问自己为什么要活下来,还有为什么会转移死的话题来让自己继续拥有着生命。
有可能是因为他是个残疾人,在成年之际经历过人生的大劫难就是失去了行走能力,他所经历过的困苦,比我们正常人要多得多,所以才会对生与死的问题有自己独到的一番见解。在他的作品的字里行间里,处处流露出他对生的希望以及死的哀鸣。他是一个渴求拥有美好的生命,却同时又不畏惧死亡的恐怖的人,他是一位坐在轮椅上思考的伟大作家。
也可以这样说,是轮椅造就了今天的史铁生,他的创作灵感大部分都是轮椅赐予的。只有经历过劫难的人,才能真正领悟到劫难所带给他的不行与机遇,是值得去思考和捕捉的。
生命,在史铁生的眼中,那可是极为宝贵的东西。也许在无法直立行走甚至在坐上轮椅的那一刹那,史铁生仍然是无法摆脱失去双腿带给他的痛苦与磨难,但是在他触动写作灵感的那一瞬间里,似乎所有的苦痛,他都在那一刻有所淡然并随之忘却了。这对于他来说,是个多大的槛啊,但他最终还是跨过去了,并且在写作领域里有卓越的成就,他就凭靠着自己的力量,成功了。在这成功的背后,是需要经历过多少个夜晚冥思,经历过多少次的重写及修改,才能换取一个作家名号的。或许他并不在乎这些名利,他只专注于塑造强大的内心世界,只沉溺于他广阔无垠的对生命的思考中。
在《宿命的写作》一文中,他这样写道:我自己呢,为什么写作?先是为谋生,其次为价值实现,然后才有了更多的为什么。还有至于写作是什么,我先以为那是一种职业,又以为它是一种光荣,再以为是一种信仰,现在则更相信写作是一种命运。是的,写作是史铁生自己为自己选择的命运。正是因为他选择了写作,所以才没有再去考虑且纠结于自杀,是写作带给他无限的思考和轻松的生活,他热爱写作,并且视它为自己生命的希望。
在他的作品中,各个地方都流露出他对生命的渴望。因为他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选择了精彩的活着,所以他才会对生命抱以由衷的敬意。他不愿意无精打采地活着,这才利用写作来充实他的世界,一个属于他和生命对话的世界里。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渴望拥有生命,所以他格外珍惜与生命沟通的机会,他才会将好的作品以及他对生命的思考与我们众人分享。
他每天都在不断地思考、对话和写作间流连穿梭着,可能是因为极少有人去关照他、爱护她,他的作品中才会透露出一丝丝的空虚以及苍凉的感觉。我在品读他的作品时,时常会尝到他的内心既强大却又脆弱得不堪一击。他太寂寞了,寂寞到在他的文字里都能品出他多美期盼着有人能听听他的诉说,能替他分担一丝苦楚,能理解他内心的恐慌。
?对话四则》中的一问一答的方式,完美地对史铁生的内心做了个诠释,是他自己心里真正的内心独白。对话中,史铁生有说过是卓别林大师的幽默感拯救了他想死的心,他很感激卓别林的乐观和豁达。要是你正正经经地陷入了绝望,你不妨听听幽默大师的话。当然,使我没去自杀的原因很多,但是我第一次平心静气地放弃自杀的念头却是因为听了卓别林的劝,以后很多次都是这样。幸好有一天我去看了那场电影,什么名字我忘了。一个女人想自杀,但被卓别林扮演的那个角色发现了。女人很埋怨他,发了疯死地喊:squo;你为什么不让我死?为什么不让我死!squo;卓别林慢悠悠不动声色地说:squo;着什么急?早晚会死的。squo;
就像史铁生在《答自己问》里写的那样,纯文学是面对着人本的困境。譬如对死亡的默想、对生命的沉思,譬如人的欲望和人实现欲望的能力之间的永恒差距,譬如宇宙终归要毁灭,那么人的挣扎风斗意义何在等等,这些都是与生俱来的问题,不依靠社会制度的异同而有无。这种文学就是史铁生毕生的追求所在,他就像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使者,他是上帝的宠儿,他能够给予人们更多的生存希望。在他的身上可以吸取上帝对生命的诠释。
史铁生在他的作品中有多次提及到他的母亲,可能就是他的母亲也同样带给他生的希望,亲手种下了一棵小树苗,是棵合欢树。
我在年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老师就给我们播放过有关于史铁生的人物传记的视频。我还记得当时刚学习完轶事的轶,我就闹了个大笑话,把史铁生的铁错看成了轶,就读错了,真是出糗了。在我的记忆中,视频里,史铁生总是孤孤单单的一人坐在轮椅上,旁边总是有那么一棵老古树在陪伴着他,他就那样一直在树阴下发呆、思考。他似乎是一个人生活惯了,所以性情变得有点孤僻。他形单影只地在树下徘徊着,也许就是一个人在,他才可能偶有创作的灵感迸发出来。《合欢树》一文中,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还有加价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企那科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看,那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这棵合欢树,就是史铁生母亲生前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了,就是希望能够陪伴着自己的儿子,度过往后的艰难岁月,要让儿子知道,母亲希望他勇敢的活下去。
史铁生多像那棵古老的合欢树啊,就只有它一棵矗立在那儿,一立久游几十年的历史了。也同样是在这几十年间,它又独自承受着风吹雨打、电闪雷鸣,才能拥有生生不息的生命在它的树干上繁衍下去。史铁生在历经过他的残疾之后,他就开始对生命有所触及,经过他不断地揣摩和思考,他将他所收获的结果通过写小说写散文的方式发表出来,传阅于人们的手中。这使得更多的人能够得到来自精神上的慰藉,以及补充到更多有哲理性的东西,来充实自己在精神上的追求。
这本《史铁生散文集》里,史铁生也有花些笔墨在自己的母亲身上,母亲教给了他许多做人的道理,让他明白乐观地生活也是一种悦己的方式。还有关于爱情的有两三篇提及到了,可能史铁生一生当中没有经历过几段感情,所以才会很少有关于爱情的散文。
史铁生的写作特点就是用最简洁的文字却又最难懂的道理来呈现给读者。他的语句都是非常通俗的,但是那些关于生死的话题还有灵魂深处的宝贝东西,无论是多简洁的文字来描写,都是需要让人反复斟酌的。也许这就是史铁生散文的魅力所在吧。他的文字,能够告诉我们很多我们从来没去思考过的话题,他材料的独特(有关生死问题),才会吸引住读者。这是他在灵魂深处的思考,他将他思考出的结果告诉我们,也同时是在升华我们的灵魂。
虽然说残疾人比我们受过的伤害还要多,但是他们同时拥有着难能可贵的财富——坚强以及不畏惧。这可能是我们正常人所无法达到的境界,我们没有他们那么坚毅的性格,也正是我们应该敬重残疾人的原因。他们告诉我们,面对生活,即使是它让你不堪一击,你也要本着一颗赤诚的心去乐观的活下去。看天边的云卷云舒,赏西边的落日残霞,游浩瀚的江河湖海,爬连绵不绝的葱郁山峰,这才是人活着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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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爱》读后感篇3
朱自清先生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散文大家,他的语言求真化俗、自然亲切,这种执着表现人生的态度和自觉的审美追求让人赞叹不已啊!
朱先生的一生显然有些传奇,他有过两位太太,三个子女,一生奔波,去过不少地方教书,也在不少地方旅行过,喜欢钻研学术,常常独自思考,但他却乐此不疲,常常待在书房内用笔记下脑中的一闪而过的灵感,由此出了出了不少书。
朱先生喜欢旅游,在温州时,他欣赏玲珑妩媚的海棠花,欣赏了那仙岩绿到不可思议的梅雨潭,欣赏了那如梦如画的白水漈,还欣赏了那波光粼粼的白马湖;在扬州的时候,他总喜欢邀上好友,带点花生米、五香牛肉、白酒去城外的文选楼,天保城等古迹那自在逍遥一番;或者挑一个茶馆,悠闲地喝茶,感受炎炎夏日中扬州那份微微的清凉;在北平时期,朱先生去的地方就更多了,他常常带着他的夫人去坛拓古寺感受历史的痕迹,它比北京的历史还要早上千年,还有松堂、戒坛寺等等景点。朱自清先生不论走到什么地方,都会用他那种独特的视角,欣赏的眼光,细腻的文采,生花的妙笔,向我们读者描述并展示我们美丽祖国的大好山河。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不论是清新感人,脍炙人口的抒情散文《背影》,还是宁静悠远,意境卓绝的写景散文《荷塘月色》都给人一种清新惊道,雅俗共赏的感觉。在那个年代白话文才刚刚开始代替文言文,而朱自清先生是极少数能熟练驾驭新文学语言的散文家,其散文精品甚至能够和古典散文名著比肩。
在朱自清的散文里,对于他国外生活的描述也很多,但他从不拿这些外国的经验与中国比较,因为他明白我们伟大的祖国是无可代替的。
尽管如此,世界各地也还是留下了他的足迹。像水城威尼斯、浪漫之都巴黎、风车之都荷兰、斗狮之国罗马、欧洲公园瑞士以及柏林、莱茵河……能够说朱自清是一个充满幻想,勇于充实自我,丰富自我阅历的一个人。他由外国的发展而联系到我们的祖国,为国家未来发展而担忧,这种精神是值得敬佩的。
阅读朱自清先生的文章,你会发现有一个特点,他异常喜欢写一些论文,涉及各个方面,能够到达遇神说神,见鬼谈鬼,没事找事的地步。比如说他写的《论青年读书风气》,《论白话》,《论说话的多少》,《论清华的精神》,《论百读不厌》,《论雅俗共赏》等等。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一篇论文叫《论做作》,在这篇文章里他把什么叫“做作”,也就是“装”解释的清楚直白,也说了人为什么要做作,怎样才能做作的好。这种做作的学问,装蒜的学问也仅有朱自清先生能够冷静而又理性的站在局外的角度去思考的这么明白了。
还有两篇论文,《论自我》与《论别人》,朱先生也是将自我抽出肉体,在一旁十分冷静细腻的分析自我与别人的关系,自我与社会的关系,能够说我读来的感觉就像朱自清本人在开一个检讨会,他在重审自我,他在不断的反思,使他的灵魂不断的升华,道德品行的修养也在不断提高,这只能能让我这个拜倒在她的飞扬文采的读者赞叹道:“真不愧为大师啊!”
朱自清在清华园呆了不少的时间,他对清华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曾有过不满,因为他认为太强调这种精神的话,有时会使人只见树而不见林,而我觉得这种精神应当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追求的。
朱自清的一生永远都是在励志,期望我们也能够像他一样,活得有意义,有价值,到达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生境界。
散文《爱》读后感篇4
读了张晓风散文集,我感触颇多。文章淡有淡味,浓有浓情。有时广阔如人生,有时细小如牛毛。文章涉及很多。
若说淡,一般都是谈一些文学方面的。若说浓,那大都是谈人与人的故事。看张晓风的散文,我总觉得,是在和人谈话。但有些散文,语言里饱含着情感,浓的化不开。看着看着就腻了。我认为作者感情非常丰富。常人应该没有这么多的感触。
若说广阔,文章中的确有,但较少,我不太好分析。若说细小,倒有许多。作者经常从细小的事物中发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或者一些感受。
文章涉及自然,友人,物等很广泛。我最喜欢看关于自然的或是故事的文章。
我选了一篇我喜欢的来谈谈。
?闻歌》是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内容大致是讲小孩唱歌的故事。
这个小孩唱的是首黑人灵歌,歌名叫“老黑乔”。当时作者正开着车,被这歌声吓了一跳。为什么呢?作者讲的很细,让人不住的感动。
“沉默的时候,黑人是输家——可是黑人一开口,连天使都要震动三分、退避三分。”后面是最经典的一句。“那歌声是整个非洲的乡愁,加上整个美洲的载重。”这份沉重,写的多么恰当。不轻不重,恰到好处的描写了这份沉重。
文章的重点在于,让人们知道应该怎么去诠释最好。
“成人唱歌,不知为什么有时反而坏事。成人不透明,他总是把一首蓝色的歌加点红,唱成了紫……”
作者在让人有丰富的美感的享受中,又从中体会到一点有价值的东西。这也许是张晓风散文的特色吧!
张晓风的散文,有浓有淡,有无有小,有情有景,像一幅唯美的画卷。
散文《爱》读后感篇5
一部不足百页的作品——《老人与海》,却能让一代代人一读再读。我从作者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述中,进入了老渔民圣地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坚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经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终关头,最终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我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我:“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老人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能够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期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韧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终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幅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以往尽生命的能量,为自我的梦想追求过、奋斗过、的老人,不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吗?这样的人生应当无怨无悔。
散文《爱》读后感篇6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而在我们熟知的《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我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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