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记录自己的感悟,我们可以将读后感写好,很多同学在读过有意义的书籍后,都是会写读后感记录的,以下是推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名小说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名小说读后感篇1
作为女人,这书看得我憋闷。书里女人只有皮肉和脸面而没有骨头。男人也一样。碰到这样一个肉气腾腾的繁花之地,除了出家就不给人活路了。我看到一半就估摸着总得有人出个家什么的,最后一章果然就出了。
我不反对作者的白描手法,不反对不写心理活动,我赞赏这样的尝试(三颗星留给写作手法)。但不写内心不是没有内心。人说的话做的事情是有内在联系的,人的成长是有心理学规律的,人心是有深度的。人总是有主观能动性,总是有魂的。但在这本书里,女人的内心我一个也找不到,男人的内心除了直男癌,我也没找到。全书就是肉肉肉,肉下写不过三寸,就见一群人皮在那边随波逐流,讲上海话。
这本书写的是尘世,而不是生活。中国人喜欢管生活叫“尘世”,但尘世这个词带有太多形而上的意义。它意味着一个只有语言而没有沉默的世界,一个只有皮肉而没有魂的世界。它不是真实的生活。虽然繁花里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不响”,但其实整本书无处不响,和《知音》差不多热闹。内容也差不多热闹,《因嫉生恨,母女反目为哪般》之类的。这么一本书,至少从旨趣和境界上,我实在看不出好来。
讲一个学生咬了人家的耳朵肉,被人逮到了也不肯吞下去,这才是真的悲喜剧。但其实既不悲也不喜。因为没有魂嘛,你的魂在界外,留了个肉身在这边参加wg,这算哪门子悲喜呢?
名小说读后感篇2
本是把《海底两万里》当做老师交代的一个任务,可看了一会后,便觉得十分有趣,爱不释手。
它为何使我那么喜爱呢?因为在读这本书时,我似乎正在大海中遨游,体会这海底世界的神奇,这蔚蓝的大海之中,会有什么奥秘呢?
故事的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因参加追捕一只大怪物的任务而登上“林肯号”,不幸的是他落入了水中,而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这不是什么怪物,这只是一艘名叫诺第留斯号的潜水艇,惊奇诧异之中,他跟随着船长尼摩开启了一段长达两万里的海底冒险,跟随他的冒险旅途,我也见到了许多奇趣的事。
儒勒·凡尔纳栩栩如生的描述,使我犹如身临其境。我看见了各种动物相互依存,相互嬉戏,各种海底植物五彩斑斓,这是多么美好的画面啊。可是在这美好之中,也暗藏着种种危险。
他们在印度洋的珠场和鲨鱼进行搏斗;他们在大西洋中与章鱼进行血战。这些惊心动魄的事情中,有喜也有忧,可他们依旧继续前行,探索海底世界。
其中,尼摩船长最让我敬佩。他是个知识渊博的工程师,遇事沉着冷静,聪明机智。他搜集海底金银财宝,愿为被压迫民族的正义斗争。他向往着自由,于是他在大海中生活着,遨游着。文章最后,尼摩船长攻击了其他国家的战船并销毁,这使我捉摸不透……可在他的个性中,我看到了他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与伟大的民族精神。
未来的路还很长,这大千世界中还有许多新鲜、有趣的领域等着我们探索。像尼摩船长一样,坚定地追逐梦想。
来吧!我们一起去畅游《海底两万里》!
名小说读后感篇3
在前几个周,我们看完了《小王子》这本书,再加上杨老师细细的解说,我仿佛悟到了什么。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王子在一个星球上,作者的飞机降落到了小王子的星球上。作者小的时候也很天真,他发现了大人与小孩子的不同。
后来,小王子在他的星球看到一朵花,因为花,他要去探索其他星球。
去过六个星球:目空一切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消磨光阴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商人,循规蹈矩的点灯人和学究式的地理学家,最后到达地球,与狐狸成为伙伴。狐狸教给了小王子许多事情,于是小王子想回家与玫瑰团聚。
我感觉这本书用小王子孩子似的眼光透露出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读来很有讽刺意味。
让我印象极深的一个片段是,只要你对大人们说:“我看见一座非常漂亮的房子,用玫瑰红砖头砌的,窗口种着天竺葵,屋顶还有鸽子......”。这时大人一定想不出来。但是,当你说:“我看见一座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一定会觉得:“哇,这也太漂亮了吧!”
大人们总喜欢用金钱来判断一个事物的价值,这使他们失去了原本的想象力,以及一颗纯真的心。记得狐狸说过:“只有用心灵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重要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这本书本质上是一个童话,但是它充满了人类生活状态的思考,并没有讲任何的大道理,也全无说教,一切都蕴藏在这个如诗如画的故事里。
名小说读后感篇4
今天,在计算机上整理资料,结果找到了压箱底的一本电子书,叫《输赢》,读了部分,就把读后的感受,写了一下。前面文章开头部分很俗气的,讲了天堂、地狱的区别,其实我对后面那些人物对白感触最深,书中鲜明、个性的人物特色正是我所追求的;联系一下实际担任公司软件部经理已经4年了,从初生牛犊不怕虎到做事前思后想;我在改变,环境也在改变;
最初领着几个人,大家也很卖力,做起来干劲十足、有一种排山倒海的气势,随着it尤其是软件行业在西北发展的艰辛,为了生存很小的软件都会成为我们的美餐,周而复始,重复一样的东西,技术积累缓慢,开始出现了人员凋谢、个人目标在企业现实下的破灭现象;就这样,总算敖过了冬天,执着的追求总算换来了结果,可发现现在的团队已不是当年那样(富有朝气、拼搏向上)而变得很现实、处处为自己着想、精于算计,今天读到输赢这,面对挑战,作为技术型但又参与管理的部门经理,其实很强的人格魅力也是必须的,下面我摘抄了部分。
周锐依依不舍地环顾着自己的队伍,自己就要调回北京,不知道以后负责的区域,就不能象现在这样天天泡在一起。他大声继续说道:我该如何感谢各位在最艰难的时刻为我们做出的贡献呢?你们最辛苦的应该是双脚了,它们每天驼着你们四处奔波,承受着全身的压力。我真应该好好感谢它们。
周锐向门口挥了一下手,变戏法般地走进几位跨着木桶,穿着蓝色碎花小褂,头上带着翠绿头巾的服务员。她们来到一溜已经摆好的沙发前,将木桶放下,熟练地将洗脚液倒入热气腾腾地桶中。
周锐看着目瞪口呆地销售人员,开始点名:我们连续几个季度的销售冠军,方威,上来脱鞋坐在沙发上。
从队伍中站起来一个身材高大的西装革履的小伙子,他一跨步跳上讲台,也不用周锐指挥,就直接坐在沙发上,脱鞋后扑腾将双脚伸进木桶。周锐刚被派到上海时,亲自招进公司的第一个人,年轻冲劲十足,只要发现销售机会,就不知疲倦地像豹子见到猎物一样迅速扑上
周锐又向台下看去,然后说道:杨露,我们最年轻的销售主管,第一次带团队就超额完成了任务,上来脱鞋。
名小说读后感篇5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侑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就应算得尙是一茖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情绪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关于诚信的名??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了以前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以前的往事,向我们传來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下雨天的心情说说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坚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汪曾祺领悟人生散文集读后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恨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糊口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糊口气味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披发文的。他喜欢疏朗平淡的风格,深得天然之馥郁,叙述清淡,蕴藉,而节制。
他对糊口的感觉,好像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静静“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糊口,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整理、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披发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称好,看似清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缺。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奉劝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眸子紧紧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飘动、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摸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披发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白叟用他骨骼凸起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收留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打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雪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忽然一跃而起的大鱼,仍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润泽津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清淡”的东方古训。平清淡淡才是真,清淡是一种糊口状态、一种境界、一种熟悉。在极力让我们感触感染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爱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众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披发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称有味道。他的披发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往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似乎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索的空缺。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由作者看似不以为意的处理后,立刻就布满一种雍收留大度的雅儒气味,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聪明。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外是一群自作智慧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永远的汪曾祺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读一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他的老本行是写小说、散文.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就出版了小说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曾说过,汪曾祺的小说写的比我好;老舍先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也曾言,北京文联的年轻人今后能写出点东西的是汪曾祺和林斤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始,汪曾祺终于老枝发新芽,以小说、、等重登文坛,引起轰动.很多人读了他的作品会说,“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他的为文为人,可谓“文章秋水芙蓉,处世和蔼可亲,无意雕言琢句,有益世道人心”。他的作品确实可以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我接触他的作品最早是在1993年,读的是其散文集.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间作小考证;娓娓而谈,态度亲切;滋味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10多年来此书成了我的案头、床头常置之物,常读常新.由此,我开始不断的搜集、阅读他的作品以及有关述评文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我感到平等。他始终把读者作为朋友,把心交给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能够益智。除了从中获取大量的风俗文化知识外,他在作品的字里行间,给读者留有极大的联想和想象空间,让人回味不禁,思绪悠远,很锻炼你的脑力.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更重要的还是开头的那句话----他的作品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资料。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个性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能够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十分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能够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
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明白的事情。汪之后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述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向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
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之后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向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必须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能够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取。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向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务必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明白其宝贵的地方和好处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
所以,故乡的人就应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平凡的人物,从中又折射出不平凡。作者以朴实清新的笔触写那些平凡实在的人,写他们的生活,写他们的生,写他们的死,写他们的所想,写他们的所做,写他们的欢乐,写他们的悲伤……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名小说读后感篇6
新华书店的一次活动让我第一次接触到了摆渡人这本书,而在听到好友对它的评价后更是引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兴趣,迫切地想要读这本书。几天后,书到了,我也立刻开始了书中遨游。
书中讲的是一位叫迪伦的倔强小姑娘在火车上意外身亡,于是开始了从人间通往冥界的旅途。而在这途中保护她的是帅气而又冷若冰霜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途中,他们坠入了爱河,而在迪伦走到终点后才知道自己可能再也无法见到崔斯坦了,于是,她冒着灵魂被毁的危险,重返荒原,踏上了寻找崔斯坦的旅程。最终,迪伦成功地找到了崔斯坦并带着他一起来到人间,变成了真实的人。
文中的崔斯坦是个很典型的形象,生活中有时也会碰到这种人。他们冷若冰霜,不容他人靠近他们的情感半分,使人不由得想远离。但是这种人并不都是天生的,大多数都是因为之后情感的培养或受了较大的心灵创伤才会这样。文中的崔斯坦便是如此,开始时他会尽力去安慰死者,同情死者,但是每当这些灵魂死去或者离开,他就感觉自己内心的情感失去一部分,之后便不再去同情他们了。
俗话说“心病还得心药医”,文中的女主人公——迪伦便给了崔斯坦这心药。她不像其他死者,得知自己死后放声大哭或是抱怨一定是哪里出错了,而是坚强地忍了下来,反而对崔斯坦之前的经历而同情,对他不是一个“人”而难过。她把崔斯坦过去对死者的感情通过爱的方式还给了崔斯坦,用爱把崔斯坦的内心填满,感化了崔斯坦,从而使崔斯坦最终也像人一样学会了去爱。
我明白了,生活中的人更是要去爱别人,用爱感化他人,因为只有爱才是最好的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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