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作文拿满分,就需要使用比喻的手法,优秀的作文不仅在于要有完整的结构,最重要的是有有深刻的中心立意,以下是推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最新7篇,供大家参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比如踢足球、打篮球、打羽毛球、踢键子等,然而我最酷爱读书。
一本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受益非浅。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爱护树木,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生存的家园—地球。它还让我懂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孝敬父母。一本书,可以让一个人改变他的人生理想,改变一个他的性格。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父母对我们的关爱,看到了父母对我们做出的无谓的“牺牲”,看到了父母对我们的信任,同时也看到父母对我们充满信心。一本好书还让我真正体会到了“母爱比海深,父爱比山高”。
我喜欢一本书,它可以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中国,是那么的多姿多彩,它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那美丽的山川,圣洁的河水,白雪皑皑的雪山和雄伟壮观的古代建筑。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热带地区那浪漫温馨的气息,让我领略各族人民的风土人情,让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家乡也是那么地美丽啊!
我喜欢一本书,因为它可以让我看到孕育自己十几年的妈妈——地球,是那么的美丽,但是她自己的子孙后代却不关心自己的母亲,让自己的母亲承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乱扔垃圾,滥砍滥伐,任意破坏生态资源。啊!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们,我发自内心地呼吁你们,不要再用无情的木棒痛打自己的母亲了,保护自己的母亲,去关爱她吧!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
我喜欢一本书,它让我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让我懂得怎样去孝敬亲人,保护家园,让我懂得有了失败,才有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灵补剂,它就像是阳光像是空气,像是水,对我来说,是那么样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欢看书,也看了很多书,但是,在众多的书籍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上帝派来天使》。
这是一本温馨的书,故事很长,却处处充满温暖,而故事中的内容,则是以一只泰迪熊的视角为出发点,小熊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环游世界的心愿,而被来往的各地的旅人带在身边,途中,小熊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关怀,小熊还收到了很多礼物,有小木鞋,有稻穗,还有照片……随着每次经过的国家,每次托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东西,虽然在这途中,小熊几度的差点“客死异乡”,但是,命运还是让它完成了任务。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当曾经帮助过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来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时,那激动落泪的片段,让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来,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来一番,是那么样的不可言喻,那么样的动人心弦,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说过:“熊熊,虽然从现实方面来讲,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组成的一个物体,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赋予各式各样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样的。”看到这里,连我都不禁开始羡慕起小熊了。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让我体会到,幸福,并不是只有单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给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捎来的一封信,一个礼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么样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一样,看到这里,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书,坐下来,好好感受,这其中的幸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书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从小家里总是堆满各种书籍的我,可说几乎是在书堆中长大的,对于我喜欢的每本书,我也总能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读着,直到我几乎能将里面的每句对话背下来,甚至能已表演的方式将书中每一幕完全呈现在你眼前。而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完美替身》是在逛书店时无意间瞄到的,当时它的书名立刻吸 引住了我的目光,且内容除了老少咸宜外,在有趣的故事外,也让人得到令人深思玩味的启发。
所有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这一对受够了老是被别人当做“两个人是一个人”的双胞胎兄弟,雷伊和杰伊,永远都被别人指指点点。他们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理解: 两个双胞胎,本来就是不一样的两个人。而在一次转学过程中,转出的学校把两个人的档案放在一起,转入的学校也没仔细检查,就把他们当作是同一个人,因此两 个孩子决定将错就错,蒙骗家人和学校,兄弟俩轮流上课,享受不是双胞胎,过着可以做自己的日子。
雷伊和杰伊两兄弟对于轮流上学的实验,本来十分得意,以为能免除“双胞胎的压力”,好好的做自己,可是万万没想到,到了最后,不但无法做完完全全的自己,反而要学着模仿对方的个性,甚至陷入一连串的谎言和混乱的人际关系之中。
于是,这对兄弟就开始面对许多意想不到的威胁和压力,例如:不被发现的压力、一旦事迹败露被抓包的压力、功课衔接的压力、同侪交往的人际压力,还有两个兄弟沟通协调的压力、保守秘密的压力。这些压力使他们每天都像在走钢索一般,步步惊魂,紧张刺激,也使这个故事剧力万钧,引人入胜,也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更准确的说,不可能会有个跟你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出现,也许会有跟你长的相似或个性差不多的人,但却还是如假包换个两个不同的人。我没有一位双胞胎姐妹,只有个大我2岁的姐姐,但从小就常被拿来比较,所以我想:连相差2岁的我们都能被比较,更何况是出生相差不过几小时的双胞胎?所以即使当双胞胎并不是坏事,但想必他们更希望别人能够注意到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个性,而不是将自己看成两人一体的双胞胎。
我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必处处跟别人比较,最重要的还是做自己,欣赏自己的独一无二,并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而我喜欢和书做朋友。每天看一篇文章成了我人生的一大乐趣。
当你在单调枯燥的生活中,读一本精彩绝伦的书,那将会是一个绚丽的点缀。《狼王梦》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有五只狼崽,四只共狼崽,一只母狼崽,但不幸得是一只共狼崽刚出生不久便夭折了。母狼为了实现已逝丈夫的狼王梦想,便努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三只公狼成为狼王。大儿子黑仔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毛发,体格健壮。紫岚用狼族特别的训练方式严格培训黑仔。紫岚已经把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全考虑到了,可疏忽了天上来的危险——金雕。紫岚十分失落和惋惜,黑仔是一只聪明勇敢的狼,可在金雕面前却是不堪一击。蓝魂儿是紫岚的二儿子,它的出色表现让狼王都不得不感到心惊。尽管它最后死在猎人的铁夹之下,但有着如此精彩又短暂的一生,也不枉此生了。紫岚很无奈,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三儿子双毛的身上,眼看双毛的训练卓有成效,向狼王发起挑战,只听狼王一叫,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最终死在了狼口之中。三只共狼崽相继死去,紫岚却还不死心,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终以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告终。
在弱肉强食的时代,艰难的生存环境,迫使有的动物做出非同寻常的选择。紫岚本该对自己的孩子百般宠爱,但她却选择了严格要求。所有的事物都有鲜为人知的一面,紫岚为了自己家族不被欺负,严格训练自己的儿子,它的坚持不懈值得我们学习,毕竟这是一个强者生存的时代。
爱不是挂在嘴上,不是对孩子的溺爱,严格要求是爱的另一种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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