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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演讲稿800字励志篇1
光阴荏苒,一晃80年过去了,80年前的长征,红军表现的英勇是史无前例的。长征是中国革命史上一副无比壮丽的历史画卷;是人类军事史上一个空前的奇迹;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壮举;是一部气吞山河的英雄史诗。
1934年10月16日傍晚,八万中央红军由于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而被迫突围西行,开始了“万水千山只等闲”的长征.从瑞金出发到会师结束,在这历时两年零五天的长征中演绎着一个又一个的感人故事,其中我最了解的一个是《金色的鱼钩》。1945年秋天,红军进入了草地。由于三个小同志得了肠胃病的关系,所以指导员就让炊事班长照顾他们。三个病号一天只走了二十里路,到了宿营地,班长就到处挖草根,和着青稞面给他们做饭。不到半个月,青稞面全吃光了。饥饿威胁着他们。虽然班长到处找野草、挖树根,可光吃这些怎么能吃饱呢?班长眼看着他们瘦了下去,整夜整夜的合不拢眼。有一天,班长在河边洗衣服,忽然看见了一条鱼跃出水面,他急忙找出一根缝衣针,弯成了个钩,让三个同志吃上了新鲜的鱼,喝上了鱼汤。可有一位小同志注意到在他们吃鱼的时候,班长从来不吃东西。后来,这位小同志发现班长在吃他们吃剩下的鱼骨,眼泪就禁不住流了下来。
眼看就要走出草地了,班长却饿晕过去了,三个小同志急忙去钓鱼、做汤,可班长还是为了他们而牺牲了。长征中,这样的事情几乎天天都有,然而队伍每天都在顽强地向前,向前……它们感动着我们,激励着我们。同学们,当你沉溺于网络游戏,失去自我的时候;当你留连于武打小说,不思进取的时候;当你吃着肯德基,喝着沃尔玛,为超女疯狂的时候……想一想长征吧,想一想80年前的那些为革命无私奉献的革命先烈!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在新世纪,在我们学生中,这些“长征精神”,需要在学习中发扬,在校园中发扬,在做人处事中发扬,在一点一滴的成长道路上发扬,在为祖国的建设中发扬。我们要将这些精神融入到自己的血液中,让这些瑰宝,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接班者。接过长征精神的光辉旗帜,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这也是一次充满艰辛的长征,这是时代赋予我们青少年的新的长征!
初二演讲稿800字励志篇2
长征是人类战争的奇迹,其特有的魅力使它就像一部最完美的神话,突破时代和国界,在世界上广为传扬。曾几何时,波涛汹涌的大渡河畔,响起了红军“嗒嗒”的马蹄声;
曾几何时,冰封雪盖的夹金山上,驻扎着红军长征的营地;
曾几何时,峰峰如剑,直入云霄的娄山关前,流传着红军可歌可泣的故事!
“长征是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长征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尽管,红军长征已经过去了七十年,但它的丰功伟绩,惊天地,泣鬼神,彪炳史册,万古流芳,长征精神,万岁!
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随意坐地堪露宿,卧看行云逐浪翻。帐月席茵刀枪枕,谈笑低吟道明天。”在饥饿、寒冷、疾病和死亡面前,红军将士始终保持着笑谈明天的革命乐观主义。尽管他们开始并不知道长征的落脚点在哪里,战略转移何时才能结束,但他们深信:“只要跟党走,就有前途,就会胜利。”他们甘愿吃苦,宁愿战死,也不愿掉队、
离队。这样一支以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为精神支柱的革命队伍,是不可战胜的力量。红军战士不畏艰险、英勇战斗,靠的就是对中国革命光明前途的坚定信念和不懈追求,这是他们强有力的精神支柱。有了崇高的理想信念,就会产生战胜一切困难、战胜一切敌人的巨大精神动力。
团队精神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们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垫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当主力部队安全转移后,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封锁了,陈师长的部队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9岁。这个故事让我们流泪,让我们感动。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如果一个军队拥有这种精神,那么它必将无坚不摧。
严守纪律的精神
当年,红军能杀出重重包围、征服千难万险,与红军官兵视纪律高于生命的观念和严守纪律绝不含糊的自觉行动密不可分。
1936年2月,红二、六军团进入乌蒙山区后,敌军切断了其通往黔西南的道路,一度将红军包围在大山丛林里。危急关头,贺龙下达秘密突围命令,要求部队隐蔽行军,不准点火;马蹄裹布,不准发出明显声响。1万多名红军官兵,严守行军纪律,最终神不知鬼不觉地从敌军防线中钻了出去。
丽江石鼓镇素有“万里长江第一湾”之称,左右两侧绵延着数百公里的玉龙雪山和云岭山脉。1936年4月25日,红二、六军团在强敌紧追的情势下,从这里抢渡金沙江。部队专门制定了过江纪律,要求按到达江边的先后顺序渡江,不得争抢,即使军团长、师长也得按次序听哨音上船。曾亲历过这场行动的老红军钟声善介绍说,当时的情况虽然紧急,但官兵们都能自觉遵守纪律,紧张有序渡江。短短四天三夜,1。8万人和数百匹骡马全部过了金沙江。红军过草地时,粮食奇缺,为渡过难关,有的部队明确规定,每个人身上带的粮食属于集体,没有命令谁也无权吃一粒。对于这项规定,红军官兵都能模范遵守,不少人就是饿得昏倒了,也不会吃自己粮袋里的粮食。严明的军纪,以及每一个军人视纪律如生命的精神,凝聚了红军起战无不胜的钢铁力量。
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团体,只要有艰苦奋斗的精神,严守纪律,无私奉献,就能够成就事业,创造辉煌。70年前的长征是这样,70年后的今天也是这样。当今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新的长征。走在新长征路上,我们应继承和发扬当年红军长征的精神,把长征这份宝贵的精神财富变成推动我们各项事业前进的巨大力量。过去红军长征的路是艰苦的、漫长的。新长征的路会更艰苦、更漫长。因此,我们回忆长征、纪念长征,就是要更好地继承和弘扬红军长征精神,把红军长征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一代一代传下去,万众一心、艰苦奋斗,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长征”的胜利。
初二演讲稿800字励志篇3
三字经中有这样一句话:“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意思是说:做子女的,年少时就应当学会尊敬师长,亲爱同学,学习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礼节。
那么,什么是礼仪呢?简单地说文明礼仪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观念。
在我们的校园中,也有一些不文明的现象。比如:下课铃声响后,有些男孩儿便横冲直撞地跑出教室,和其他同学大声说笑,有时还说出一两句脏话。还有的同学,可能因为一点口角纷争而不依不饶,甚至拳脚相加。这些不好的风气大家一定要制止、杜绝。
有些同学认为要好做到讲文明,懂礼貌可真难。其实,从许多生活中的小事就能体现出来:在撞到别人时的一声“对不起”;得到帮助时的一声“谢谢”;在和他人告别时的一声“再见”。只不过这些小事微不足道罢了。
文明礼仪不在于嘴上功夫,而是在于真真正正的实践。我想:如果你失去了今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会再来;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钱袋;如果,你失去了文明,你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失去了做人的真谛。让我们都行动起来,做文明礼仪的小主人,让我们的校园失去粗言,充满欢声笑语,让文明礼仪之花在校园中万紫千红的盛开吧!
有时,一句诚实、有礼貌的语言可平息一场不愉快的争吵;一句粗野污秽的话可导致一场轩然大波。“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就是这个道理。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过程中,我们做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每个人都要学会使用文雅朴实、健康向上的语言,用文明语言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正体现新世纪小学生优秀的精神风貌。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了。
初二演讲稿800字励志篇4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
再过几天,就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了,今天就由我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宪法的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马克思称之为“法律中的法律”。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
更重要的是,它能使我们明白:我们生活在一个集体中就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要想在社会上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就先要做到在学校中遵守校纪校规。
可能有的同学会认为在现在这个张扬个性的年代里,比的是帅,玩的是酷,没有谁会在意那些条条框框。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个人违反了纪律,不仅会影响自己,还会影响到其他的同学。如果现在就把违反校规当作家常便饭,以后到了社会上就很可能经常触犯法律。如果人人都不遵守纪律,不遵守法规,汽车横冲直撞,那马路再宽恐怕也比伊拉克的战场安全不了多少。到那时连人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证,更别说什么张扬个性了!
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那具体我们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突出学习关于宪法的知识。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讲,着重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当代小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把宪法精神送到每一个班级,送进每一位学生的心里!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成为社会主义的好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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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同学们,当你坐在电视机旁兴高采烈地欣赏一个个精彩的节目的时候,当你坐在桌前与家人幸福畅谈的时候,当你与朋友饱览祖国名山大川的时候,你可知道,70年前,我们的老一辈革命家,为了让我们拥有这样的幸福生活带领红军战士开始了改变中国人命运的、让全世界人折服的征程--二万五千里长征。
本来,我和大家一样,不太熟悉长征,但从电视剧《长征》和各类书籍中我了解了这段足以让我们中华儿女世代铭记的历史,我看到了我们的前辈穿着草鞋和难以御寒的单衣,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越过雪山、翻过草地、爬过沼泽、渡过天险、摆脱追兵,在我们无法想像的困境中一步一步走了出来。一名战士倒下了,又有多名红军战士站了起来。二万五千里长征路啊!路有多长,红军留下的血汗就有多长!
我忘不了那个将棉衣发给战士,而自己却在凛冽的寒风中冻僵了的军需处长。我更忘不了长征路上陈赓将军遇到的那个squo;倔强的小红军squo;。将军让他上马,可又冷又饿的他却说:“老同志,我的体力比你强多了,你快骑上走吧。” 将军要给他青稞面,他却把那装着一块发黑的牛骨头的背包一拍说:“你看,鼓鼓的嘛。我比你还多呢。” 多么顽强的小红军啊!为了不给部队添麻烦,他倒下了......
他们为什么能如此顽强,因为他们有让全中国解放的坚定梦想,因为他们有让子孙后代过上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
巍峨的雪山掩盖了多少烈士的躯体,却掩盖不了他们满腔救国的赤诚之心;茫茫的沼泽地吞噬了多少烈士的身躯,却吞噬不了他们穷苦人民要解放的信念;如林的弹雨夺去了多少烈士的生命,但却夺不去他们必胜的决心。
赤水河的水、夹金山的雪、乌蒙山溅起的颗颗泥丸都可以作证,那吓不倒、打不垮的长征精神啊!它已经融进了红军战士的血脉,也融入了我们所有有志的中华儿女的血脉。你看,我们有志的航天人,不正在弘扬长征精神完成我们太空中长征的梦想吗?我们的白衣天使不正在弘扬长征精神攻克一个个病魔难关吗?我们的老师不正在教育我们弘扬长征精神做有志少年吗?
长征是令全世界人折服的划时代的奇迹,我们这些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当我们享受良好的衣物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要艰苦奋斗、努力拚搏、奋勇向前呢?当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要坚定信念、锲而不舍、永不言败呢?当我们想着自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要关心集体、紧密团结、互助友爱呢?如果我们以前没有,那我们要从现在做起,珍惜幸福生活,勇敢面对困难,我们要坚强、要勇敢、要团结。我们要经常想:我这点困难比起长征来那算得了什么?
同学们,毛主席曾有一句的诗句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让我们就在这豪迈诗句的引领下开始我们人生的长征吧!让我们弘扬长征精神,勤奋学习,百折不挠,21世纪的天空,将会有我们用知识和意志的宝剑划出的绚丽的彩虹!
初二演讲稿800字励志篇6
今天我想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跟大家谈谈学法、知法、守法这一个话题。
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我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针对以上案例,说明以下几个关键词:
1、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认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4、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同学们,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之所以要提倡学法,是因为有些同学法制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犯罪,也不知道未成年人犯罪后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会守法。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是指人们的一切行为准则、规范。它不仅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包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学生守则等等,从广义上讲这都是法。守法要从小做起,从遵守身边的规章制度做起。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生命,珍惜自由,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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