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值的自查报告是需要贴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的,正因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渐知道自查报告的重要性,下面是推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医疗价格自查报告8篇,感谢您的参阅。
医疗价格自查报告篇1
湟中县第一人民医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自查报告根据市发改委、市监察厅、市纠风办、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对目前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在全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主任、护士长为成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机构及职责。接到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文件的后,院领导及时审阅,切实领会精神对自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药剂科、微机室负责人对医院药品、耗材销售价格进行了逐一核对,财务科负责人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审查,确保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准确无误。
二、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收费
经自查,我院医疗收费价格始终按照《西宁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全院统一收费,无自立项目、无自定标准收费、无分解项目收费。血液及血液制品价格以省血液中心的价格为准,无擅自提高价格、自立项目收费。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的收费坚持按规定价格标准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在电脑上统一将一次性材料单独标识出,进行一次性材料的统一管理。通过电子大屏幕以及科室公示牌将部分医疗价格收费及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并执行公示收费。
目前医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主要按以下标准严格执行:
1、根据青发改(20xx)515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执行药品实际购进价格在50元(含50元以下)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5%;购进价格在50—100元(含100元)之间的,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0%,但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最高不得突破25%。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xx)440号精神,调整了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
3、目前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加价率为15%。
通过此次活动,对院内所有药品销售金额排序在前十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对院内抗菌药物销售金额排序在前三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未发现我院存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乱收费现象。 20xx年6月23日
医疗价格自查报告篇2
为落实龙医保【20xx】第40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规范管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加强自律管理、自我管理。
严格按照我院与医保中心签定的《连城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执行,合理、合法、规范地进行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严格落实医保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服务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科室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按规范管理存档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医护人员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开展优质服务,设置就医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床住院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三、建立长效控费机制,完成各项控费指标
我院医保办联合医、药、护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科室,实行综合性控制措施进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禁止过度检查。严格掌握参保人的入院标准、出院标准,严禁将可在门诊、急诊、留观及门诊特定项目实施治疗的病人收入住院。
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全院医保病人费用、自费比例及超定额费用等指标,实时查询在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情况,查阅在院医保病人的费用明细,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和主管医生沟通,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加强控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控制药费增长。药事管理小组通过药品处方的统计信息随时了解医生开药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处方”的查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和药品使用排名公示制度,并加强医保病人门诊和出院带药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限量管理规定。
我院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要求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
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和考核,调整、充实了质控小组和医疗质量专家组的力量,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和诊疗常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加大了对各医疗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医疗行为。
通过上述举措,我院在业务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各项医保控费指标保持在较低水平。根据统计汇总,今年1-3月份,医院门诊总人次3584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42%;出院人次191人比去年同期下降4.5%;门诊住院率4.96%同比去年下降0.3%;二次返院率6.81%同比去年下降0.19%;住院总费用108.83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0.98%,医保基金费81.06万元同比去年下降9.51%;药品费用32.49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4%,大型仪器检查费用4.71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69%;平均每位出院患者医药费用5697.87元;较去年下降6.78%。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院外科今年第一季度开展手术治疗的患者较同期多,故耗材费用和大型仪器检查占比略有所增长,其中耗材费用2.7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92%;百元耗材比3.55%同比去年增长0.71%;大型仪器检查占比4.33%同比去年增长0.37%。
2、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对疾病诊疗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对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
2、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治、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患者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对患者应用有关医疗器材应本着质量可靠、实惠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应用。
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医疗价格自查报告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推动新农合精细化管理,促进卫生系统行评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的通知》(点卫发55号)文件,对我区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医疗机构进行了自查,区卫生局组织专班,于9月5日至9日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全力服务参合群众,确保了新农合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了参合群众受益水平提高,确保了新农合基金安全。主要表现如下:
(一)内控机制基本建立
各乡镇卫生院均建立了新农合层级管理体系,职责分工明确;强化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二)住院费用稳中有降
推行住院按床日付费改革后,各乡镇卫生院强化费用控制,强化医疗服务,实现了费用有下降,服务不打折的良好成效。20xx年1-8月,联棚乡卫生院住院例均费用为120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2元,下降幅度为18.48%。
(三)门诊总额预付成效显著
实行门诊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后,各乡镇卫生院均加强了门诊统筹管理,制定了管理方案,并加强日常管理,严格监管考核,确保了参合群众受益、门诊基金安全。桥边镇卫生院强化系统监管、季度考核、入户稽查,1-8月共核减村卫生室违规补助资金4140.80元,有效遏制了虚构诊疗套取基金的现象,确保了门诊总额预付基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区人民医院
一是内部新农合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由于区人民医院纳入宜昌市中心医院的一体化管理,区人民医院没有独立完善的新农合层级管理组织,医保办的新农合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内部管控与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入院标准执行不严。区人民医院在执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制度上存在先入院、后转诊的现象;入院标准掌握不严,存在门诊转住院、小病大治现象。
三是合理用药有待加强。区人民医院使用的是三级医院的药品目录,整体药品价格偏高,抗菌药物使用没有严格执行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四是合理检查有待规范。区人民医院加强了彩超、ct等大型检查的管理,检查的针对性、合理性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与主要疾病无关的非常规要求的检查、对诊断治疗意义不大的不必要的检查等过度检查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
各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门诊管理基本规范,基药政策落实,补偿及时到位,无虚构医疗服务套取基金现象,参合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反响良好。
各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住院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卫生院的急危重病人比例过高。1-8月,土城卫生院按急危重管理的病人比例达28.78%,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
二是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能力不足。由于人才、设备、技术、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呈下降态势,一些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不能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病人外流比例呈升高态势,影响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和新农合基金安全。
三是部分乡镇卫生院例均费用偏高。与去年同期相比,艾家镇卫生院、联棚乡卫生院例均费用明显下降,新农合按床日付费改革成效比较显著。土城乡卫生院例均费用达1583元,相对较高。
四是合理检查还需规范。一些检查与主要疾病无关,一些检查(如血糖)过于频繁重复。
(三)村卫生室
一是基药政策执行不到位。非基药在村卫生室仍然存在,由于不能纳入补偿,影响了参合农民受益。
二是部分村卫生室中药未纳入报销。
三是部分乡镇门诊总额预付基金使用率偏低。1-8月艾家镇的基金使用率为72.93%,联棚乡的基金使用率为70.25%,基金沉淀过多,参合农民受益率较低。
四是虚构医疗服务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村卫生室未执行小票签字制度,随意乱收费;少补多报、虚构人次等套取基金现象难于从根本上杜绝。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人民医院要正确处理医院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切实加强新农合管理职责,理顺关系,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将控费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医生。各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落实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将管理职责落实到科室,延伸到村卫生室,并严格责任追究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新农合服务行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区人民医院要建立符合江南院区实际、突出区人民医院职责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入(出)院标准、规范诊疗、合理控费等方面加强制度管理,把例均费用、平均床日费用、药品构成比、大型检查阳性率、实际补偿比、目录外药品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纳入考核内容。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与支付方式改革相适应的各项制度,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三)强化监管,严肃纪律。新农合基金是参合群众的救命钱,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骗取、套取、挪用、挤占。区合管办要履行经办监管职责,认真审核相关补偿资料,加强网上监管、现场督查、电话随访、入户核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核减费用、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违纪案例要上报区卫生局处理。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所辖村卫生室的动态监管,实行日常监管、季度考核,进一步规范诊疗报销行为,确保医疗服务不打折,农民受益水平不降低。
医疗价格自查报告篇4
为了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医院安全目标的实现,我院检验科根据xxxx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医院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进行了自查,并对涉及病原微生物菌种和样本的人员进行了培训,以提高其生物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
医院检验科应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定期检查各项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实验室开展的实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同时,做好检查的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二、病原微生物(病毒)的管理和运输
由于各种原因,我院目前无法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学检查。根据通知要求,我们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研究:严格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管理登记制度,收到后立即登记菌(毒)种数量,并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和数量。在细菌(病毒)的管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储存、通过、分布和使用过程中,应及时登记,并定期检查库存数量。细菌(病毒)销毁时,注明灭菌标志、灭菌效果,并完成销毁登记。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在这次自查中,我院实验室进一步修订了事故处理应急指挥处置系统,使其能够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时。)或设施故障,我们制定了可能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
同时规范台面、地板等表面细菌(病毒)溢出、皮肤穿刺(损伤)、离心管破裂的处理原则,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实验室领导、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公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维修部门的电话号码张贴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
四、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组织检查人员全面系统学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准入制度管理,注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人身安全保护得到加强,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查的标准操作程序。
通过此次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全体检查人员提高了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了管理,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了实验室工作的安全。
医疗价格自查报告篇5
民营医院自查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梁山楚桥医院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在市、县新农合办公室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努力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市、县卫生局的安排,我院及时成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由院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由五名同志组成,职能明确,职责落实。随着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我们将及时增加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用药范围、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能够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
二、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标准及有关规定
医院将“合作医疗住院限价病种目录”印发至各临床科室,要求各位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住院收治标准收治病人。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科室及各临床医师决不允许推诿危重病病人。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决不会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收入住院,不得冒名住院或挂名住院。同时也决不能对参保人分解住院或对不应该出院的病人诱导、强制出院,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应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手续完备,严格控制转诊率。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努力确保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因同一疾病二次住院在15天以上。
三、药品、特殊诊疗、服务设施的管理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门诊病人取药时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决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为确保合作医疗费用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特殊检查,努力使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一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要求。
四、医疗费用与结算
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凡自费项目需单独收费,并做好特殊标记。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统计表,并及时将出院病人的费用结算清单进行公示。
五、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管理
对于符合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特殊疾病病人,建立单独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历,由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保管。规范使用双处方和记帐单,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以便复查和检查。
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
成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确保让病人满意,同时力争将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降到最低限度。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绝不将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人均住院日和人均床日费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不得缩短人均住院日,减少床日费用而克扣病人,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避免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相关医疗文书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医疗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以备查找、检查。
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按照《济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梁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医疗价格自查报告篇6
本年度的医保工作在县社保局(医保管理中心)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领导班子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医院医保管理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成熟,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根据《安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医疗考核办法》的规定和一年来的不懈努力,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xx年度的基本医院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并汇报如下: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医保中心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三、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本年度门诊人均费用略高于医保病人药品比例控制的范畴。
3、参保人员个人自费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设有就医流程图,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对就诊人员要求处方外配药的,医生开出外配处方,加盖外配章后由病人自主选择购药。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办抽查10例门诊就诊人员,10例均符合填写门诊就诊记录的要求。
7、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五、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今年医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投入。
2、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4、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5、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前置机定时实施查毒杀毒。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责任医生下乡宣传,印发就医手册、发放宣传资料等。
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难度大、工作要求细致、政策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们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并与医保中心保持联系,经常沟通,使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医疗价格自查报告篇7
根据市发改委、市监察厅、市纠风办、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对目前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在全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主任、护士长为成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机构及职责。接到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文件的后,院领导及时审阅,切实领会精神对自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药剂科、微机室负责人对医院药品、耗材销售价格进行了逐一核对,财务科负责人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审查,确保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准确无误。
二、医药卫生服务价格
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收费经自查,我院医疗收费价格始终按照《西宁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全院统一收费,无自立项目、无自定标准收费、无分解项目收费。血液及血液制品价格以省血液中心的价格为准,无擅自提高价格、自立项目收费。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的收费坚持按规
定价格标准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在电脑上统一将一次性材料单独标识出,进行一次性材料的统一管理。通过电子大屏幕以及科室公示牌将部分医疗价格收费及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并执行公示收费。目前医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主要按以下标准严格执行:
1、根据青发改(20xx)515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执行药品实际购进价格在50元(含50元以下)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5%;购进价格在50-100元(含100元)之间的,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0%,但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最高不得突破25%。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xx)440号精神,调整了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
3、目前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加价率为15%。
通过此次活动,对院内所有药品销售金额排序在前十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对院内抗菌药物销售金额排序在前三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未发现我院存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乱收费现象。
医疗价格自查报告篇8
我院按照《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唐人社办【20xx】21号文件“两定点”单位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我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对于我院就诊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挂牌住院、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我院成立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参保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不定期对医保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提昌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发生。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牌住院等现象发生。
4、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5、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检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均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我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日常需要,在日常系统维护方面也较完善,并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操作技能熟练,医保政策学习积极。
3、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未发现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住院或故意拖延出院、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发生。
3、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
经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进一步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使我院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加强了责任心,严防了医保资金不良流失,在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把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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