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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问题调查报告6篇

在不同的调查中我们得到的感受是不一样的,要及时写调查报告记录下来,为了给市场活动提供更有价值的导向,我们需要认真撰写一份调查报告,推荐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农民问题调查报告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农民问题调查报告6篇

农民问题调查报告篇1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农民工的子女们,无论是那些留在家乡农村、还是随父母进入城市的孩子们,他们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安全环境等很多问题都亟待关注,他们是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最需要关爱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关乎农民工家庭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关乎社会公平与法治原则的实现,关乎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整体发展后劲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水准,更是关系到“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通过“12340”社情民意调查热线分别对市区农民工(学生家长) 和教师开展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调查。

一、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方式进行,调查范围为市区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农民工),具体包括:莲都小学、天宁小学、天宁中学等。农民工(学生家长)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3.54 %,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4.72%,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7.3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35%。农民工夫妻在同一城市务工的占 90.6%。

二、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

(一)受教育机会不平等

1.农民工子女进城求学困难重重。据调查显示:认为进公办学校“入学门槛高”的占受访农民工的66.46 %,认为“没有在丽水交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而没入学资格”政策不平等的农民工占57.76 %;认为待遇不公平的农民工占52.80 %。因此,城里孩子接受的“良好”教育对诸多农民工子女来讲是遥不可及。

2.认为公办学校资源不足也不愿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占受访农民工的62.73% 。由于农民工子女来自各地,整体素质普遍没有城里学生好,入读后给学校、老师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和一些额外负担。比如:有些学生不会说普通话或说得不好,难以和老师很好地沟通交流,教学无法实现互动,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3.认为私立学校很难满足孩子上学所需的占受访农民工的44.10 %。由于办学条件所限,好多资质较浅的私立学校教学设施简陋,设备短缺,师资力量不足,很难让农民工子女接受到全面、优质的教育,所学知识较为局限,从某种角度来讲,影响和限制了孩子的发展。

(二)家庭现状方面

1.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程度

在受调查的161名学生家长中,认为家庭教育非常重要的占大多数,达65.22 %,认为家庭教育比较重要的家长占34.78 %,没有家长认为家庭教育不重要。由此可见,家长对孩子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错。

2.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

用榜样方法教育的家长占抽样调查的67.08 %,他们深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孩子面前非常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为人处事,希望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树立良好的形象。用说服方法教育的家长占抽样调查的81.37 %,但据他们自己说,有时家长自己做得就不够,不能以理服人,所以根本说服不了孩子。用鼓励方法教育的家长占抽样调查的98.14 %,更多地表扬孩子,让孩子开心地进步。另外,还有1.24 %的家长干脆不管孩子,听之任之。据了解,这少部分家长大多说工作太忙,为生活奔波,无暇顾及。

三、农民工子女普遍的心理现状:

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 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孩子的心里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他们从农村到了一个繁华的都市,因为经济、地位、及父母的艰难处境,农民工子女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们本身就在经济条件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好不容易能与城里的孩子坐在同一个教室里接受质量较高的教育,却又要承受来自城市孩子的种种不理解。生活上的困难没有让他们退缩,可心灵的创伤却难以抚平。“亲情失落、心理失衡、行为失控、学习失教、安全失保、监护失助”已成为他们中的普遍现象。22.00 %农民工认为从农村转到城市学习后,孩子的自信自尊受到一定的打击,心理变得比较敏感脆弱,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个体社会化发展受到影响,性格上也容易产生变化。多表现为性格内向、孤僻、不合群;攻击性行为多、不喜欢与同伴交流;容易自卑,适应过程比较缓慢;不太会关爱他人;行为和学习习惯差等。

父母在外务工,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少负面影响,前5类情况占受访者比例均高于60%,可见问题不小。

四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根本原因——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极度不平衡。甚至可以说,我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的。即使是在今天,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来的。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里的大量涌入,也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

农民问题调查报告篇2

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聚焦与核心。解决我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县农村工作,促进农业发展和维护农村稳定必须抓紧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为了解农民增收情况,我们最近根据县人大会主任会议安排,围绕我县aquo;农业法aquo;的贯彻执行和中央1号文件的落实,结合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就我县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民权益保护,到漠滨、若水、黄茅、洒溪等乡镇、村组、农户进行了深入调查,先后召开座谈会8次,听取了县人大代表、乡(镇)村组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的意见,收回调查问卷80份。根据调查结果,我们认为当前农民增收少的是思路,愁的是销路,缺的是技术,盼的是服务。

一、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

我县因自然条件、交通运输制约,加之受军事禁区影响,农村资源开发整合利用缓慢。近年来,我县虽然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市场繁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依法治农、科技兴农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但农民增收仍较缓慢。我县34万人口中有农业人口304800人,xx年农民人均收入为2097元,xx年农民人均收入2223元,收入仅增长5.6%,农民仍是最大的低收入群体。根据调查,影响农民增收原因较多,在我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原因之一: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导致部分农民劳而无效。在全县346个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偏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闭塞,信息不灵,这是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漠滨乡洞头塘村总人口1164人,11个组就有8个组不通公路,农产品进出全靠农民肩挑背驮,大量的竹木、柑桔等农副产品调不出,除自己消费外,多余的只好烂在家中,增产不增收,挫伤了群众种植的积极性。该村很多农民装不起电话,接一个电话要跑5华里。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虽然农民苦苦寻求致富项目和路子,想方设法增加收入,却因信息不灵,真正获得成功的项目极少,产业结构调整收效甚微,许多农民想发展却没门路,找着门路却又愁销路,常常劳而无效。老支书李光辉改种杜仲100余株,长势良好,然而拿到市场上连0.5元/斤也难卖,除去成本后基本没有什么收入了。陈万兴家承包了20余亩园艺场栽种板栗,板粟连年增产,而价格却年年下跌,xx年4元/斤,xx年3元/斤,xx年只有2元多/斤,除去运费等开支后,基本所剩无几。他们说,外地经济发展起来了,自己也想致富,自己养的、种的就是推销不出去,卖不了好价钱,尝到的是一次次失败的滋味,我们想增收怎么就这么难?

原因之二: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够,发展生产民心不安。由于我县县乡两级财政紧张,仅能保工资保运转,一些地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无力顾及,导致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在6·19洪灾中,洞头塘村20多座溪河坝全毁,水圳全垮,但几年来,村集体经济捉襟见肘,在水利基础设施上基本没有投入,由于水毁设施得不到恢复,这里的生产生活条件更加艰难。去年全村590亩稻田失收的达100余亩,减收一半以上的有200余亩,全收的只有几十亩,有的村民连吃饭也成问题。部分村民对种田丧失信心,他们算了一笔帐,除去肥料农药、工钱,种田实际上没有几个收入,靠种田脱不了贫,致不了富。有的说,若能够在外找一份事做,早就不想要田了。如今该村1100多人,在外打工的达500多人,很多年轻人认为家乡环境艰苦,看不到致富希望,外出打工不思回家者大有人在,只剩年幼、老弱病残者留在家中。在全县,同样认为种田难增收的农民为数不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却增收缓慢,从而对土地丧失了信心,导致全县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出现弃耕抛荒现象。

原因之三:文化素质偏低,缺乏技术指导,农民增收步履维艰。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因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要找到好的工作很难,从事的多是脏、苦、累而工资微薄的行业,因而能够找钱回乡投资致富乡邻的很少。留在农村的农民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发展意识不强,又缺乏有文化、懂技术、有头脑的带头人,发展路子越走越窄,他们对增收倍感焦虑和无奈。加之资金短缺,更难为无米之炊,本地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有的农民不仅不增收反而跌本。黄茅乡白羊村村民刘百喜xx年投资5万元种植草莓,市场销路看好,却因缺乏技术和技术跟踪服务,几个月下来就失败了。许多农民说,作为农民就应该依托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向土地伸手要钱,但因文化低,没技术,土地成了他们填不满的无底洞,反而把老本都送进去了。象这种缺乏科学技术作后盾,无专业人员指导的生产模式,农民吃亏不少。我县农民养羊、喂鱼、种烤烟等种养殖户失败的多,真正受益的很少。他们认为这次县委、政府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是亲民、爱民、富民的好举措,很有必要,许多干部确实在帮助他们减负增收,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但也有人认为干部下基层活动出发点好,但效果不好,起不了什么作用。他们希望下来的干部带致富技术、信息,带增收项目,能够帮助他们协调上下关系,提供一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希望他们多深入农户家中,帮助想办法、出主意,为农民多提供一些增收思路。

原因之四:农民利益受损、负担过重问题仍然存在,涉农服务滞后。近几年来,我县各级各部门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确保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及时处理涉农案件,妥善化解农民矛盾,减负增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农民不合理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在调查中发现,农民的隐形负担仍然不轻,农民对此反映较为强烈。一是反映教育收费高。学校除按标准收取学杂费外,平时还要收取试卷、作业本费等诸项费用。农民本来收入不高,特别是低收入户,供养子女读书更是难上加难,有的因承受不起负担,只得让子女辍学。二是反映一些单位变着法子收费,增加农民负担。派出所登记户口、办迁移或出证明也要收取一些费用,农民看不到有关规定和收费公示,却又不得不交,因为不交费就不办事让他们实难找出拒交的办法。到邮政所取包裹、信件也要想着法子要农民买明信片、报纸,从中收取一些费用。三是反映一些涉农部门在农资经销上给农民造成些损害。如种子纯度不够,致使农民减产、失收,这种情况连年都有所反映。四是反映在公路改造过程中,政府征用农民土地给付的补偿费过低。农民被征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严重影响了他们今后的生产生活,而补偿标准过低,使他们更为不满。洒溪乡村民反映在鲁大公路建设中,一类田补偿5900元/亩、二类田补偿4700元/亩、三类田补偿3900元/亩,农民普遍有增加补偿费的要求。同时还反映在公路修建中,一些堆放的土方堵塞了溪圳、道路,给农田灌溉、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加重了农民恢复生产的负担。五是反映生产、生活支出费用过高。如建房的国土费就得花几千元;林农出售木材、个人部分收入只有30%,审批民用材青山费等过高。六是反映涉农收费公示不规范,透明度低,如国土、林业、计育办的一些收费,农民有看法,有疑虑,极易影响干群关系。七是反映林农造林费兑付到位难。漠滨乡沙堆村、漠滨村反映他们1999年、xx年的造林费至今一分钱未得,多次报告、反映,跑上跑下,但仍未果,挫伤了农民造林积极性。他们说政府应该取信于民,有利老百姓增收的要更多扶持和关心,更不能拖着不兑现。八是反映涉农服务队伍不健全。农业科技信息滞后,得不到及时传递利用,乡镇站所人员的待遇过低,存在后顾之忧,工作信心不大,服务不到位。九是反映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严重。农民看病就医难,边远村组农户更为突出。农村医疗技术设备落后,医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之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农民有病医治难保障,增收难,保增收致富更难。

二、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建议

农民不增收,解决三农问题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必须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摒弃长期以来事实上以工业优先、城镇偏向,轻视农业、农村发展的做法,真正实行城乡并重,工农并重的战略,切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促进城镇、农村协调发展。

1、切实增强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意识。中央重视农村工作的宏观政策,为农村修养生息,实现农民增收提供了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兑现有关优惠政策。群众形容中央的政策好比医生开处方,药方开得好,关键还要看有没有药抓,抓药的人会不会抓错。这就更要求我们要切实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要大张旗鼓地搞好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发展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重农、支农、护农、兴农思想,改变过来人们对农业法律淡薄的观念。建议将aquo;农业法aquo;等法律法规作为今年农村普法的一个重点,把农民增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各涉农部门、各乡镇及包村干部更要熟悉掌握农业法规,只有自己掌握,才能教育群众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各部门、乡镇及干部要自觉主动地贯彻执行农业法规,自觉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正确处理涉农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达到用法律、政策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的目的。

2、千方百计加大农业投入,逐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发展交通、电信事业,进一步加强县乡村组公路和农网、水利、电信建设力度,为农民增收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增收环境。在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我们要注重研究国家对农业的投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努力争取国家及有关部门对我县的资金投入。同时要积极想方设法增加农业信贷投入,充分运用信贷和财政资金的导向,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要及时提供小额贷款,帮助解决农民增收和发展农业资金困难严重短缺问题,保障农民增收。

3、突出本地发展优势,继续加大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是当前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的中心任务,我们要把调整产业结构作为农民增收的着力点来抓紧抓好。一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面向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实施结构调整;二是实现两个转变,即实现农业产业化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三是搞好三大调整,即调优结构,调新品种,调高效益;四是突出四个可发展优势。即突出丰富的资源优势、发展基础。

农民问题调查报告篇3

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业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接纳农民工的主要行业。仅*市的农民工数量已达6万多人。农民工的辛勤劳动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农民工的工资却常常遭到无理克扣和无故拖欠。虽然一向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明确要求,要切实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景仍较严重,仍为目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难题。本文在具体分析建筑企业用工现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成因的基础上,试图对建立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问题作一些有益的探析。

一、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现状

(1)工资支付情景

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招用的工人,工资基本能够按月足额发放,项目部(俗称重包或大包工头)一般不直接雇佣农民工,而是采取劳务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经过工班长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分包协议将工资款拨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再由工班长支付给民工。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目前普遍采取按月支付部分工资(生活费),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兑现工资方式。工程结束后,项目部与作业队或工班长最终结算,并支付剩余工资款,再由作业队或工班长根据工作量将工资发放给民工。

(2)对农民工日常管理情景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采取项目负责制,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但由于项目的专业劳务由项目部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个别作业队或工班长还存在再次分包现象,出现三包四包情景。专业劳务人员(主要是农民)由作业队或工班长负责招用,项目经理与作业队或工班长发生劳务承包关系,作业队或工班长与专业劳务人员发生劳动用工关系,对于农民工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依靠作业队或工班长进行,管理链为:企业→项目经理→作业队或工班长→农民工。在整个建筑工程管理链中,农民工处于管理链的最下端。由于项目部缺乏对民工的直接管理,不能准确掌握民工工资的发放情景,导致部分工班长拿到工资后逃逸,而造成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事件的发生。

(3)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形式

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合同制职工,主要是公司和项目管理人员;二是劳务企业用工(具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但数量不多;三是作业队或工班长式用工,这是目前建筑业主要用工形式。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决策和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已逐步分离,从事一线建筑劳务作业的基本上是农民工。这些从事建筑劳务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是由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组织来的非成建制劳务队伍。

(4)劳动合同签订情景

建筑施工企业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低。由于建筑施工企业采取项目分包方式,将工程项目承包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再将工程劳务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工程施工中使用民工情景不清楚,而农民工是直接由作业队或工班长直接雇佣的,与施工企业有什么约定他们并不关心,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主动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近年来,由于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了对建筑领域劳动用工执法监察,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但由于目前建筑领域用工情景现状,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流于形式,应付检查。目前建筑企业多是施工队或工班长式的用工,作业队或工班长(包工头)与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分包或转包)签订劳务承包协议,作业队或工班长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约定从事的工作、要求、数量、工资待遇,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

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原因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突出并具有共同特点的重要原因是:一是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资金链断裂,而处于这链条的最终一个环节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二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都采取工程竣工总结算方式,平时只发生活费,工程竣工再结算,已成为不成文的规矩,积累的数额越大,集中支付的风险越大。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现象普遍

调研中发现,建设单位拖欠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现象十分普遍。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或资金不足的情景下,仍急于施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本身就没有足够的资金搞开发,仅靠拖欠工程款运转,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垫付很多资金进行施工,当资金不足,施工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从而无法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采取每月只发部分工资(生活费),工程完工后或年底再进行结算的办法来支付工资。由于工程建设的工期一般较长,造成拖欠工资的时间也较长,有时甚至出现民工干了一、二年还拿不到全部工资现象,构成了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施工企业拖欠作业队或工班长劳务费、作业队或工班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层层拖欠现象。这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常把项目工程转包、分包出去,而工程往往转包、分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社会自然人,然后再劳务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农民工工资则必须等到包工头一层一层结算工程款后才能拿到,工程建设转包、分包过多,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是导致农民工被克扣或拖欠的重要原因。

(三)建筑施工企业缺乏管理,用工主体不合法

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对施工队伍采取“以包代管”的管理模式,建筑施工企业将劳务分解、承包给若干个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专业作业队或工班长,由作业队或工班长招募家乡的老乡进行施工,有的作业队或工班长甚至又将劳务分包给他人,构成了层层分包现象,导致用人管理十分混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对招用工具体情景基本不了解,也不能实行有效的管理,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更难确认。去年,我市某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一齐团体讨薪事件,工班长(包工头)劳务承包中赔了钱,工班长造假花名册、记工单、乱打欠条,唆使30名农民工团体上访讨薪,并爬上塔吊以死相威胁,要走10余万元。

(四)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缺乏法律保障

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很强的流动性,给企业直接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带来了困难;二是大部分施工企业并不直接招用民工,而是工班长(包工头)招用,招用的人数、用什么人以及人员的去留并不能制约,还要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增加用人成本,农民工也不愿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合同限制了寻找更好工作的自由。所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进取性。

(五)工资支付制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合法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但大部分施工企业、项目部是经过转包、分包关系进行层层结算,最终由工班长(包工头)支付给农民工,施工企业对用工、工资支付情景不能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工班长(包工头)结算到劳务费后,克扣民工工资,甚至一走了之。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往处理过一齐包工头携款80万元逃跑事件,60多名外地民工滞留工地,春节不能回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施工企业补发民工工资,携款逃跑之事企业另案处理。这是一齐典型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不善造成的案件。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办法

(一)加强项目资金的有效监督,防止拖欠工程款

要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严格审查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到位情景,对于资金不到位或严重不足的项目要坚决停止招标。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建设资金使用情景的动态管理,防止和避免验资报告不实或虚假验资,从项目前期到项目施工过程,建立起一套预防拖欠工程款的有效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规定必须期限,如建设单位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可责令施工企业停止施工,并规定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杜绝建筑施工企业违法操作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施工企业带资垫资承接工程成为必要条件,建筑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现象屡禁不止,垫资施工、层层转包、分包是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揽建筑工程,制止建筑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严厉查处违法分包和违法挂靠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违规操作,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在市场准入方面进行限制。

(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目前,在建筑市场不太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情景下,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很有必要。建筑施工企业开工前要向建设行政部门交纳工资保证金,如果建筑施工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行政部门直接扣除工资保证金,用来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拒绝交纳保证金的施工单位,建设主管行政部门不批准开工建设,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时,施工企业要继续缴纳工资保证金,拒绝缴纳的,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暂停施工。

同时规定,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共同承担工资支付连带职责。在建设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垫资现象普遍存在,多数工程主体已建到第二、三层后,建设单位才开始注入资金拨付工程款,使得施工企业成本增加、资金紧张,在建设施工企业遇到资金困难的时候变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所以,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双方,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范围内共同承担连带职责。

(四)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企业是劳动用工的主体,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管理工作,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没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队、作业队或个人的用工属非法用工,建筑施工企业分包、转包产生的劳动纠纷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后果要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职责。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企业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要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一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执法监察。要开展经常性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以及多部门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不断加大处罚力度。

二是及时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拖欠工资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执行整改的要予以行政处罚,对因违法转包、分包造成的劳动纠纷和出现拖欠工资的,要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职责或全部职责。

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快速联动机制。目前,法律没有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执行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突发性的农民工团体上访讨薪事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异常是建设、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农民问题调查报告篇4

我们学校现有在岗教师128名,学生1051人,下设5所村小,学生居住在三个乡镇26个村。其中,农民工子女127名,来自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2%;农村留守儿童12名。最近,我们进行了一次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

一、问题的提出

我们学校地处近郊农村,6所学校分布于新城子现代副城周边。事实上,已成为大量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小学。我们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体现,不是简单的城乡差异,而是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间的差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二、调查方法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全校所有的农民工子女的问卷和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三、结果分析

农民工子女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流动儿童,一个是留守儿童。从这样一个整体的概念出发,这两个群体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这两个群体之间,从整个变化态势来讲,是动态的,今天的流动儿童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留守儿童,今天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加之城市劳动力的缺乏,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1.心理问题突出。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 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2.安全无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动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3.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 农民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我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用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学习热情,缺乏成就感,情绪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二是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情绪如反抗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 农民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原因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态度。

4.家长思想观念落后。家庭能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着影响。调查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动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流动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

1.制度创新问题。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制度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教育问题来谈教育的制度创新,因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当务之急,是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经济制度的改革,要消灭城乡两元制度,这个制度不改革,经济不发展,城乡的差异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永远解决不了,为什么农民要进城,就是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经济制度的差异,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2.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正逐步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比较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农民问题调查报告篇5

我国农民数量如此之多,要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要带领农民奔小康,要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就必须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当前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对策是我们调查的根本,落实完成辽宁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查社会某一阶层经济收支情况”这一社会实践活动任务。进一步增强同学们之间的团结协作能力和互帮互助精神。使同学们在享受假期生活的同时更好的认识社会和接触社会。

辽宁省农民收入情况调查:

辽宁省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全省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达1720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同比增长4.8%,务工收入增长21.7%;二是家庭经营收入快速增长。受粮食丰收和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共同影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全省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人均达2592元,比上年增长17.3%;三是财产和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增长。得益于粮食直补、提高离退休养老金、土地征用补偿等优农、惠农、利民政策,农民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比上年大幅度增长。全省农民财产性收入人均达282元,比上年增长26.5%;转移性收入人均达179元,同比增长18.4%。

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xx年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5206元增长7.2%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224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xx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06.8元,同比增加351.2元,增长7.2%。政策调控成效显现,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继续增长。xx年我省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为1019.6元,首次迈上千元台阶,同比增加102.9元;农村居民人均打工劳务收入达到818.3元,同比增长11.8%。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比重提高。xx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达到4960.2元,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95.3%,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农民收入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显示出农村市场经济正逐渐走向成熟,从事生产经营的方式更加趋向商业化、市场化。我国“粮仓”黑龙江省的农民收入去年继续增加。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xx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06.8元,比上年增加351.2元,增长7.2%,连续两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调查显示,xx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达到4960.2元,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95.3%,比上年提高了9.6个百分点。农民收入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显示出农村市场经济正逐渐走向成熟,从事生产经营的方式更加趋向商业化、市场化。xx年东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951元,工作总结成为我省首个农民人均纯收入超万元的县(市)。

近年来,我的家乡东宁县大力发展富民产业,依靠栽培黑木耳及烤烟、果菜等特色产业,做大境外农业,做强劳务经济,农民纷纷鼓起了腰包。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从事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7703元,占70.3%;劳务(含境外农业)收入2537元,占总收入23.2%。有着“全国黑木耳第一县”美誉的东宁县,采取资金、政策和服务支持,扶强做大黑木耳产业,带动农民快速增收。xx年全县种植黑木耳7.02亿袋,总产量达2.8万吨,总收入12.8亿元。仅此一项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5542元,占总收入52.3%。目前,黑木耳产业已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

山西省晋中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晋中市认真贯彻国家、省一系列惠农政策,持续加大“三农”投入,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运行呈现出质量提高、结构优化、效益改善的良好局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创历史新高,收入增额与增速实现新的突破。据全市88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4000元大关,达到4206.7元热门思想汇报,比上年增加558.8元,同比增长15.3%;高出上年5.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1个百分点;绝对额居全省第五,增幅居全省第三。xx年晋中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68.5元,比上年增加234.5元,增长12.8%。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49%,对农民纯收入增长贡献率为42%,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一是随着近年引资力度加大和产业结构步伐加快,本地新增企业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增强,使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就业获得的劳动报酬明显增加,人均达到了1778.7元,占工资性收入的86%,同比增加249.3元,增长16.3%。二是随着《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山西省农民工维权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以及农民工素质提高工程的有效实施,农民工就业非农产业的环境明显改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报酬水平明显上升。

xx-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使我们深刻了了解了农民爸妈不易,我们大多来自农民家族。我觉得提高农民收入就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结构战略性调整。

2、充分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3、拓宽农民增收途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

4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农民问题调查报告篇6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我们对长沙市马王堆等中学部分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展开了问卷调查,学生年龄段为13—16岁。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权利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农民工子女发出的100份调查问卷中发现,70.41%的孩子是在家长先行安顿好后再到城市的,56.12%的孩子是与父母一起住,并有稳定住房。这其中可以看到近几年在农民工子女的生活环境的上已有所改善。但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同时显示,受访农民工夫妻双方都在外务工的占58.33%,经常更换地点租房的占37.5%。有4.17%的家长表示其子女曾有过停学或休学的情况。在农民工子女择校时,16.67%的家长表示“做了多方面努力学校才接受”,4.17%农民工表示孩子在选择学校时曾“遭受到学校拒绝”且情况很严重。并且在有的学校甚至存在“择优录取”的现象,这也是农民工子女入学面临的一个障碍。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经济收入微薄,社会地位较低,主要来自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相闭塞的偏僻农村,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进城务工具有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在我们的调查中,与父母一起无稳定住房的比例也占到了40.82%。这些都揭示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求学中存在的种种十分艰难的问题。城市外来人口的增长速度超出了许多城市公办学校的承受能力,民办学校仍是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一个主要渠道。而因为涌入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迅速增多,教育资源不足导致很多公办学校难以敞开接受全部前来报名的农民工子女。民办学校的教育条件又令人堪忧。此外,在入学问题上,费用是首当其冲的。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显示,24名家长表示,最大的愿望是自己的孩子能“和城里孩子享有同样的待遇”。25%的家长认为学杂费用收费较高,4.17%的人提出有学校收取借读费或赞助费且费用偏高。按照现行标准,农民工子女不管上什么学校,都是要交费的。在公办学校借读,要交借读费。至于私立学校,收费标准不一,也不透明,很难统计。在费用问题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面临三大难问题:就读私立学校费用太高,一般家庭根本无法负担;就读公办学校却因为户口的问题,使得孩子根本不能和同龄人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第三是一些为农民工子女专门办的学校却因为工商部门对于学校的定性和自身办学经费的问题而常常出现运转困难,这一类学校的本教育质量也难以保证。而在是否愿意将孩子送入政府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或者学校建立专门的班级问题上,37.5%的家长愿意,41.67%家长表现为无所谓的态度,20.83%的家长明确表示不愿意。而33.67%的孩子表示愿意入读此类学校或班级,52.04%表示无所谓,有14.29%明确表示不愿意。

尽管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考虑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尽管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都在承诺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但实际上都收效甚微。农民工子女教育困难的原因究竟在深层次的体制矛盾上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们的看法是:

首先,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为基数。如果增加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只得采取排斥和关闭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其次,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近年来,人们已经逐步习惯于单身农民工在城里就业。因为他们只提供廉价劳动,来去自由,由于没有子女和家庭的负担。可是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城市政府必须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农民工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就业问题,甚至对于城镇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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