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记住读后感不是简单的复述,一定要有自己的见解,通过读好书可以培养孩子们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并且要用读后感记录,下面是推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目读后感10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目读后感1000字篇1
曾经不止一遍的读过《傲慢与偏见》,但这次看完电影《成为简.奥斯丁》之后重读这篇小说,我又有了新的感悟。记得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的时候,乍一看,它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曾说过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没有生离死别,没有浪漫热烈、生死相随,但是,往往伟大来源于平凡。如果奥斯丁的这本小说只是一个平凡的故事来供大家消遣的话,它就不会有如此的生命力。她的故事平凡,却能打动人,她的作品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奥斯丁的作品并不多,但是我都非常喜欢,尤其是这本《傲慢与偏见》,百读不厌,也许是因为在这本书里奥斯丁融入了她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情感,所以才更加令人动容吧。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的英国,人们的思想中充斥着名利,地位,虚荣,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为了爱情而结婚是一个愚蠢的游戏。金钱决定了整个等级分明世界的运转。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受,女人的思想和美德是一方面,人们更看重的是门当户对。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其实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奥斯丁也未能免俗,在她笔下的两段美满的姻缘——达西和伊丽莎白、宾利和简,都少不了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男方都收入不菲,虽然伊丽莎白和简的父亲并不算富有,但至少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差距并不算太大。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但是我想,奥斯丁把财产作为一个婚姻美满的条件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自己的真实经历。再看过《成为简奥斯丁》之后,我深深的感受到,《傲慢与偏见》就是为纪念自己爱情所创造出来的,只是与小说不同的是奥斯丁遇见汤姆·勒弗罗伊时,他只是一个实习律师,他长相英俊、聪明过人但也十分拮据。就像《傲慢与偏见》中描写的一样,两个人从互相偏见到相爱,但是因为财富和名望他们的爱情并不被家人所接受,为了勒弗洛伊声誉,简奥斯丁最终放弃了和勒弗洛伊私奔。多年之后,勒弗洛伊成为了爱尔兰的首席法官,并给他长女起名为简。而奥斯丁一生未婚。也许正是现实生活中的遭遇才使得奥斯丁在自己的作品中塑造出了达西跟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弥补自己的遗憾。
在书中,女性地位低下是显而易见的,即使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充当的也只是家庭主妇的角色。因为班奈特家里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
目读后感1000字篇2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关于友情,关于种族,关于信仰,也关于背叛与救赎。是它让我知道原来有这样一本书可以将人性刻画的如此发人深省,是它让我知道原来人性的弱点和人性的救赎也可以融合的如此巧妙。
本书的起点是围绕阿米尔与哈桑追风筝的故事而展开。初识只觉两个孩童玩闹,一个真诚的付出,另一个理所当然的接受,他们的友情看似牢固,却因为种族,信仰等问题脆弱的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几经折磨,倍受考验。阿米尔似乎有一种天生的种族以及等级优越感,认为哈桑低人一等,付出也是应当的;而哈桑只是单纯的把阿米尔当朋友,无悔地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所以当哈桑真的遇上麻烦,阿米尔只是远远的观望,选择了漠视。又因为嫉妒哈桑的勇敢,无法正视自身的懦弱,无法正视内心的谴责而只想着尽快逃离。
你以为远离了故土,远离了是非,良心就会好过;你以为远离了哈桑,远离了你们的友情,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其实你以为忘记了的,不在意的,也终究会顺着记忆的藤蔓攀爬而上;长大后的你也终究学会要勇敢的面对过去,勇敢的去弥补自己曾经犯下的错。可是晚了,一切都晚了,那个曾经视你如生命的哈桑已不在,那个曾经真诚的对你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已消失于战火。即使知晓你的背叛,你的逃离,哈桑却仍旧守护着你,守护着你们曾经生活的家。那里承载了哈桑一切关于你的记忆,那里承载了哈桑一切关于你的忠诚。你是不是终究也会觉得良心不安?当你得知哈桑的孩子饱受战火的困扰,饱受非人的摧残,你义无反顾踏上了救赎的道路。那是救赎他人,亦是在救赎你自己。你救他于水火,将他带离苦难,一路奋起直追,惟愿他展露笑颜。你追,不顾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你追,风拂过你的脸庞,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你追……
写在故事最后的最后,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阿米尔,怯懦,不知所为;又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桑,为着自己想要付出的人或事真诚的奉献。最后,所庆幸的是,怯懦的人变得坚强,真诚奉献的人亦变得无悔。也从不怀疑人的卑劣性的存在,但却一直未敢正视,这或许也是一种怯懦的表现吧。也因此会犯下一些错误,以逃避现实的方式来忽略良心的谴责。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过去的已经过去,没有一种时间机器可以回到过去,我们所能做到的仅是尽我们最大的力量去弥补我们犯下的错,给自己的心灵松松绑,并且在未来的每一天都做好自己,不去伤害别人,那就够了。
目读后感1000字篇3
鲁迅的《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在我的第一印象里,就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的确,它也就是一本小册子,可这并不是一般的小册子。初读之时甚至感到很迷茫,因为许多语句读起来都不是那么的通畅,我感觉读不太懂。
可是,逐渐地,我感到字里行间似乎流露出一种犀利的口气。时不时地,鲁迅就把自己童年美好的回忆揉进了这些话语中。在《阿长与》一文中,我显然看出了阿长的善良的心以及作者对她的敬意。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情,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失了。”
对于阿长,鲁迅起先有些怨恨她。因为她误杀了鲁迅的隐鼠,那可是鲁迅的宝贝啊!可后来鲁迅发现阿长如此有神力以后,那些怨恨也就随风飘逝了。即使阿长有再多的令人不耐烦的礼节,那也无关紧要了。
?五猖会》与《无常》,展现了一个天真的孩童的形象(尽管到此时我对于某些句子仍不很理解),那正是鲁迅所会议的美好的时光。也许,会有一些鲁迅对家乡绍兴的留恋;也许,会有一些鲁迅对封建迷信的讥讽。
看了《父亲的病》,我更能从中体会到鲁迅对封建迷信的讽刺和痛恨。名医无法治好父亲的病,说是也许是前世的事,“医能医病,不能医命,是不是?”鲁迅的父亲因病不久逝世了。
随后鲁迅赴日本留学,学医。遇上了藤野先生这个好人,可真是他的福气。鲁迅对他的敬佩与日俱增,当他决定不从医,离开藤野先生以后,却还时时想起他。
“但不知怎地,我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不为别的,只为鲁迅,或者说,只为中国。因为他只想让新的医学传入中国。
鲁迅的文章,我认为是值得揣摩的。或许在我这个年龄,只读一遍不很容易弄懂其意,但并不是完全不明白。我懂得了孩童的天真、烂漫,懂得了鲁迅对家乡的怀恋,懂得了鲁迅对那些曾经爱过他的,他爱过的人们的思念;我还懂得了鲁迅对封建社会的种种礼教及人们的迷信思想的厌恶。《朝花夕拾》读起来就像你在同鲁迅交谈,聊天,以为它的语言很随意,不是那种十分正规的,这样也倍增亲切感。总之,要体会,揣摩,要想真正读透还需继续揣摩。
目读后感1000字篇4
这本书讲的是1699年,外科医生格列佛随船航行南太平洋,不幸中途遇险。格列佛死里逃生,漂到海岸上。当他苏醒过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已被细细的绳子捆住了,而周围都是比他小十二倍的“小人”。原来,他来到了小人国。后来,他又先后见了有二十米识了有二十米高的“大人”、能招唤鬼魂的“巫人”、丑陋自私的“耶胡”、聪明而高贵的“慧骃”……
1699年5月4日,格列佛被请去当船上的医生,可不幸的是,他们遇到了风暴,所有船员,包括格列佛都设法逃脱。
格列佛划着小艇,可是没过多久,来了一阵狂风,把艇翻了过去,格列佛只好游到小岛上,可当走到小岛的时候,他已经有气无力了,便躺在岛上睡着了。
可当他醒来的时候,想动弹一下,可是,自己好像被什么东西弄住了一样,动弹不得。后来,格列佛才发现自己被绳子捆住了。
过了一会,奇迹发生了……几个不到六英寸书小矮人爬到了他的身上!
格列佛看到了,说:“喂!你们想干什么?”这一声,小矮人吓了一大跳,纷纷都从格列佛身上跳了下来,有的都摔断了腿。
过了一会,格列佛感到一阵刺痛,原来,那些小矮人正用箭射自己呢!
格列佛安静了下来,随后,小矮人也停止了射箭,晚上,一个矮人的头领过来了,他给了格列佛一些东西吃,随后,他就进了小人国那里,在那里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他们那里最大的马和牛是4—5英寸,羊的高度为1.5英寸,那里的云雀跟一只普通的苍蝇那么大,鹅就是跟云雀一样大……
格列佛在小人国过了一段时间,就出发到其他地方,格列佛来到了大人国,他发现那里草都比他高好多,突然,他发现了一个巨人走了过来,后面还有很多。
他们是来收麦子的,当那巨人收割的时候,当快要割到自己的身旁时,就差那么一丁点,这时,格列佛大叫起来,这一声,巨人听见了,底下了头,在寻找格列佛,当巨人寻找到他的时候,格列佛很吃惊,不过,最终还是找到了,接下来,他的命运会怎么样呢?他还活着,他被带到了农夫家里,农夫一家人都很喜欢他……
一天,一位皇帝像买下,皇帝买了他,格列佛有时候会跟皇帝谈些话。
可是有一天,农夫的小女儿带他出去,女儿跑到其他地方玩了,格列佛觉的无聊,就睡着了,可是一只大鸟把格列佛的房子钓走了,幸好,一个船长救了他。
格列佛会到家了,不过住了几天,又叫去当船上医生了。
格列佛一路上经过了飞岛国、慧马国,格列佛在那些地方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就不一一讲给你们听了,只有你们自己去看。
目读后感1000字篇5
上帝似乎要故意给简爱一种关于生活和爱的考验。就在即将和罗切斯特先生举行婚礼的前一个晚上她看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疯妻子。她虽然无比痛苦却异常坚定的运用了自己内心里强大的意志力选择了离开,毫无犹豫的走出了桑菲尔德庄园。一个那么贫穷弱小几尽一无所有的女子在得到面前她毅然选择了默默悄悄的离开,在真爱面前她决然选择了维护自己生命的尊严!
我又跟随她开始了一次漫无目的的远行。真至历经磨难尽乎奄奄一息的晕倒在沼泽居的门口。在这里她和黛安娜姐妹一起读书、交流、辩论,度过了平静而又美好的时光。尽管她倾尽心力去做好乡村教师以试图忘记曾经的一切,可是那来自灵魂深处的爱恋总是以罗切斯特先生的呼唤声不时的从远方传来。任凭牧师圣约翰以主的名义向她索求爱情也无法改变和忘却对罗切斯特先生深深的眷恋。
然而,较之先前为了维护自己心灵的尊严而毅然离开的简爱最让人敬佩的地方却是,当得知桑菲尔德庄园毁于大火,罗切斯特又因火双目失明后,她又执着的凭着自己灵魂深处的深深爱恋和爱的责任感义无反顾的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只为这份灵魂之爱她甘愿去做他的拐杖和眼睛!
当然,上帝一定会善待真正相爱的两个人。当他们在森林里的芬丁庄园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上帝不仅赐给他们可爱的小孩子,还让罗切斯特重又看到了简爱那张充满微笑的幸福的脸。
故事就在这样一种迟到的完满中被夏洛蒂写上了结束语。而我却在一种无法描述的痛苦中寝食难安。我无法从简爱的世界里走出来又或者我不愿从简爱的世界里走出来。从开始看到结束无形之中我已经和主人公简爱融成了一体,在书里我和简爱一起经历、一起成长、一起自尊自爱并充满幻想与希望的快乐的生活着,一起收获罗切斯特先生的真诚和爱情。
可是,我还是要走出来,还是要继续去做一个和简爱一样的相貌平平又个子矮小的普通女子。只是我已深深的感觉到,从看完简爱这本书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迷茫无知的少女,我早已变成了一个全新的复合体,外面仍就是我普通的身形和相貌,而里面却是有着如简爱一样坚定、正直、独特的人生观念和价值取向还有和简爱一样多彩丰盈的精神世界!
直至现在简爱这本书已是读了三五遍,每每在我内心艰难的时刻都是简爱跑来我面前给我向前的方向和力量。
我曾想,究竟是什么给了简爱一颗坚定、自由的心?又究竟是什么给了简爱一种美丽、浪漫的梦想?又究竟是什么给了简爱一份执着、追求的力量?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样东西可以给她这一切,那便是书!而对于我同样也是这样!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有一本书或是书里的某个人物会带给你一个崭新迷人的新世界并会影响你的一生。而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唯有——简爱!
目读后感1000字篇6
简爱父母早亡寄居在舅舅家,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学校,来到桑菲尔德,当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家的家庭教师,罗切斯特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简爱爱上了他。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菲尔德。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表哥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表哥向简爱提出结婚时,她想起了罗切斯特。当赶回桑菲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简爱赶往罗切斯特住的芬丁,与罗切斯特生活在了一起。
精美细节:“你以为,因为我贫穷、低微、相貌平平、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上帝没有那么多,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彼此平等——本来就是如此。”
读后收获:整本书中贯穿着一个词,自尊。简在一次次婚姻与选择面前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她愿意为了自己的爱情与人格,放弃一切诱惑,这在当年那个浑浊的男权社会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我敬佩简的精神,她那单薄的身子里是令人敬畏的勇气,她那平凡的外表下燃烧着一颗坚强勇敢而又善良的心。在书里,我认为有两句最重要的话。
第一句是简在罗沃德的好友海伦说的: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地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这句话让我看到了海伦的内心,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告诉简,叫她不要像以前那样诅咒敌人,诅咒命运的不公,而要用平常心去想象,如果这是我与他相处的最后一天呢?
第二句话更加富有哲理,是简自己说的:“女人一般被认为是极其安静的,可是女人也和男人有一样的感觉;她们像她们的兄弟一样,需要运用她们的才能,需要有一个努力的场地;她们受到过于严峻的束缚、过于绝对的停滞,会感到痛苦正如男人感到的一样;而她们的享有较多特权的同类却说她们应该局限于做做布丁、织织袜子、弹弹钢琴、绣绣口袋,那他们也未免太心地狭窄了。”这句话直接渗透进当时的那个社会,女人们没有任何权利,只能当男人手中的木偶,任其摆布。在这种黑暗的境地,简·爱在自己与男人的生活中流露出的不屈,让人惊叹、折服。简·爱所走的每一步,都记述着她的辛酸血泪史:她不为任何一个人屈尊,因为她属于自由;她不向任何一个困难低头,因为她坚持自己的信仰;她不屈服于命运的摆布,因为她一直是生活中的强者!
目读后感1000字篇7
“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换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
小说一开始我看到的是一个整日耽于梦想的美丽忧郁的妇女。她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不平与委屈。他抱怨自己为何没有显赫的身世,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如意郎君?为什么没有一笔丰厚的嫁妆作为自己生活的保障?是的,她一无所有,他不是高老头的千金。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她的梦境不是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
一天晚上,夫妻俩收到了教育部长的邀请参加晚会。玛蒂尔德的衣服有了,可是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她宁可放弃这次出席的机会。夫妻俩商量着,最后决定向祖福雷斯蒂埃太太借一条钻石项链。玛蒂尔德带着这条项链出现在宴会上,凭借漂亮妩媚的容貌,带着微笑的脸庞,精美的服饰,她成功了,她成功吸引了所有男人的目光,所有先生们都围绕着她,询问她的姓名,邀请她共舞一曲……她一夜风流,得到的却是十年辛酸——项链丢失了。不过,也正是这时,她“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主意,她来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凭了一个小阁楼住下。”这是她的转折点,好或坏,都由她自己决定。玛蒂尔德现在算是真的过上了贫穷的日子也真正体会到了穷人的艰辛,她得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讨厌杂事。每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楼下。她的穿着像个穷苦女人,胳膊跨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得节剩这一切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假如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她也不会劳动也不会上街买菜,她一定做着甜梦,穿戴华丽地去参加舞会,大出风头。
十年后,债还清了,她带着天真的得意神情笑了。这笑充满还债务的轻松感,充满了对自食其力上午生活的自豪感。假若项链没有丢失之前她还会笑吗?不她一定还在追寻享受,梦想过豪华的生活,永远贪得无厌,还会为不能过高雅和华丽的生活感到痛苦。“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挫折、失败有时不是坏事,倒是好事。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是项链的丢失逼迫她去生活,去勇敢面对现实。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别忘记,正视挫折勇敢面对也是一种选择,它会带给你不一样的结局。
目读后感1000字篇8
隔离的这些天,读完了本儿书——《明朝那些事儿》。这本儿书,从小就有人夸好,忘了是小学还是初中,家里就有那么一摞摆在那里,可我自始至终就没翻过。今日读罢,不禁赞叹——人们推崇自有其缘由。
现在回到正题。其实这本书令我惊诧的不是书中的内容,而是无意间翻到时看到的几个字——“我十年前刚上大学的时候”。由于看书前对作者没有了解,不禁大吃一惊。十年前上大学,那意味着作者写下此书时不过二十余岁,二十余岁便有此般历史功底和洞察能力。我掐指算了一下,我现在也是二十多岁,但是再给我几年,我能有作者的水平么?作者所读的经文不是一般的厚,考究的时间也不是寻常的多,我决不敢妄言。
有句话叫人比人不如人,了解的事情越多便会觉得这个世界天才奇才多的去了,你算哪根葱?疫情初的时候在家整天闷头读书,读着读着茅塞顿开,大喜,觉得自己之前的20多年书近乎白读了,昏昏碌碌的日子近乎白活。但我还是特别高兴,自己终于半只脚迈入“读书”二字的门槛了。
虽然我不够强大,虽然困难很多,但我决不会妄自菲薄。这些年来还记得喜欢的网络玄幻小说《神墓》中的一段话:登高者必自卑,行远者必自迩,一个人重要的不是站在什么位置,而是在向什么方向移动。
?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浩浩荡荡通俗易懂又颇有个人见地的讲完了明代这部断代史,大明气数已尽,崇祯景山自杀,明代灭亡。
结束了么?也结束了,也没结束。作者在最后又讲了个故事——徐霞客游记。我纳闷,这是画蛇添足?怎么最后讲起一个人游东游西了,徐霞客的确是明朝的人,但和历史大势,好似没多大关系。莫不是忘掉一个人在最后添上了?败笔吧。读着读着,发现非但不是画蛇添足,还是画龙点睛。作者透过徐霞客的故事,以史为鉴,说出来的是他感悟到的人生真谛——“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徐霞客那时候的游历山水,可谓是历尽艰辛,风餐露宿,要吃没吃,要喝没喝,没准遇到强盗,天灾,还可能丢了小命。现在的旅游是度假,是享受,但当年只是遭罪。一个人放着好好的生活不过,去遭罪,是为什么呢?可能没什么理由,他不过是想游历天下,虽死无憾。
人生活得是什么呢?我特喜欢杜甫的一句诗“卧龙跃马终黄土,人事音书漫寂寥”。可不是呢,粪土当年万户侯,涛涛历史长河,死了,就只是历史了,人们期许有来生,可那却又是未曾有人亲眼目睹的存在。
那为什么呢?权力?财富?正义?功名?别人的期许?抑或只是单纯的爱?一切只有你自己才能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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