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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料读后感优秀6篇

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加深人们对名著故事的分析,大家应该都知道一篇读后感是在读完书的基础上写成的,以下是推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书的料读后感优秀6篇,供大家参考。

读书的料读后感优秀6篇

读书的料读后感篇1

忆往昔,读过的书不少,唯有那豪情万丈的《水浒传》,令我久久难忘,又是一个惬意的下午,轻抚有层薄尘的书面,手边的香茗冒着热气,令我不禁想起往昔读《水浒传》的点滴,轻品一口淡茶,轻启书页,好书需久读。

书中人物情节是那样的熟悉与陌生,少了一分表面的浮华,多了一分内心的思考。在我眼中,他们不仅仅武艺高强的英雄,更多了一分深沉与内心的表现,我亦非昨日,只见事之表象,未明事中真意,豪迈之情油然而生,正义在心中涌动。

初见林冲,总觉其过于怕事,虽有一身好武艺却未有男子气概,现在觉得并非其无男子之气,实其有观大局之心,有容人之度,大丈夫能屈能伸,岂料他人无容他之意,最终恍然大悟,奋起反抗,我觉得这才是真男人。

再说鲁智深,先觉他力大无穷三拳,便打死了郑关西,倒拔垂杨柳更是厉害无比。可现在看来他更有十分细腻的内心,不似一般莽汉,只有力,未见智。

最后说宋江,开始觉得他着实仗义疏财,求贤若渴,宽容大度,更有统领才能,可现在觉得他有些忠君思想过了头,最终断送了梁山好汉的大好前途,甚是可惜。

再读好书心中涌起千思万绪,汇聚成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折磨,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读书的料读后感篇2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行侠仗义最后却被奸人陷害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想到的是忠和义。

忠,就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的亲人,朋友尽心尽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朝廷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后,对高球儿子的侮辱,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但很少有人能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位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了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现在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到,但救人于危险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和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从古至今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只能用生命去奋斗。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水浒传》给了我很大的感触,让我知道忠和义,希望大家可以去读这本书。

读书的料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说的是母狼紫岚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它怀孕的时候,因为食物提供不上,跟另外两头母狼杰杰和洲洲一起去偷猎人养的马鹿,结果杰杰和洲洲被打死了,紫岚又冒险去偷鹿,它的目标是一头小鹿,它跨过栏杆偷走了那只小鹿,但没想到猎人养的大白狗使劲地跑,最后追上它打了起来,紫岚打赢了。

这时候,紫岚产下了五只小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第五只小狼被雨水冲死了。

黑仔刚断完奶,就自己出去玩,结果被金雕从天空扔了下来,死了。

蓝魂儿长大之后,狼群要捕食一头熊,只有它敢。它把熊引了出来,狼群先把熊的体力消耗掉。熊想吓一吓狼群,它找了一棵树,想连根拔起,但是它太累了,还没有拔起来就累倒了,狼群把熊咬死了,蓝魂儿分到了半个熊心。但是不久以后,蓝魂儿被猎人的捕狼夹给夹死了,紫岚把它的尸体拖了回去。

蓝魂儿死后,紫岚想把双毛培养成狼王。它把双毛培养的更凶狠,紫岚想把狼王的助手打死。通过两次离间,终于让狼王把助手古古给除掉了。

双毛和狼王发起了战争。一开始双毛占了上风,不知道怎么回事,狼王恢复了自信把双毛给打败了。

媚媚和卡鲁鲁交配了,它不想紫岚打扰,就把紫岚赶出去了。紫岚看到了金雕,想起了黑仔被金雕摔死的事,于是跟金雕打了起来,紫岚被金雕戴上了空中,抱着金雕一起摔了下去,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让孩子成为狼王,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这就是母爱的力量。

读书的料读后感篇4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鲁迅先生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鲁迅先生,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鲁迅先生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鲁迅先生那?在茫茫人海中,鲁迅先生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鲁迅先生的债谁帮鲁迅先生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鲁迅先生是鲁迅的代表作。鲁迅先生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鲁迅先生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鲁迅先生,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鲁迅先生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鲁迅先生被枪毙时结束,鲁迅先生的死,鲁迅先生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鲁迅先生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读书的料读后感篇5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有着人性,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具有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同时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而又诙谐好闹,这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当山大王时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大闹天宫时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时相比似乎改变了许多,其实悟空的个性仍然没有变,比如在骗取妖怪的二件宝物后,让玉帝派人去伪装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妖怪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活该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呼。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汉子,由于太桀骜不驯,太有本事,同时又被观世音菩萨诱惑地戴上了紧箍咒,其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在书中只能是二把手。

唐僧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物,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总是被妖怪抓走,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孙悟空,我想,他一定去了另外一个西天。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他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的阻止,不仅要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其愚的程度有时让人愤恨.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为了脚踏实地他从没让悟空用筋斗云帮他飞过任何地方。唐僧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就是因为他具有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坚强信念,尽管他是书中最没有本事的角色,但是,他是一把手。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角色,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化点斋饭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他犯了错误,不去悔改,回来后却总想找个借口说个谎敷衍过去,但每每被机灵的悟空识破,并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途上是六根不净的,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其毛病和缺点太多了。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一点作用,如:在师傅被妖精抓住时,他总是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出来,最后,总能把师傅营救了。所以我觉得八戒有时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偶尔也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他这种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周围经常会见到。由于他还有点本事,也不太坏,时不时的还能讨师傅的欢心,所以,吴承恩给他定了个三把手。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干事情更是勤勤恳恳。虽然他没有悟空和八戒的本领高强,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的,这点本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由于他太老实,又不喜欢张扬,是一个大众化的人物,他只能位居最后。这种人事结构太奇妙了!

读书的料读后感篇6

太阳橘红的脸很羞涩地探出,在白云中好奇地东张西望。阳光穿过树梢去叫醒枝头上的鸟,从美梦中醒来的鸟,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歌声。

女孩掀起了被子,整理了一下睡衣,从床上跳下来,将挡在眼前的一缕黑发匆匆忙忙地挂在了耳后,然后轻轻地捧起了桌上的书径直走到院子,用欢快的嗓音读“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读“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鸟儿停止了啁啾,立在枝头一动不动地听女孩读书,连身边的晨风都微喘着,生怕惊扰了这位读得认真的女孩。

是的,这是我。

我喜爱早晨,喜爱早晨带给我的焕然一新;喜爱晨读,喜爱晨读带给我的神清气爽。

我喜爱在寂静的小院里晨读,也喜爱在早读课堂上晨读。我也曾观察过班里的同学们晨读的模样——一些人在用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书,全神贯注地读,一些人捧着书一边声情并茂地读一边摇头晃脑,还有一些人读到一半忽然停下,用手托着作文下巴不知在思考什么。连那些平常风风火火的同学都安静下来,捧着书本在读。此时的班级就像是一片澎湃着书声波涛的大海,此起彼伏。每个同学无不沉醉在书的海洋中,用心享受晨读。

清晨那和煦的阳光,悦耳的鸟鸣,芳菲的花香让人心驰神往。此时捧上一本书,把花香与书香一起咀嚼,以书声开始清新美好的一天,是再好不过的了。

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那么科学的晨读就应该是步入知识宝殿的阶梯。不晨读的学者就如同不上油的齿轮,如同不授粉的鲜花,如同不扎根的树苗。不能获取更牢固的知识,不能将学问烂熟于心。

我喜爱晨读,现在,将来,今天,明天,我都会去晨读。它不仅是一种习惯,而且它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不晨读的一天就不是完整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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