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书上理论的认识,认真写读后感是可以让我们对书中的情节有更深刻的了解的,下面是推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小说500字7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小说500字篇1
今年暑假,我如饥似渴读着《狼王梦》,津津有味的体会着它的内容,我觉得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紫岚和黑桑的狼王梦。黑桑为了实现梦想付出了很多努力,可惜就要实现梦想的时候死在鬼谷。怀着孩子的紫岚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为此,紫岚也付出了很多,包括她的青春年华。可是,命运不公,紫岚的孩子们都为了实现梦想而惨死。最后,老母狼紫岚把希望寄托于后代,自己跟金雕同归于尽。这个故事感触人心,耐人寻味。
老母狼紫岚为了追求梦想,付出了生命,但她在抉择命运的时候,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选择等待。这个多年的梦想虽然没有实现,但是紫岚却把一生都送给了梦想,它这种追求梦想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狼都这样努力地去追求梦想,何况是人呢?紫岚带着这个梦想死的时候,并没有恐惧死亡,而是选择勇敢面对生活。我们虽然比狼更富有知识,但是,狼比我们更具有百折不挠、勇敢面对生活、追求梦想的精神。
当你带着-个追求了一生的梦想去世时,你不要恐惧,而要勇敢面对生活;当你追求了一生的梦想没有变为现实时,不要伤心,要用希望和寄望来应对;当你追求的梦想追求了好久也没有成功时,不要泄气,也许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会蹦出火花。
所以,张开手臂,勇敢地面对生活,追求梦想,你虽然不一定会成功,但是,学会寄望,把梦想传到后代身上,经过一代一代努力的奋斗,梦想总有一天会来到“成功之岸”。
读后感小说500字篇2
我喜欢读小说,喜欢享受读完一本厚厚的小说后的成功感,喜欢品位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也喜欢去体会里面阐述的一些道理,而這一切都是源于一部曾获过“茅盾文学奖”的小说《穆斯林的葬礼》。
还记得第一次拿這本书是在高一,开始就特别喜欢作者的名字“霍达”,祂给了我一种十分豁达的感觉,本以为她的书也一样的豁达,然而我错了;
怎么也忘不了在漆黑的夜晚,房间里只侑台灯那微弱又明亮的灯光,我的周围除了习题集外还侑一张张擦完泪水的面巾纸;午夜1:46分,我闭着哭红的双眼,沉重的合尙了這部让我心系的著作;
一茖穆斯林的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茖发生在不同时代。侑着不同内容却一样交错复杂的爱情悲剧。回族的女作家霍达用50余万字把一段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真实故事用平凡的词句展现在读者眼前,使我在其中留恋往返,久不能寐。
韩子奇:从一茖流浪天涯的“耶梯目”名满京都、闪耀英伦的中国“玉王”,其人生创业饱含艰辛,终获成功;但在茖人情感尙却至死都是一茖失败者,面对妻子梁君璧以及亲手拉扯成人的妻妹梁冰玉,主人公在始料未及的战争年代产生了不同的情感纠隔,最终不能自持,含恨而终。
韩新月:一茖十九岁的花季少女聪慧而美丽,却在还未绽放时就过早的调谢。令人惋惜悲伤。她与她的大学教师相爱,是那样的单纯,然而灾难却正在向她悄悄走來。虽然先天的疾病夺去了她的肉体生命。但养母段然拒绝她与楚雁潮的爱情却使她的精神生命永远不能苏醒。
梁君璧:一茖深受旧社会束缚的无知女性,用她自私的观念毁掉了天星和亲月一双儿女的爱情。新月以随风而去,而天星仍在,看着母亲为祂精心布置的婚姻,祂又能怎么办?也许這就是真主的安排吧!
楚雁潮:韩新月的大学教师,语言功底很深,着手翻译著作,同韩新月相爱却遭世俗伦理和宗教信仰的双重阻碍,却依然爱得执着。
楚雁潮的痴,新月的情,韩子齐的无奈,韩太太的信仰,冰玉的爱……那都是牵我心的线,文字是没侑生命的,但是它却把我泪扯了出來,好像我在经历着所侑故事的发生。我为之动情为其流泪。给我最深的还是楚雁潮和新月的那份爱情,韩子齐与新月的父女情,天星与新月的兄脗冮。人,最为之动容的还不是情吗?亲情,友情,爱情……
我佩服霍达的思维,這部小酸构安排巧妙,让两条不同时空的线索交错发展,最后很自然地汇合在一起,序曲和尾声也前后照应,使整部作品显得缜密严整,浑然一体,可见作家匠心独具。全书语言清丽优美,意味深长,读來如品清茗,回味无穷。
好的文字,精细的思路总是一次次的吸引我闲时拿起這部著作,再次去书中的世界里游历……
读后感小说500字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读后感小说500字篇4
鲁迅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令我印象深刻。里面的“狂人”在现在人看来就是”疯子“,但我细细品味,却有了自身的见解。
书中狂人说:“我三十年未见过明月,......赵家的狗恶狠狠地看我几眼,似乎马上就要吃了我了......”当然这都是假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三十年没见过月亮呢?狗怎么会见谁吃谁呢?所以,这都是“狂人”疯癫的想象。如果真把这当做想象的话,那就真的是在看疯子的日记。
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
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读后感小说500字篇5
本书开始的几章,没看懂作者想表达什么,主要交代了女主人公迪伦的家庭背景,迪伦一直生活在单亲家庭,和母亲生活。当她联系到自己的生父后,渴望与他见面,接着,迪伦去看未曾谋面的父亲,没想到会在旅途中遇到车祸,处于昏迷状态的迪伦遇到了书中的男主人公崔斯坦,之后,两人之间的故事慢慢展开。
作为摆渡人,崔斯坦见过了太多的灵魂,他也设法伪装成每个灵魂喜欢的对象,以期待能够把每一个灵魂摆渡到他们愿意去的地方,然而他也没想到会遇到迪伦这样一位善良、体贴他人、为他人着想的灵魂,这让崔斯坦一改往昔冷漠寡言的状态,一路上崔斯坦尽心尽力的保护着迪伦,免得她受恶魔的侵袭。就这样一路上迪伦听崔斯坦讲着他和以往他摆渡过的灵魂之间的故事,慢慢的,两人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开始互相为对方担心,不希望两人分开,这种感情就是爱。正是由于爱情的力量,迪伦在成功到达另一个世界后,毅然决定离开,去寻找崔斯坦,希望他和自己离开。自己一人不怕艰难险阻,冒着生命危险,原路返回。最终,找到了崔斯坦,本来以为结局会是她和崔斯坦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迪伦在医护人员的救治下,苏醒了过来,一切就像梦一场,太出乎我的资料。总之,比较喜欢这本书,值得读一读。
读后感小说500字篇6
暑假里,我读了《活着》这本书,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活着的意义……
正如作者所说:“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旧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想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在这部作品中,富贵因为好赌,输光了家产,却侥幸逃脱土改枪毙地主一难;老医生被打成了反革命,结果医院没人会治疗;春生参加了革命,最后却被右派分子害死……冥冥当中,这似乎都是命中注定。
正如中国的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时虽然受到损失,也许反而因此能得到好处。将这句话反过来理解,也是一个深刻的道理。
余华给主人公福贵的人生苦难找到了的缓解之路——忍耐!这就使得这部作品的叙述都因这种宽阔的忍耐而变得沉郁、悲痛而坚定。
没有血泪的控诉、没有撕心裂肺的尖叫。甚至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苦难中磨炼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含着一切。不论多大的苦难降临,福贵都把它化解在无边的忍耐中,最终达到与孤单生活相依为命的地步。
“忍耐”是一种柔韧的品质,时刻保卫内心免遭苦难这种生活暴力的破坏。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也就是说,恒久的忍耐可产生爱。福贵就是这样的,他无法改变贫困、苦难、死亡的内部规则,于是用坚忍、平和的心境去注视人生,用自己特有的幽默、乐观战胜岁月,进入一种淡泊宁静的境地。然而苦难真的能像余华所写的那样,消失于幽默与乐观之中吗?我想,这也未必能够……
苦难作为一种遭遇,可以很快过去并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但对于福贵来说,苦难已经贯穿在了他的整个人生中,成为了他基本的存在状况,除非他死才能消失,但死亡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种苦难呢?
正如书后所说:“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读后感小说500字篇7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
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鲁迅先生有的故事是通过那些人物的事件来对现在的社会进行批评与讽刺的,如阿q那愚昧的“精神胜利法”显示出了鲁迅先生的无知、自欺欺人,以及最后冤死的事情讽刺了社会的不公。再如狂人的那一册日记体现出了鲁迅先生变态的内心世界,但是反衬出了社会上封建礼仪对人精神的束缚如同一块千斤巨石压在人们的心上。再如孔乙己那满嘴的之乎者也、不赖帐和最后惨死的经历些出了鲁迅先生的迂腐、善良还对封建科举制度的心灵残害做出了锋锐的控诉。
有时,鲁迅先生也通过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事儿描写,比如说:《一件小事》通过自己的自私和那个车夫的伟大赞颂了这种光明磊落、敢作敢当的伟大精神。《头发的故事》就是通过“我”和“n先生”的一次谈话揭示了辫子对古代劳动人民的压迫与剥削。在写作中,鲁迅先生也会通过在文章中哪些不起眼的线索带给人们道理,如《药》之中夏瑜的牺牲赞扬了革命但是反对了革命的不彻底性,赞扬了夏瑜英勇无畏的精神,也体现出了康大叔的冷漠、封建。
鲁迅先生不之会通过哪些事情来批判社会,还会描写出来自己真挚的感情,如《社戏》中通过孩子那些近似于胡闹的事情描绘出孩子的天真无邪以及聪敏和顽皮,更是描绘了双喜、阿发两个人物。
?呐喊》实在是一部经典的作品。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通过哪些事情在呐喊,崇尚光明反对黑暗。在这其中,有许多好的写作手法等着我们来借鉴呢!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鲁迅先生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形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鲁迅先生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希望,那个染满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可以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
?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
在《呐喊》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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