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利于加强大家对书上片段的领会,大家在写读后感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表达出自己感受哦,下面是推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红少年读后感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红少年读后感篇1
我读了济川中学初一(25)班同学程可馨的事迹后,我觉得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她班上的同学生病了,她会帮他(她)做课堂笔记、抄作业,还给同学讲解题目。有不会就先去问老师,怕把同学教错了。
程可馨对于她朝夕相处的同学,她会尽力去帮助他们,做老师的小助手,是同学的好榜样。
在家里,她经常帮妈妈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妈妈做事的时候,她会站在一旁看,并试着做一下,所以她很小就会自己做饭了。
在20xx年,程可馨荣获“襟江小学十佳少先队员”的称号,20xx年12月24日,在《少年日报》上刊登了她的故事。
读了她的故事,我觉得她在各个方面发展都很好,在慈善方面受妈妈的影响,她给得白血病的同学捐款,做得非常难得。程可馨在动手方面也挺强的,还发明过两样小东西呢,分别是“三通皮条“和电热鞋垫”,还荣获了二、三等奖!我要向程可欣学习,在不足的方面要好好改正,争得第一!
红少年读后感篇2
驭风少年读后感:马拉维是一个非洲小国,饱受干旱、饥荒、瘟疫和艾滋病困扰。主人公坎宽巴就出生在这样一块贫穷的土地上。1997年,十四岁的坎宽巴因为家里出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无意中他得了一本书——《探究物理》,他爱不释手,并自学了书中的电学知识。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克服了许多困难,坎宽巴终于造出了自己梦想的风车,并用风车来发电。坎宽巴是不幸的。巫术和饥荒差点要了他的命。饥荒最严重的时候,全家人一天只吃一顿饭,吃的`是一种用玉米皮磨成的面做的食物,曾经是喂猪吃的;那时候,连一个香蕉皮都能成为难得的美餐;饿急了,坎宽巴还抢过狗食;他到菜市场拣来卖肉的丢掉的羊皮,拿回家煮煮吃都觉得美味无比……为了一家人明年的口粮,坎宽巴在上学之余还必须到地里帮父母干活,但是干两下就得歇一会儿,因为他太饿了,只有这样节省体力才不至于被饿昏。读到这儿,我感到有种说不出的惭愧。我们是吃零食长大的一代,我实在想像不出坎宽巴都饿成那样了,是怎么又学习又帮父母干活的,我也第一次从文字中这么近距离地感受到世界上还有这么贫瘠的地方,还有这么饥饿的人群。坎宽巴也是幸运的。那本《探究物理》陪伴他度过了许多美好时光。坎宽巴从废品场里收集废铜烂铁,借来爸爸的收音机和自行车、村长家的胶管,运用从书本上学来的知识,把收音机的马达作为风车的发电机,叶片是破金属桶上裁下来的,电线也是从废品中淘来的,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失败——再试验——再失败……在一个有风的日子里,风车终于转动起来了。我紧握着连接电线的小灯泡,等待奇迹发生。起初,我的掌心出现了一点微光,接着光亮突然绽放。所有人屏住呼吸,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
“这东西真能发电!”有人说。
“是啊,”另一个人说,“他真的做到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少年坎宽巴把自己的梦想变成了现实,这不是偶然的,是他对心中梦想的不懈坚守,对科学知识的执着探索。坎宽巴值得我学习!威廉虽然在很贫困的情况下,都能坚持完成自己的梦想,并没有想退缩。何况我们呢?我们在有那么好的环境下去读书,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读书了?而且在非洲的那些儿童饱受困苦,挫折,都没有放弃。我们遇到一点挫折或者困难就失去自信心,放弃自己,有些儿童还上不了学,就是因为他们的经济问题,再看看我们现在每天都能开开心心去上学,开开心心回来。他们还要去打工,因为家里的经济跟不上,所以就只能去打工,而我们就能在家里吃东西,看电视!
不管你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始终用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生活,凭着自己的真诚,乐观,自信克服一切。
红少年读后感篇3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励志的书——《追光少年》,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那刻开始,我的脑海中不时浮现“追光少年”这四个字,主人公张娟,一个为了自己心中那个伟大的梦想而奋力拼博的勇敢少女,真是太棒了!
?追光少年》主要讲述了拥有体育天赋的乡村女孩张娟怀揣体育的梦想,小时候因为在东北的舅舅家长大,在一次帮舅舅追捕从兔场跑出来的兔子,无意中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的短跑训练。
张娟的好朋友贤惠的小姨是一位著名短跑教练——高教练。在一次高教练和领导坐汽车的时候,贤惠叫张娟追正在行驶的汽车,她如一匹脱了缰绳的野马跑得飞快,不可思议的是张娟很快就跑到了车的前头,正是在这一次追汽车的举动改变了她的命运。
张娟不想依靠贤惠,想自己去找高教练,让高教练训练她,实现她的梦想,她闯入体育学院,一个保安拦不住她,后面又叫上了四个,一些师哥师姐们以为她是个贼,就这样五个保安和几十个学生在后面追,却没有一个人能追上她,真叫人难以置信。进入了办公室,那时高教练正在开会,所有人都盯着张娟,高教练以张娟胡闹会场,罚她操场跑二十圈步,终于,张娟很幸运的留在了体育学院,开始了她梦想的追逐。
在世界青年田径锦标赛中,张娟的梦想实现了,虽然起跑那声哨声她反应缓慢,但起跑后她是快如闪电,像离弦的箭似的,超过了一个又一个不同肤色的运动员,当她冲刺压线的那一刻,她以9。99秒打破世界纪录的成绩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块世界级金牌,横空出世的小飞人张娟在黑人和白人垄断的百米赛场上突围成功,给中国速度再添桂冠!张娟的世界从一阵嘈杂声立刻变得宁静了,是的,她的耳朵听不见了,因外耳道发炎,导致耳朵出血,需要休养。
这本书不仅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而且让我明白了:梦想不是虚幻的,它需要我们去实现,梦想是箭,如果没有了箭,那每天拉弓就毫无意义;梦想是绳子,如果没有绳子,那每天跳也就白费了;不管梦想是什么,只要有付出行动去做,就一定能成功!我要向张娟学习逆风成长,只要敢,然后付诸行动做,是可以突破极限的。虽然我没有张娟那样的天赋,但是我可以水滴石穿、日复一日地去做。最终不负韶华,让世界属于你、我、他,属于每一个不停奔跑并时不时抬头仰望天空的少年。
红少年读后感篇4
?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读过《西游记》使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红少年读后感篇5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翻开了古典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其中的一篇“赤壁之战”。这篇文章选自罗贯中的着名小说《三国演义》,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孙,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孙权与刘备联合,率军在赤壁与其相抗。
黄盖献上火攻之计,周瑜、黄盖又连施苦肉计,再使蒋干去送诈降书。后来火烧赤壁,曹军损伤无数,只得丢盔弃甲,狼狈而逃。曹操呀,你为什么输得如此惨烈呢?是兵力不够吗?难道你的八十万大军还敌不过孙权的三万人马吗?顷刻间就灰飞烟灭了吗?是军队士气不振吗?想你曾破袁绍、斩吕布,一路高歌,势如破竹。也许是你轻易信人,先是中了周瑜的连环计,再是信了蒋干的诈降书。
曹操啊,曹操,任你生性多疑,也逃不过周瑜的连环计;也许因为你们是远来之师,一路跋涉,筋疲力尽,周瑜完全是以逸待劳;也许是你们人生地不熟,而周瑜拥有长江天险,才会前牵着你们的鼻子走;也许是你太轻敌;仗着自己人多,周瑜人少,就一定会获胜;也许是你们的士兵都是北方人,不识水性,别看在陆地是精锐之师,所向披靡,无战不胜,可一到像长江这样的大江、大河之上,就成了一群乌合之众了;也许是孔明太聪明,东风有意周郎便呀,也许……曹操呀,你的败给现代人留下了不少疑问,至今仍有许多人在争论,你的败到底是必然的,还是天意呢?
红少年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是选自鲁迅的短篇小说《故乡》。
鲁迅当时是一位小少爷,在城市里的高墙大院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是大祭祀的值年认识了一位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在交往中,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闰土见识多广,跟鲁迅讲了很多他在海边发生的趣事:雪地捕鸟、海边拾贝壳、沙地看瓜刺猹、看跳鱼儿。但由于环境不同、阶层不同。生活不同,并没有让鲁迅感到快乐,反而引起了鲁迅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不满,流露出了鲁迅对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活的向往。
通过老师的介绍和在网上查找资料,我了解到了闰土长大后变得非常难看。他的身材增加了一倍,而且有了五个孩子,脸变的灰黄,皱纹很深,眼睛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松树皮。
读完课文后,我的感触很深,为什么小时候一个见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机智勇敢的农村少年闰土会变成这样。还是我感受到了鲁迅虽然是一个富家子弟却不歧视穷人的高尚品质。
红少年读后感篇7
在我的书架上放着一本被胶带缠得厚厚的特别的书,书名叫《水浒传》。你可能要问了,好好地书为什么要緾胶带呢?它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屋里做作业,妈妈带着弟弟在客厅玩。忽然听见一阵撕纸的声音,那一定又是我弟弟在调皮了,所以也没在意,继续埋头做题。一会儿妈妈过来对我说:“我带弟弟出去一下,你在家好好做作业,别忘了去姨妈那儿帮忙。”“好的”,我头也不抬地答应了一声。终于做完作业,时间也差不多了,我收拾了一下准备去姨妈家,咦,我的《水浒传》怎么在餐桌上,随手一翻,我惊呆了,书皮下全是碎片。我顿时火冒三丈,原来我听到的不是纸被撕碎了,而是我心爱的书啊,我的眼泪像瀑布一样夺眶而出,快速拨通了妈妈的电话:“你为什么让弟弟撕我的书,怎么不看好他,你干什么去了,把我书撕烂了,让我怎么看啊……”,不容妈妈解释,我就摔下电话,去姨妈家了。越想越气,等一回来,再收拾那个小家伙,非得揍他一顿不可,妈妈也太宠弟弟了,怎么就任他胡作非为,气死我了。到姨妈家,我心里一直想着这件事,做什么都心不在焉。下午,我心急火燎地跑回家,一进家门,弟弟就扑到我跟前:“哥哥,哥哥回来了。”“烦死了,一边去”,我生气地躲开他,回到自己的屋子,我惊呆了:刚才凌乱的书桌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桌子上那本《水浒传》,只是那被撕碎的纸张都已经用胶带粘起来了,因为粘贴的原因,纸张变得厚了,没那么平整了,可是一点也不影响阅读,一定是妈妈帮我把书粘好了!想起刚才的举动,我惭愧极了,而妈妈却仍然温和地叫我吃饭,想到这儿我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别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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