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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500读后感精选6篇

完成一篇读后感能够加深我们对书上事情的分析,你们可以在读完一些文字后主动编写一篇读后感,以下是推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家500读后感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

家500读后感精选6篇

家500读后感篇1

童年,每个人都有童年,我的童年是快乐和幸福,但他的童年是品尝苦涩的世界中,通过一个逐渐成熟的孩子的眼睛来描述他周围的世界,尽管他总是谦逊地拒绝写更多关于自己,但它给了我一个固执、富有同情心和不断追求alesha的形象。《童年》里的故事都是深沉、细腻、迷人的,就像珍珠一样,整本书就像珍珠项链一样。

这本书中有两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个当然是小阿丽莎。当他第一次看到祖父打他时,他很抗拒。我禁不住对他表示同情。我忍不住走上去帮助他,以避免肉和皮肤的疼痛。当我看到他交了一个知心朋友,我不禁嫉妒他。得了吧,唉,我多么希望能交到知心朋友。当我看到小阿莱莎没有书,但渴望阅读时,我被我没有的精神所感动。当我看到他因为阅读而蒙受的耻辱时,我哭了。小阿莱莎痛恨小公民的坏习惯,狂热地追求自由,深深地向往更好的生活。感染了我,也让我更加珍惜我现在所拥有的。

第二个人物是小阿莱莎的新朋友“好东西”,从他的语言中得知他是一个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积极向上的人,生活中的一切都像好东西一样,你不会抱怨生活。

我从“好事”中学到了很多。即使我在生活中遇到挫折,如果我改变我的观点,它可能成为一件好事。为什么不呢?

家500读后感篇2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就是余华的《活着》里,福贵的一生。

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徐福贵迷上了嫖赌,一心想着光耀祖宗,结果他输光了家里的一百亩地。原先他昂着脖子大摇大摆别人喊他少爷,后来他笑得满脸褶子低头哈腰喊别人老爷。他的父亲摔死,母亲病死,女儿凤霞从小命苦,一场大病让她成了聋哑人,儿子有庆抽血过量死了,好不容易凤霞嫁了出去,日子好像有些起色,结果死在了生孩子,然后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病死了,孙子叫苦根,女婿叫二喜,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板压死,孙子苦根因为自己的疏忽,吃豆子被撑死。

结果徐福贵的一家都是被自己亲手埋了的。

原先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后来到了徐老爷这代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到了徐福贵这一代,他爱上了嫖赌,一下子连鸡也没有了,徐家就是这样衰落的。

那时徐福贵对“我”说着自己的故事,但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一样,他明白自己是怎样一步一步走向衰落的,他比谁都清楚,可是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许很痛苦,很遗憾,很后悔,就像他沙哑的笑声。晚年的福贵有一头老牛,也叫作“福贵”,是福贵在经过牛市场时把它从屠刀下救出来的,这头牛和福贵一样,被喂饱过,被饿过,最后也都在脖子上抵着锋利的刀片的时候,被救过。

福贵让牛耕田,他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福贵用那么多不存在的人和名字去骗那牛干活,同时也好像在骗自己,让自己多一份信仰。活着,无非也就是为了自己的信仰。

让我谈起“活着”,我一定是没有多大概念,我怎么知道活着究竟是怎样会更好,或者说,活着不一定要好,不一定要长久,每个人的人生路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活着”才会显得有价值,这个价值很难说,不明不白。

是到了像福贵那样的年龄,回忆起跨越了大半个世纪的故事,心里就突然明白了。

家500读后感篇3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作者真正要表现的东西却与佛的本意相去甚远,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

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小说也写了凡人得以出家的条件、佛门弟子日常必备的功课以及明海最后也终于要到善因寺去烧头上的戒疤,看得出作者描写这些,同样是饶有趣味,一点没有轻蔑和亵渎的神情,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作者虽然表面上也涉及到这些佛门的“程式”,但并没有探究这些“程式”本身的意义,也没有通过人物在“程式”中的感悟来实现小说创作的真正意图,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表现的是人性的天然和率真,而上述“程式”就成了必要的反衬和烘托,又由于作者表达其心仪的人生境界的温和与朴讷,因此读者并不感到“程式”的存在与日常生活的对立和紧张,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读者在这种世俗生活画面中感受和体味到的只是日常生活的诗情与温馨,佛门的戒律倘若并不妨碍这种诗情与温馨,有与无其实也都无所谓。这里的人选择出家本身就带有世俗的色彩,小说中甚至把出和尚和出织席子的、出画匠和出whore相提并论,完全是谋生意义上的职业选择,根本没有任何宗教皈依的含义。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它的条件也不在于内心是否笃信教义,而是“面如朗月”、“声如钟磬”和“聪明记性好”。至于出家以后,也不像人们想象的有诸多清规戒律,而是“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俗人们可以做的事情,和尚们几乎也都做得,像拐人媳妇、杀猪吃肉,不同的只是捅杀猪刀之前有口无心地念几句“往生咒”罢了。看得出来,作者完全是在凡人的意义上来理解和表现这些僧人的,佛的身份和庵的环境不过是提供他们生活的手段而已,这种身份和环境别想也没有必要改变他们享受世俗的浓烈兴致。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这个小和尚,好像也没有被佛事的仪式和佛教的经文真正感动过,这也许与那位马马虎虎的舅舅的教导不无关系。舅舅说:“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最让人感受到作者表现生活的美丽与和谐的地方,当属小说中所描绘的那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融洽与和睦。不论是明海周围的寺里的人,还是小英子周围的庄上的人,他们之间都是那么友好相处、无猜无忌,无怪有人称之为现代的“桃源”景象。

虽然打牌赌钱会有输赢,但绝不会伤了感情、误了和气,因为他们都是“正经人”。甚至把一个“偷鸡的”也称作“正经人”,不知道作者衡量人用的是什么标准。好在这问题与本文关系也不大,也就不去深究了。作者不可能不知道上述“其乐融融”的景象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存在,他这样写,无非表明此时此刻的他,着意要寻求的,就是这样一幅充满仁爱和温馨的民间生活画卷。小说的最后,作者更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还具备正常人性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这可不是每个出家人都能企盼得到的,因为它不仅要有主观方面的条件,而且还要通过寺里的人来选的。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不要明海去当,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这真是有点戏剧性的场面了,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当沙弥尾的希望也已呈现,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这在别人会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至少要掂量一下它与自己“事业”的影响,从长计议也不为迟。但我们看到,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也许有人要问,戒律森严的苦僧生活对于擅写日常生活的诗意与温馨的作者来说非兴趣所在,但凡人的日常生活,其实也并非始终温暖如春,何以作者笔下的人间却总是如此梦幻般的甜美,连出家人也如此眷恋于世俗?这正是我们解读汪曾祺小说的一大关键。也许这与作者的生活态度和文学态度密切相关。汪曾祺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取着一种与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相一致的精神向度,为了突出人性与人生中富有诗意的本质,他对现实进行了尽可能的过滤,他不是不知道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丑与恶,只是他不允许它们进入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对现实世界里的丑与恶,他无能为力;但艺术世界的构成,却只能依据他的愿望来铸就。为此,汪曾祺的小说就多用回忆,多采取童年的视角。岂止是深深佛门的清规挡不住人们对日常生活的眷恋,在作者的其他许多小说中,作者同样描写了各色人等唯有在最寻常的日常生活中才感觉得到依靠和踏实,像《鲍团长》《故人往事》等等。

具体到本文,作者在小说最后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后来的人生旅途中,虽然历尽坎坷,其中不乏与丑恶为伴,却始终不改初衷。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坚持,才成就了他后来能在适宜的环境里实现其创作的辉煌。汪曾祺的小说算不上主流,就因为他不仅没有对社会历史进行评判的政治考虑,也不属于对民族文化进行或是批判或是守成的启蒙和维护,他是一个按照自己的艺术和审美理想来创作的作家。这个理想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其中的“美”和“诗意”自然都带有作者个人对生活的理解。他为自己这种创作理念的坚守付出过代价,但似乎正应了“苦心人、天不负”那句老话,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家500读后感篇4

不知什么时候,爸爸已成为,家里那个最不起眼的人。他明明是那么高大。

自我记忆时起,我就只喜欢抱着妈妈的手臂。喜欢妈妈手臂上早饭的清香,喜欢妈妈大手的温暖。

当我们出去逛街时。我牵着妈妈的手,爸爸一个人走在前面或后面。在我们的闲谈趣事时落寞着。他的影子被昏暗的路光拉得好长好长,无法丈量。

冬天了,天亮的比较晚,爸爸决定送我上学。坐在电动车后边的我四下张望着天空,还是阴沉的。白云下面是黑黑的一代轮廓,是一条随意画的不规则的曲线,远处——快到天边,才有一两片云,染上了淡淡的颜色,渐蓝,渐黄,渐红。目光聚焦在爸爸的背影,宽广但是不挺拔,这个背影,是我从小就寻找的背影。他的耳朵是红的,直得立了起来,他头上的白发倔强地冲破黑发的卷裹挣扎出来,好似可以数清的头发匍匐在头上,就像树上的枯叶,随风飘荡,只怕下一秒就会落下,湮灭在尘埃之中,我的心随之颤动。冬风凛冽的吹着,一下一下,刮在爸爸脸上,留下的.是残骸和褶皱。

我的父亲好似老了。他迎来了了寒露,送走了秋霜,留下一切的一切,都给了他身后的希望。可是没有人会理解父亲,连他的女儿也不会。

什么时候我这样观察过他,我不知道,也不记得。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他把我举到头顶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鲜艳明亮,光明璀璨的街景罢;是他送我上学,接我回家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心心念念的玩具和游戏罢;是他心情烦躁,暴怒发火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只是给它贴上“怨恨”的一些标签罢……

到了校门口,他拎起我的书包,要我背好,说“今天早,赶紧进去。”我看见他的背影,逐渐变小,变小,最终汇聚成小小的一点,消失了了。

试着用黑色铅笔勾勒记忆中他的身影——手是粗糙的、脚是疲惫的、发是凌乱的,爱,是安静的。

有人说父爱,最难懂的爱,他是深沉的,不着痕迹的,是的。父亲是我们身后的一座巍峨屹立、岿然不动的的大山,而我们前面有鲜花烂漫、阳光和煦,哪里会记得后面冰冷的岩石?

家500读后感篇5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

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的科普书。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

我从小就喜欢昆虫,而最喜欢的昆虫还是蟋蟀。

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我小的时候,最喜欢捉的昆虫就是蟋蟀了。每次去南昆山,我都会带回几瓶子的蟋蟀。可当时我只是感觉蟋蟀的声音很好听,跳起来好玩而已,并没有去探寻原因。而《昆虫记》这本书却告诉了我,是法布尔用他的探索精神给了我答案。在这一点上我要向他学习。

?昆虫记》这本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生物学之中的一颗明珠!

家500读后感篇6

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焰之城,一边是幻雪帝国。

这仅仅是个游戏吧,被无情地操控着,而在这纵横交错的世界中,又蕴含着绵绵不绝的亲情。

卡索和樱空释,玄幻地拥立在漫天飞舞的樱花中,被扬起的及地的白发和白袍翩翩舞动,英俊的脸庞镌刻着深深的忧伤,白色而空洞的瞳仁中,只有彼此。

樱空释为了哥哥的自由做着让人不可理喻的事,而最终满脸笑容的死在哥哥冰冷的剑下……像冰凌浸在火中,冰不再为冰,火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后悔和人去楼空。

这本书让我不由自主地沉迷,我好像就是卡索,我是王,我面临着一次次考验,我会用智慧来解决操控者的游戏,可最后,我还是只能慢慢地死去。

释,你是我最亲爱的弟弟。

永远。

郭敬明的文字是轻灵的,浪漫的,狂放不羁的,是那种被称之为“大幻想”的幻想。作品的构思,更像是一种天马行空的遨游。他磅礴的文字翻滚盎然,如似成吉思汗驾驭四十匹战马,滚滚硝烟,挥旗南下,弯弓射雕的气势;又似巨浪借浪而上,肆虐拍荡,再待平静时的另一番嚣张。

我们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我们笑着、哭着、平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还是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我们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我们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总是。

一次次地,在得到时失去,一次次地,在幸福时体会痛苦,亲情,自由,权利,那是神为凡人布置的诱饵,无论前世、今生,还是转世,一切的阴错阳差,不过是神的游戏,虚假,无趣。冰冷得不带有一丝温度。

释总是会淡淡地说道,哥,请你自由地,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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