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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笋》的读后感模板7篇

优秀的读后感可以将书中内容得到记录,我们在写读后感时需要多投入自己的真实情感,以下是推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笋》的读后感模板7篇,供大家参考。

《笋》的读后感模板7篇

《笋》的读后感篇1

我们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华上下五千年,数不尽的风流人物,说不完的英雄故事。绘制成了一本本经典名著,丰富了后来人的精神海洋。

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国学经典当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论语》。古人皆说:“读半部论语,可以行天下。”这句话放在现在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足以说明了《论语》的好。

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抽早读的时间带着我们诵读国学经典。从《弟子规》到《千字文》,从《大学》到《中庸》,然后就到了《论语》。我们从一开始的被“之乎者也”绕晕头,到后来慢慢学着去领悟其中奥义。

还记得第一次读“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我们一个个都不知所措,明明是“shuo”,为什么要读“yue”呢?为什么那个时候的“说”和“悦”是一个意思呢?那为什么不直接就写“悦”字呢?我们的脑子里装着十万个为什么?因为无法理解,诵读的时候只能是呆呆地念、死死地背。

慢慢地,我们逐渐找到了它的韵味,一边跟着读,一边摇头晃脑,就算是被老师点名站起来背诵,也能从容自如的来上一段:“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在讨论问题时产生了分歧,在讨论的过程中我已经论证了是他错了,可他却还要与我争执,我当时心里就有些瞧不起他,甚至不想跟他玩了。可我突然想到了孔子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又想到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不过是这一个看法与我不同而已,他还有那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呢,我又怎么能轻视他呢?

越读《论语》我就越发感受到孔子的伟大。《论语》里的每一句、每一条都在教导我们人生的道理。孔子教我们修身养性,教我们为人处世,教我们做人要具有“君子”人格。品德高尚、待人诚信、谦虚好学,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虽然一直到小学毕业,我们的《论语》都还没有读完,但这样一部伟大的论著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读完的。它在我们人生的每一刻都能给我们以不同的指引。

正所谓学海无涯,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把《论语》一直读下去,还要继续读更多的好书,就让我沉浸在中华经典中肆意徜徉吧!

《笋》的读后感篇2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笋》的读后感篇3

一个叫福贵的老人牵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嘴里唱着旧日的歌谣,向这块古板的田地走来,也向我走来。恍惚听到“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这些尘封在记忆的名字,是他专属的,也是我欲忘而不忘的人儿。如果不是福贵的讲述,那么我恐怕无论如何也是想象不了,这样一个皮肤黝黑,痴痴颠颠,与牛为伴的老者,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如今到这般田地,其中辗转的四十年,他是怎样活着的……谁知道呢?

幽魂香还

活着,是一种正在进行的状态,不是已然过去的或者还未来到的。当冰雪过后,韶华已逝,泪水拂去,人,要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去承受,去回忆,去追逐;人,还要用怎样的目光,去同情,去揭穿,去悲哀,去放逐。我讨厌医院!从小就是,那只看钱不看人的医院,简直比周扒皮还让人厌恶,我的外婆,也是在医院里面走的。为什么?为什么电视上报道的那些悬壶济世,妙手回春,仁德仁信的医者,在现实里面,我们看不到?小说中的医院,是在离我们稍远的时代,可惜了,医生的品性似乎是一脉相承的,所以福贵的三位亲人,在同一家医院的同一房间中,离他而去。

家珍,多好听的一个名字,而她的父亲也的确把家珍当作家里的掌上明珠来呵护,直到遇到了福贵……她美丽,善良,聪颖,能干。我想她应该就是男人理想中的好妻子吧。在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思考,到底家珍是不是爱着福贵的,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很傻,如果没有爱,家珍怎么会甘愿嫁给福贵,还给他生儿育女呢?家珍的背景在当时也是很优裕的,家里并不缺钱,不是那种一般小说里面写得苦不堪言的贫困家庭的可怜小女生。可她就是嫁了福贵这样一个玩世不恭,伤风败俗的纨绔子弟,福贵在公众场合羞辱过她,还对自己的父亲不敬,但是家珍竟然依旧不离不弃。即使自己被父亲接走了,生的孩子还是坚持姓徐!还有,灾荒的时候,瘦弱的她去父亲家了,可是竟然不是要离开福贵,而是将米藏在胸口,带回来,煮粥给福贵和孩子们。身份转变了,地位也改变了,可是热烈的情感还在,这是经得起折腾的感情!我一直记得她说过她害怕死去。害怕见不到福贵,见不到家人。我想她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她要离开那经历了无数磨难和多次死里逃生才建立起来的家庭,虽然穷苦,但是幸福的家庭。“春生,你要活着。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几年后的文革,春生说自己已经活不下去的时候,最后来他们家道别。春生走的时候,家珍从屋内喊的是这么一句话。这也是家珍和春生的最后一句话。虽然家珍对春生抱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感情,但是在生与死的一霎那,她还是要春生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女人,却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她走之前,即使闭着眼睛,也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去抓福贵的手,仿佛不让死神带走自己,不让死神将自己与福贵分开。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她什么也没能带走,什么也没能改变。当然,在这之前,她的子女已经先她一步了,这莫大的无言的悲哀,让我第一次尝到什么是语言的苍白。每次想到家珍,我就想到我的母亲,曾经瘦弱胆小,却为我变得坚毅勇敢的妈妈。

有庆,我最悲痛的一个人物,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乖巧的,如此重情懂事的,如此让人不舍让人光是想到就想流泪的人儿,他善良纯洁地不像一个真实的人,在他的身上,我完全看不到半点的自私,半点的贪念,半点的人类的劣根性。福贵,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有庆施暴,又是打又是骂,可他,小小的年纪,却已然习惯了把什么都放在心里,一个人默默承受,他还是个孩子阿,本应该天真活泼,有着快乐无比的童年,可他拥有的是怎样的艰苦而又悲哀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有庆,一个洋溢着无限活力,未来充满着无限可能的生命,在那个年代里戛然而止了。这是一种断然的空白,无声无息的,潜入心魄,在思绪落寞间久久地激荡震颤,余音不止。那个头不高的青涩少年,那重视亲情对姐姐有无限依恋的有庆,那懂事的主动为家庭分担的有庆,那揉着惺忪睡眼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的有庆,那舍不得穿鞋在乡间小路上来回奔跑踏出咚咚步音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憨厚正直固执的勇于承担的有庆阿,你一定是还活着,对不对……

有庆之后就是一连串接踵而至的死亡,这死亡,给予我情感上的震荡却越来越淡,仿佛麻木般的我,看着那些文字描写中的那些我熟悉的书中的人物,凤霞,二喜,家珍,一个个相继离去,一直到小小的苦根的近乎无声的死,仿佛,将生命视作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尘埃,或许第一次是给予人关注的,然后越来越多的尘埃,落下来,你却无暇顾及了,于是熟视无睹了,多么悲哀。苦根的死为全书画上一个既圆满又不圆满的句点,而我的神经到了这里,也仿佛已经麻木到快要窒息了。

苦根走后,整个世界,仿佛在一瞬间,都寂寥了,其实在苦根之前,还有福贵身边的人相继死去了,使诈骗取福贵田宅的龙二被枪毙了;被抓去做过壮丁,又跟着解放军征南闯北的春生,在文革中被打成走资派,上吊自杀;逃得不想逃,认识好几个军队里的壮丁的壮丁老全也被子弹打中了。这些人无论好坏,都是曾经在福贵生命中出现,并给予他一定生命启示的人,可是他们不在了,都不在了。好人坏人,一旦落入黄土,就无所谓了。

此时的福贵,头发雪白,身体枯槁,心力憔悴,可是即使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独独一个人,他也终究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生与死之间,对于福贵而言,死是更容易的选择,可是,就像当时废了双腿的史铁生一样,他选择了活着,而活着,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曾经想过,如果我断了手脚,我一定会选择死,可是真到了那时候,我会去死吗?我不知道,也许人只有真的体会到人生的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疼痛与苦难以后,才会明白活着是一件多么让人奢望的事情。所以,就像小说里面所说的,福贵也许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当一切自己所要追求的,所要维系的,倾尽心力所要保护的,都不复存在的时候,我们的面前呈现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空白和虚无时,我们所要做的也许就是好好地活着,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要一步一步,向前,向远处,向自己的归宿,走去,再慢再难,也要走去,走去,走去……

秋后余响

几乎所有对这本书的品评都是沉重的悲哀的凄凉的,可是,这平淡无实的文字,一一道来的人生,又渐渐远去的生命。是否也带给我们除了沉重悲哀以外的东西呢?

小说中,最终离去的人儿,每一个,都曾经为生命争取过,有庆,家珍,凤霞,二喜,苦根,尤其是家珍,这个顽强坚毅的女人,这个身染软骨病还固执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她放心不下儿子和女儿,所以她抗争了,柔弱的她依靠怎样的力量,明明已然在死亡边缘,可又再次回到自己深爱的家庭,看着最爱的凤霞嫁给一个疼她爱她护她伴她的二喜,她坚持地太久了,真的太久了,倘使她早一点离去,也许就不会承受两次失去子女的痛苦,这样双重的打击,任是哪一个坚强的人,也无法承受的,家珍,你太苦了,所以你终于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不对?所以你还是走了,无力与命运抗争了,也不想抗争了,是吗?去吧,家珍,在那边,你会比现在幸福。

很多时候,我也会像那些社会评论家那样,去探讨社会,可是社会一如既往地如此发展,就算我们看清了,深知了,却还是逃不开这禁锢,既然身在这社会,唯有默默地承受,默默地顺从,默默地活着,活着,也许就是这社会对你最好的恩赐了。我的外公也经历了文革那段可怕的岁月,当时,他是党员也是村长。到现在,他还活着,并且像福贵那样,已经不会哭了。那时候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似乎都有几笔悲哀的色彩,因为无论我们自身的生活条件多么好,我们也绝对不可能一口咬定,我们的和谐社会没有悲哀没有凄凉没有苦痛。没有一个国家,是没有贫苦人民的,而这些贫苦人民的悲哀就是他们见不到天日,倘使要见到,也必须要经过一系列的光鲜亮丽的包装,并且受过严格的说话训练,绝对不能说错一句话。他们,也许曾经作为一个群体的代表,被媒体推到我们面前过,可是之后呢?又有谁去继续关注他们了?好像我们从来都只是提出问题,而很少去解决问题,甚至深入问题关注问题,没有持久性,于是贫富差距大了,于是悲哀愈演愈烈。如果说那个时代曾经是荒谬的,那也是从我们现在的眼光去看待的,在当时的人民眼中,悲哀地认为,这是个开天辟地的光明时代。那些社会底层的人并没有错,却为那个时代,那个巨大的悲哀背上了永远无法卸去的黑锅。对于生命,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重视地如同金钱呢?真的好讽刺阿!穷了,就代表生命贬值了。

《笋》的读后感篇4

读《朝花夕拾》有感

?朝花夕拾》是一部出自鲁迅先生的记录时事的散文集,记录了鲁迅先生儿童时期的各种经历的事情。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对一个人运用了许多描写,那便是带领鲁迅先生的女工长妈妈,她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还要对她说:阿妈,恭喜恭喜!等等。有一次她踩死了我最喜欢的老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虽然到这里我们肯定会认为阿长是个粗鲁的人,但她有善解人意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很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因为阿长所做的一切,鲁迅先生十分感动在squo;阿长与《山海经》squo;结尾表达了他对长妈妈的爱。

这一个人物,反映了当时社会人们受尽压迫,到起来反抗,经历了多少次改革与战争。现在,我们可以愉快地生活这,有着良好的生活环境,有着高科技的电脑,家里有电视电话,有的还有,电器设备和自由的生活,我们不用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不用吃苦。这都是无数革命烈士用自己的先躯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伙伴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从这也能看出鲁迅先生向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反对当时社会的压迫。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名着,表达了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的一个思想。

《笋》的读后感篇5

读了沈石溪的《狼种》,我不禁为那条长相丑陋的淘汰警犬——大灰对主人的忠诚感到万分钦佩。

大灰是警犬学校毕业的优秀警犬,其它警犬一毕业就被抢购一空,可它却无人问津,因为它有狼的血统,长相也酷似狼。最终,他被马戏团的高导演带走了,让它扮演反派角色——大灰狼。在马戏团,大灰也受到了演员和其它动物的歧视,吃不好,住不好,居然还要受到哈巴狗们的欺辱。而大灰以警犬特有的忍耐力,克制住了自己。驯兽员川妮自以为是,强行给它剪了指甲,戴上嘴套,系上铁链,说是不让它闯祸。

在一次外出中,驯兽员川妮和其它动物们被云豹追杀,擅长拍马屁的哈巴狗,关键时刻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窜。而大灰挣断铁链,巧妙地解开嘴罩,挺身而出,与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直到下颚破裂,三条腿皮开肉绽,肚子戳了一个洞,以死亡的代价,赶走了云豹,救下了川妮,。

故事结束了,泪水已迷糊了我的双眼。大灰,你死得冤啊!我为川妮的以貌取“狗”愤怒万分:川妮,你忠奸不分,善恶不辨,事到临头才后悔莫及,如果当初你没剪去大灰的利爪,没给它戴上嘴罩,没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大灰在遇上云豹时,就能轻而易举地击败云豹,也不会横遭不测。我更为哈巴狗的仗势欺“狗”感到愤慨:你欺软怕硬、贪生怕死,遇险只会临阵脱逃,平时仗着有骄纵你们的主人川妮撑腰,处处猖狂,可一旦遇上云豹,夹起尾巴溜得比兔子还快,不知忠诚是何物。

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发生这种事。“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一代圣人孔子也犯过这样的错误。我提醒自己,一定要以此为戒,看清人、事、物的本质,不被表象所迷惑。

《笋》的读后感篇6

今天我们学习了《海伦﹒凯勒》这篇课文,我很感动。海伦﹒凯勒是个命运对她不公平的人,在她一岁半的时候,由于生了一场重病,导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学到这里,我的心都揪起来了,厄运怎会降临到她的头上,老天真是太不公平了?一个人与这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了,从此要面对无边无际的黑暗和死一般的沉寂,这是多么痛苦的事啊?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不幸的小海伦遇到了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是沙利文老师让海伦学会了阅读、书写和算术,学会了用手指“说话”,让海伦增强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学到这里,我又为海伦感到高兴,更被海伦坚强不屈的精神所感染。海伦如饥似渴地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1900年海伦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1904年大学毕业。

海伦在一生中完成了14部著作。《我生活的故事》、《石墙之歌》、《走出黑暗》等都产生了世界范围的影响,海伦还把她的一生献给了福利和教育事业,赢得了世界舆论的赞扬,联合国曾发起向“海伦﹒凯勒”学习的世界运动。

是呀,我们的确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她并没有因小时候耳聋、眼瞎而退缩,而是勇敢的向前进。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我们要做生活的勇敢者。

《笋》的读后感篇7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等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人总是会长大的,长大了,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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